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资委2022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8〕31号),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是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职能配置(2020年修订)>的通知》(京国资党办发〔2020〕23号),市国资委内设23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科技创新与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企业改组处、业绩考核处、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综合处、监督处、董事会工作处、信息化工作处、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企业人才处、党群工作处、宣传工作处、信访工作处、人事处,以及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另有市纪委驻委纪检组。
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规定。
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23人(含原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编制20人),实有人数20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97764.13万元,比上年减少774300.16万元,下降60.8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7151.36万元,比上年减少773491.25万元,下降60.8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148.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5986.14万元,比上年减少774158.21万元,下降60.95%,其中:基本支出8554.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2%;项目支出487431.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7761.22万元,比上年减少774293.80万元,下降60.87%。主要原因: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92.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2%;教育支出42.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1%;卫生健康支出510.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3%;城乡社区支出1280.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900.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1.8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6.69%。其中:“税收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41.8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相关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2.9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7.76万元,下降76.24%。其中:“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42.9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7.76万元,下降76.24%。主要原因: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培训项目无法开展而取消。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917.5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1.59万元,下降4.53%。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917.5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1.59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导致养老保险等缴费基数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10.0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42万元,下降2%。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510.0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4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基本与预算持平。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280.3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97万元,下降23.67%。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2年度决算1280.3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97万元,下降23.67%。主要原因: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工作项目无法开展而取消。
6.“国有资产监管”(类)2022年度决算15900.0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571.58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工作项目无法开展而取消。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7554.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7293.4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554.1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7.46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0.26万元减少152.8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13.67万元减少113.67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减少出国经费;2022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3.03万元减少3.03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接待工作。2022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47.4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83.56万元减少36.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21.8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3.58万元减少1.78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影响,压缩经费,2022年度购置(更新)1辆,车辆购置费2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25.6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9.98万元减少34.32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影响,压缩经费。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3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70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07.40万元,比上年减少11.2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相关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5.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3.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5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47台,1141.2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851.7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此项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8〕31号),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
