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市国资委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信息公开数据情况;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国资委网站(gz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邮编:100053;联系电话:010-83970515)。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公开制度建设,提高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制定了《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主动公开内容,规范答复办理程序,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了《市国资委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分工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形成了职责明确、层层落实的分工体系,确保了各项公开任务取得实效。
(二)加强机制保障建设,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了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二是成立了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三是举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组织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信息公开联络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的公开意识和公开工作能力。
(三)落实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要求,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牵头制定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市、区两级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标准、责任分工,按照清单的标准落实公开要求。
2016年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73条,在官方网站公开国资监管动态信息123条。按月度公开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动态;按年度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主动公开市国资委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情况、董事会建设情况等信息;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一级企业重组信息;要求市属企业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转让等进场交易行为通过交易机构进行信息公开,指导北京产权交易所制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公开的目标、内容、渠道、职责分工等,并通过北交所网站“成交公示”栏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大力开展政策解读,提高宣传效果和影响力
一是在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建立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重要国资国企改革文件解读,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的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亲和力。二是发挥报刊、杂志主流媒体作用,北京日报对国企创新能力提升、国企改革发展亮点、国有经济十三五规划、首发集团与公联公司合并重组等均进行了报道,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对国有经济十三五规划、首发集团与公联公司合并重组进行了宣传报道,首都建设报在一版显著位置刊发国资国企信息、活动类稿件50 余篇。三是借助微信新媒体提高政策解读效果。10月17日,市国资委正式开通了官方微信“国资京京”,对市国资委重点政策文件开设专栏进行解读,对重点新闻、国资动态、监管企业动态进行重点发布,累计发布文章95篇,阅读量近10万,粉丝数量近1万8个。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国资委国有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对北京市国资委国有经济“十三五”期间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北京日报等10家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首都之窗网站、光明日报、优酷视频、凤凰网、搜狐网等主流媒体进行了转发。五是举办第十一届国企改革发展论坛汇集各方智慧,邀请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全国党建研究会、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等知名专家、学者以及企业代表等百人参加,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推动北京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作用,2016年度,在市国资委政务网站上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123条,公开市属国有企业动态信息400余条。在首都之窗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国资监管信息73条。借助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在首都之窗、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首都建设报、“国资京京”官方微信累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9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共收到36件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其中,当面申请7件,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23件(其中1件为网络、信函重复申请)。本年度所有收到的申请全部按期办理,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4件,占申请总数的11.1%,不同意公开答复的2件,占申请总数的5.6%,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5件,占申请总数的69.4%,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申请总数的13.9%。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委信息公开办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责任处室对各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给予了积极办理、答复。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使受理和答复工作更加标准化,可操作性更强。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6年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中,被依法纠错数1件。
2016年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已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五、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委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收费。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大量信息,但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在推进“五公开”工作过程中,对公众参与、会议开放、决策开放等新任务仍需深入研究和推进。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委将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及公众期盼,努力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委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委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统筹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督查督办,进一步建立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继续强化公开理念,转变公开意识,以制度落实来规范和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规定》的要求和《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指导,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调动业务处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培训教育全覆盖,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市级公开清单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四是积极探索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市属企业的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5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73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