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国企改革发展要求,健全市管企业市场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机制,真正实现企业职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切实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国资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政策背景
(一)市国资委指导市管企业探索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资国企针对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2016年12月,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6〕23号),在"十三五"期间,指导市管企业不断深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市管企业已普遍实行公开招聘,全面开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部分企业探索全员绩效管理、中长期激励等改革措施。
(二)在重点领域的突破上还有差距
通过"十三五"期间市管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情况研究,发现改革总体进度偏慢,在"能出"和"能减"上还有差距。
(三)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是激发市管企业活力、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必然要求
深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绕不过去的关口,是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核心环节。不仅仅要解决国有企业传统体制机制不活的问题,更是要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形成新的体制机制。市管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以推进市场化改革作为工作主线,激发企业活力、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二、文件特点与整体框架
(一)借鉴央企典型经验,聚焦国企改革难点。《实施意见》的起草充分借鉴了中央企业改革典型经验,对改革实践亮点进行系统归纳、提炼升华,聚焦市管企业在劳动用工、收入分配领域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主要问题、难点问题,改革任务和改革要求一目了然。
(二)保持政策高度一致,建立改革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精神,符合扎实推进市管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任务的总体要求,与国务院、北京市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相关政策保持一致,与市国资委之前出台的文件方向性是一致的。《实施意见》内容更为详实、范围更加全面、改革力度更大,要求更为具体明确,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致力于形成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的改革长效机制,以更大力度推进企业改革,更好地指导市管企业实施,确保改革意见落地见效。
(三)"5+4+3"整体构架,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实施意见》采用"5+4+3"(5代表劳动用工五个方面改革措施,4代表收入分配四个方面改革措施,3代表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的三项保障机制)的整体构架,逻辑更清晰,层次更分明,重点更突出。
三、主要内容及要点
《实施意见》共分四部分,从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劳动用工改革健全能进能出机制、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健全能增能减机制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中央和北京市现有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的梳理和系统集成,对现有的管理流程和成熟经验进行了明确规范和具体阐释,实施意见可操作性更强、更规范。
第一部分:指出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是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市管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推进市场化改革作为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第二部分:劳动用工改革要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通过科学开展定岗定编定员、加强公开招聘统筹管理、积极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深入实施全员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调整退出机制五个方面的关键环节,形成人力资源管理闭环,发力攻坚,重点突破,真正实现职工能进能出。
第三部分:收入分配改革围绕影响个人收入因素,结合收入分配管理要点,涵盖从完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健全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四个方面,致力于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各方干事创业热情,同时真正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第四部分:构建三大保障措施,包括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人力资源保障等,为改革落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