根据《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职能配置(2020年修订)的通知》(京国资党办发〔2020〕23号),我委内设23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科技创新与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企业改组处、业绩考核处、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综合处、监督处、董事会工作处、信息化工作处、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企业人才处、党群工作处、宣传工作处、信访工作处、人事处,以及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另有市纪委驻委纪检组。
(2)部门职责
作为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我委主要承担以下9项部门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规定。二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三是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四是指导推进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五是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六是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七是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八是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九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工作任务
2022年度,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和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重点,依据《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北京市2022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结合9项部门职责,制定了“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持续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做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着力服务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在北京落地转化”“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北京率先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以‘四个提升’为抓手,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5大项重点工作,旨在推动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增长,市场化改革全面提速,国有经济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功能作用更加凸显,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目标合理性等)
(1)绩效目标设立依据
2021年10月,我委按照北京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要求设置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根据预算公开情况表,将具体指标分为6项工作。我委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京发〔2014〕1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3号)、《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我委“十四五”发展方向、我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19年版)、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职能配置的通知(2020年修订)》(京国资党办发〔2020〕23号)、2022年度工作重点及工作计划、各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及绩效目标等。
在上述文件依据基础上,我委从市管企业资产监管、国企改制改革工作和综合事务、市管企业人才发展、市管企业法制法规监管和新闻宣传方面、市管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后勤服务保障、维稳管理和信息及系统管理等6方面,按照“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确定任务及总目标”“细化形成绩效指标”“确定绩效指标数值”的思路、方法制定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见下图。
(2)绩效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及绩效目标合理性
我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我委部门职能、各内设机构及市纪委驻委纪检组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合理。具体为:一是部门(单位)绩效目标中明确的“计划开展市管企业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指导市管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管理和建设监管企业人员和人才队伍、督促监管企业开展疏解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等内容均是我委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且分别与科技创新与规划发展处、产权管理处、统计评价处、企业改革处、企业改组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企业人才处、业绩考核处等处室职能职责相匹配。二是我委设置的6项绩效指标是对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的具体分解和细化。6项绩效指标具体内容均按照部门职能、年度重点任务和年度重点项目分条填写。三是6项绩效指标内容和指标值均包括年度产出目标以及相应产出所带来的效果目标,且与年度项目预算安排、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相匹配,反映了绩效指标与重点项目的关系。此外,产出指标尽量做到了定量化描述,预期效果指标虽为定性描述但也尽量做到了明确。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委部门预算(不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预算数20858.59万元,经年中预算调整,全年预算数为20176.08万元,全年实际执行19074.27万元,部门整体执行率为94.54%。其中,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9248.1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8935.6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6.62%;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10927.96万元,全年实际执行10138.6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2.78%。整体上,我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水平均较高。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市管企业资产监管方面。2022年度,我委一是完成《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年鉴》编辑、发行,对36家市管企业开展了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质量检查工作、评定以及产权登记,开展了第七轮常规巡察监督、涉粮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落实方案》,我委代表市政府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2022年度,36个市级部门约500家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三是持续推进了“三降一减一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了企业债务指标动态监测和跟踪督导工作,紧盯企业即将到期债券资金落实,保证了不发生债券违约,截至2022年11月末,市管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降至64.80%。
