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职责:
承担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的督导、考核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青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