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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松模式再探新路径,四方合作推动危旧楼房拆除重建

  1.项目位于劲松一区114号楼,楼建于1976年,产权单位是北京建工五建集团,地上六层,总面积3988.78平方米,共有4个单元,66户居民。楼体基础设施毁损严重、墙皮多处脱落、室内经常发生漏水、居住安全堪忧。2.改建后楼体为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户数不变,新增地下1层产权归街道所有,为物业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场站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新户型设计方案着重对厨卫重新设计,平均每户增加7.2平方米,满足现代生活起居。实现电梯平层入户,确保设计方案让居民更“宜居”。3.明确四方责任主体,使项目可推广可复制。组织实施主体为属地街道,建设实施主体为建工五建集团,投资运营主体和物业管理主体为愿景集团。资金来源上,项目采用“四个一点”原则,即政府、产权单位、居民、社会机构各出一点。政府按原建筑每平米补贴5786元、建工集团出资600余万元;社会资本愿景集团出资500万元,未来获得一定年限地下空间运营使用权;66户居民共出资400万元,平均每户出资6万元。居民出资只按照新增面积的综合改建成本收取,原面积及其它不足部分均由产权单位承担。(建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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