国企改制改革工作和综合事务方面。2022年度,北京市管企业资产总额15.10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0万亿元,利润总额1524.00亿元,上缴税费1897.00亿元;近3年先后推动了8家一级企业合并重组,市管企业主业由117个优化至59个;北京市管企业2022年创新投入创历史新高,达525.00亿元,北京市国资国企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此外,2022年度,我委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及内审工作,共完成半年监控、全年监控、预算评审等5项工作,对一般公共预算49个二级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偏差的项目,及时整改落实。
市管企业人才发展方面。2022年度,我委一是强化出资人监管,紧盯外部董事、派出总会计师和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组织外部董事、派出总会计师现场述职报告,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二是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超七成市管企业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将董事会任期评价结果纳入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切实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三是制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四是制定容错纠错工作的指导意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五是大力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指导督促40家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市管企业全部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部建立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工作制度,覆盖率达100%。
市管企业法制法规监管、新闻宣传方面。2022年度,我委一是出台《关于市管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指导市管企业积极采取“过紧日子”措施,全力稳定市场、降本增效、稳链保链、严控风险,保持了生产经营总体平稳。二是贯彻落实“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召开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小组会议,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对42家市管企业开展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动态抽查,延伸检查75家二、三级企业。四是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加强对市管企业的日常监管。五是开展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培训、企业法治建设考核等工作,编辑、发行了《首都国资》。六是全力做好迎接、服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应对处置,维护国有企业意识形态领域总体安全。七是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国企楷模主题活动、百姓(职工)宣讲比赛活动、市国资委官微日常运维、舆情监测及每日《舆情报告》等日常重点工作,国资国企宣传思想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推进,营造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的良好舆论环境。
市管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后勤服务保障方面。2022年度,我委全面完成“僵尸企业”“两非”“两资”清单企业清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圆满收官;金控集团获得全国首批、地方首个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工美集团与时尚控股等6家企业实现战略性重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完成全市公司制改革任务;首创证券、燕东微电子首发上市,4家企业新三板挂牌,华夏北京保障房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公租房REITs项目;开展城投债、新增政府隐形债、信托融资等专项排查,做好北燃蓝天、宝沃汽车等重大案件纠纷化解和风险处置工作,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9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同时,我委通过后勤服务保障项目,保障了市国资委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方面。2022年度,我委监管信息化平台业务应用上线试运行,首次在首农食品集团、建工集团开展总审计师试点,区属国资监管不断创新优化,国资监管大格局呈现崭新面貌,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全覆盖。同时,对我委9个信息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开展了7*24小时不间断运维服务,并开展了数据治理,完成了市国资委各信息系统政务云资源及云安全服务采购等工作。
(2)产出质量
国有资产监督及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监管工作加大了对市属国企的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市属国企财务规范性、责任人经济行为规范性,能够有效防止市属国企国有资产流失;市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监管工作,确保了市属国企应交利润、国有股股利、股息等收益数据的准确性,实现了应收尽收;市管企业改革和重组及企业制度监督工作能够有效指导市属国企开展工作;市管企业责任人考核与任免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促进了市属国企已有工作人员素质的提升,同时也为市属国企储备了优秀的人才,满足了市属国企对人才的需求;市管企业法治建设与创新发展指导及宣传工作能够有效规范实属企业法治法规建设,促进市属企业创新发展,有效展现实现广大国企干部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作能够有效减轻市属企业包袱;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工作有效,信息系统未出现安全事故。整体上,我委2022年度各项任务产出质量整体较好。
(3)产出进度
2022年度,除出国经费项目按防疫相关要求未开展外,我委年度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大部分能够按照预期计划序时推进,并在年底达成预期目标。另外,受疫情持续影响,存在个别项目工作进展稍有滞后、个别细项内容未完成的情况,如,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中市管企业人才工作者培训班因疫情未开展、机关行政干部招录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相比计划进度有延迟;全系统维稳工作项目中信访维稳干部培训、企业法制法规工作经费中总法培训、知识分子联谊活动、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等工作因疫情未开展。
(4)产出成本
单位产出节约情况。2022年度,我委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支出19074.27万元,与2021年度同口径支出相比减少金额45306.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我委2022年度内各项产出活动均在财政批复的资金范围内开展,并通过公开招标等采购活动节约财政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内,部门整体支出成本控制较好。但是,部分项目成本控制措施有待加强,如,项目内容多年延续开展的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年度之间合同额提升合理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2022年度部分项目因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及时调整了工作形式改为线上开展,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财政资金,但同时相关的资金约束、监管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具体成效如下:
(1)市管企业质量效益持续提升
2022年度,我委多措并举稳定经济发展,出台市管企业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意见,保持了生产经营总体平稳。北京市国资国企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在“量”上持续增长,2022年北京市管企业资产总额15.10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0万亿元,利润总额1524.00亿元,上缴税费1897.00亿元。
(2)市属国企创新发展、示范引领作用得到提升
