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处
职责:
研究提出推动本市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区属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所监管企业需要市国资委配合和协调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