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发布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办法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作用,推动新时代法治公交建设,公交集团出台《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分别列举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校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要求所属各单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如不担当、不作为的,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作为市管企业中首个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职责的企业制度,《办法》的出台是加强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具体举措,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重要遵循,将有效推动公交集团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企各项工作要求。
下一步,公交集团将切实抓好《办法》落地落实,以各单位党政正职现场述法、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的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检查抽查等为抓手,着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为法治公交建设提供有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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