2022年度,市管企业创新投入创历史新高,达525.00亿元。国有企业竞争力持续增强,首钢集团和北汽集团2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13家企业进入中国500强。2家企业入选全球“灯塔工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610家,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6家。半导体显示产业产能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第一,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国内规模最大,水泥产能居国内第3,在节能环保、污水处理、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形成了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市管企业高精尖产业营业收入占比达到30.00%。此外,市管企业还积极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市属国企承担了北京绝大部分场馆和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任务,打造了冬奥场馆建设史上施工难度最大、建设标准最高的延庆赛区,建设了最绿色的“冬奥村”“三大场馆”成为“双奥之城”标志性建筑群,首钢滑雪大跳台惊艳展现转型发展理念。
(3)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有企业活力效率大幅提升
2022年度,我委建立了“月度通报、季度调度、半年评估、年底总结、不定期督导”的推进机制,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国有企业活力效率大幅提升,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更加符合首都城市功能需求。同时,我委全面完成“僵尸企业”“两非”“两资”清单企业清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圆满收官。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完成全市公司制改革任务。此外,我委通过优化市管企业主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促进了市管企业结构调整,通过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优化了企业资源配置,通过建立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市级联席会议机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减轻企业负担,国有企业结构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4)国资监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2年度,我委一是通过组织外部董事与派出总会计师现场述职报告、构建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实施意见、协同建设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平台和企业在线管控平台等工作实现了国资国企监管方式的创新。二是通过开展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专项整治、出台市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加强企业京外境外投资监管等工作推动了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有助于推动企业平稳发展。三是首次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北京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落实方案》,36个市级部门约500家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更加完善,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5)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2年度,在市级行政机关绩效考评中,我委整体得分为96.57分,部门整体服务效果较好。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近年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支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费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培训费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在内的15项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财务管理、差旅费、公务卡、固定资产、国内公务接待费用、合同、会计档案、会议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培训费、项目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财务制度较为健全。但是,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上于2016年审议、通过,后续有待结合国家最新标准、单位实际情况推进制度更新工作。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2022年度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委各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根据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使用和财务管控。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符合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流程,能够按要求公开政府采购计划。资金使用符合公务卡结算相关制度和规定。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经自查,部门六个业务板块,即“预算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收支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所涉及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留存真实、完整、准确。
2.资产管理
2022年末,我委的资产主要为47辆车、2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合计为2223.82万元、净值为235.13万元。
2022年度,我委不存在对外投资行为,没有因管理不当发生严重资产损失和丢失情况,不存在超标准配置资产;资产使用规范,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资产行为;不存在不按要求进行报批或资产不公开处置行为。各项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3.绩效管理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我委2022年度继续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绩效运行双监控工作,及时汇总、分析、整理相关绩效信息,上报市财政局。具体表现为:
一是我委办公室在市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处室,并落实落细资金支出计划,将预算资金支出时间细化至季度,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强化统筹调度,按月统计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报分管领导调度,加大督促执行力度;强化预算执行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的挂钩衔接,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结果应用。
二是我委继续成立由办公室牵头,各项目处室负责、第三方中介机构共同组成的绩效运行工作组,于2022年8月、2023年5月,对一般公共预算49个二级项目,分别开展了半年绩效运行监控、全年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执行偏差的项目,及时反馈各处室,督促各处室整改落实。但是,因2022年度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政策,部分工作延迟或改变工作形式开展,实际产出与计划值相比存在偏差;我委组织开展了半年绩效运行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形成的绩效管理结果如何应用落实后续会持续推进。
4.结转结余率
