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严格依法行政,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要点、本市要点的要求,做好国资监管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作用,2025年,市国资委共在门户网发布、转载、更新政务信息2478条,同比增长30.35%,其中累计发布国资动态、通知公告、业务工作等信息304条。对照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全清单,及时在网站公开了年度工作要点、履职考核清单、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程序规范、答复内容准确。2025年,我委共新收88件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结转5件信息公开申请,合计93件。其中,已办结88件,结转2026年继续办理的5件。涉及我委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涉及我委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前期均未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复议,结果维持1件,其他结果1件,无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要求,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架构与内容展示,加强日常运维与内容巡检,不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与用户体验。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及网络安全保障,确保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依托“国资京京”微信公众号,搭建官方权威平台,向市管企业和市民重点推送,提升公开效果,2025年共发布253期,发文总量1770篇,阅读总量超190万次,粉丝数增长至21万3千人。持续发挥网民留言作用,广泛收集各市管企业、各市民用户意见建议,2025年收到网民留言1012条,均已按时答复,做到了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政民互动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系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故不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市国资委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国资监管职能,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更高标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我委工作仍存在一些有待提升之处,主要是服务群众的能力还需提升,方法上需不断完善和改进。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充分与申请人沟通,加大与业务部门会商研究,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推动政务公开与国资监管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精准度和实效性,以高质量信息公开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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