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评价处
职责: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执行国家制定的考核标准;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建立本市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信息化工作;拟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