2022年度,我委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结转结余资金1101.81万元,占支出预算数20176.08万元的5.46%;2021年度,我委部门整体结转结余资金1884.49万元,占部门整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66265.21万元的2.84%。我委2022年度结转结余率5.46%,较2021年度的2.84%增长了2.62%,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但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101.81万元,低于2021年度的1884.49万元,部门结转结余情况具有一定可控性。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2年度,我委部门年初预算数为20858.5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执行数为19074.27万元,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8.55%,低于市级平均差异率(28.30%),我委部门预算约束情况较好。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我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2.67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个别项目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更新,项目管理需进一步加大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力度。一是我委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有待结合国家最新标准、单位实际情况推进制度更新工作。二是个别项目因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正常开展,项目内容、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年中未及时调整,我委项目执行过程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个别项目已经完成,绩效指标完成度较高,但劳务费等资金未及时支出,资金支出进度滞后于项目完成进度。
(六)措施建议(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
更新完善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加大项目统筹规划力度,强化项目执行规范性。一是结合国家最新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部门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部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大项目统筹力度,强化项目执行。项目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如期完成,后续年度及时上报调整项目内容、资金与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与项目执行进度匹配程度。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21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指出“信息化进入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互联网与信息化已逐渐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互联网环境的变化,提高网络信息安全应对能力已成为大势所趋。国有企业在面临严峻生存压力的同时,如何适应信息化技术的崛起趋势,高效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应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务院于2022年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提出“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强调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应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作为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有进一步发挥信息化驱动国有经济体制转型力量、保障信息化安全等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上文件精神、适应互联网和信息化发展趋势、提升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信息化驱动水平,市国资委信息化工作处申请设立2022年度“市国资委信息化整体运维服务项目”,涉及年度资金600.48万元,旨在通过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应用系统运维等工作,保障市国资委信息化工作安全、日常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深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快形成信息化驱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局面。
(2)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属于延续性项目,2022年度项目工作涉及4类、9项内容,分别为:一是桌面运维服务、视频会议运维服务、网络安全服务、软件正版化工作、短信服务平台租用服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工作;二是应用系统运维;三是门户网站运维服务、数据治理服务等信息资源维护工作;四是信息资源维护等其他事项。
(3)项目资金投入
2022年1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预算的函》(京财资产指〔2022〕46号)文件要求,批复项目预算资金600.48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当年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实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国资监管系统、办公系统、门户网站等全委信息化系统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二是提供应用软件运维支持工作,确保委内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响应业务处室需求,按业务需求安排二次开发,进行系统功能调整,满足国资监管与电子政务工作需要。三是提供桌面运维支持工作,确保委内各类终端设备正常使用,为全委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提供技术支持。四是提供网站运维服务,确保门户网站正常运行,支持全委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制定运维方案及应急预案。根据运维方案统筹安排各运维事项,确保运维工作按照阶段计划与规范流程有序开展,不断提升运维服务质量。建立应急预案,提前最好各类预判和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故障,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理。六是结合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数据治理各项工作,完成数据治理顶层设计,构建完整数据资源目录,完成既有和新建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化工作,编制数据治理核心管理制度,加速推进业务数据化步伐,为数据业务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项目支出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京财预〔2017〕294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绩效〔2020〕2146号)(以下简称“京财绩效2146号文件”)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聚焦市国资委2022年度市国资委信息化整体运维服务项目资金,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情况开展评价,旨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为部门与信息化工作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次评价本着问题导向、系统评价、科学客观、讲求绩效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案卷研究、专家咨询等方法,结合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判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京财绩效2146号文件”相关精神,结合项目特点,在与专家组、项目单位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评价机构细化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10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40分,项目效益30分。
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准备阶段
市国资委与第三方评价机构共同组建评价工作组,由评价工作组辅导项目单位撰写绩效报告、准备绩效支撑材料;评价工作组在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和分析项目资料;辅导项目单位完善绩效报告,形成绩效报告终稿;完成专家遴选、专家培训等相关工作,组建绩效评价专家组,包括1名财政专家、1名绩效管理专家、1名财务专家、2名业务专家。
(2)实施阶段
结合项目特点,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资金量及任务,在资料审阅、线上及线下沟通的基础上,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专家现场专家预备会、正式评价会,专家组就查阅资料、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项目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根据沟通情况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的数据与资料,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3)评价分析阶段
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相关资料以及专家组意见,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内容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委托方征求意见。2023年5月20日前,评价工作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正式稿,报送至市国资委。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22年度,除部分运维工作月报、系统运维周报数量未达预期外,产出基本完成;年度内运维工作完成了全部运维任务、及时响应等工作。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市国资委年度内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化系统各项性能正常;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程度较好。但评价发现项目在决策、过程、效益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项目顶层设计精准程度有待提升,工作定位存在一定偏差;项目过程管控精细化程度不够,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全面;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机制不够完善,实施满意度调查对象可进一步细化。综上,2022年度市国资委信息化整体运维服务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6.68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属于部门、信息化工作处履职所需,适应当前信息化在国资国企改革中的应用需求、能满足日常工作所需;项目立项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不存在项目交叉、财政资金重复投入的情况。项目立项经过了必要的预算申报材料编制、预算评审等环节,程序较为规范。项目设置了绩效总目标,与项目拟开展内容相关、较为合理;绩效指标设置较为明确,指标值量化、可考核程度较好。项目预算测算与拟开展内容相关,开展了市场询价、三方报价等工作,测算依据较为合理,资金分配合理。但是,项目设计及实施与委内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情况有待明晰,基于年度需求的论证不足,“运维”定位边界不够明晰;工作产出定位存在偏差;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足、项目资金额度较上年度合同额提高依据不够充分、工作内容、费用投入边界有待明晰。决策指标分值10分,得分为9.00分。
2.项目过程情况。
2022年度,项目批复预算资金为600.48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项目2022年度预算资金于2022年1月31日到账3笔,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执行599.97万元,预算执行率99.92%;项目资金使用均参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财务、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制度执行具有一定规范性。但是,项目年度预算资金存在年底集中支付的情况,项目未制定以市国资委为编制主体的运维管理制度、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度执行过程存在合同规范合理性不足、部分工作推进不及时、合同倒签、政府采购过程不够严谨。过程指标分值20分,得分17.70分。
3.项目产出情况。
2022年度,项目除部分运维工作月报、系统运维周报数量未达预期外,产出基本完成;项目年初计划开展的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均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定的成本控制措施。但是,部分产出完成时间略有滞后,工作成本自主可控性有待提升。产出指标分值40分,得分34.98分。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在保障年度内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化相关各项性能保持正常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益。项目实施年度内未接到投诉,满意度调查均较满意。但是,项目有待进一步开展年度总结工作,促进实施效益的进一步发挥;满意度调查对象有待进一步细化,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情况搜集方式需进一步探索。效益指标分值30分,得分25.0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项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监督、约束机制合理
项目成立了由信息化工作处、服务商参与的工作小组,且服务商内部对运维工作也进行了责任分工,不同层级的责任分工,职责分工合理,有助于各项工作责任到人、顺利推进。
(2)重视项目实施质量,注重满意度调查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开展工作总结会议、巡检等工作,保障工作质量的达成;年终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受益对象对年度运维工作的意见、满意度情况,便于后期分析运维工作中的不足及经验,不断提升委内工作人员对运维工作的满意度。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顶层设计精准程度有待提升,工作定位存在一定偏差
项目工作内容延续多年实施,因缺少年度需求梳理论证、未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未制定整体项目实施方案等因素,项目在申报2022年度立项期间参考、指导性资料不足。同时,市国资委未制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实施与委内工作重点、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情况不够明确。
(2)项目过程管控精细化程度不够,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全面
一是合同管理方面,合同期限不够合理,不便于预算年度内工作量的核定,且连续签订合同内容审查工作不到位;二是政府采购过程的招标文件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执行风险预估不到位,存在服务商制约能力不足的风险;三是工作执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管需要加强,工作执行进度、产出时效等方面均有延迟,且存在合同款年度集中支付的情况,存在一定资金管理风险。
(3)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机制不完善,实施满意度调查对象可进一步细化
一是项目实施完毕后,未开展相关总结及分析,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参照及应用;二是经评价发现,往年信息化绩效评价问题应用情况不够明确;三是以处室为满意度调查对象较为粗略,且满意度样本量相对偏少。
(六)有关建议
1.分解运维工作内容,明确工作定位,合理设计项目内容
一是推进制定部门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后,做好项目内容和相关规划的衔接;三是基于任务分解、顶层设计衔接工作的开展,组织年度信息化需求论证工作,明确年度运维需求,提高决策科学合理性。
2.提升项目过程管控能力,注重工作精细化管理
一是注重合同内容审查,合理安排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期限,避免造成工作量难以核定、合同倒签、工作流程不合理等情况;二是立足于运维项目整体,优化政府采购方式,可在政府采购阶段明确服务商职责、签订合同前提等内容,保障项目单位的项目主体权益。
3.及时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工作整改等工作,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对以往年度、当年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为之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和指导;二是部门绩效评价、半年绩效监控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应及时推进成果应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整改,同时,做好整改反馈机制以便约束相关工作的推进;三是细化满意度调查对象,并尽可能扩大调查样本量,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有效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制建设工作经费、新闻宣传与企业建设项目、市国资委信息化整体运维服务项目等45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