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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混改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按照混改实施意见,2017年市国资委稳妥规范有序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通过年初召开改革工作会,下发工作通知,对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统筹规划,全力协助解决面临重难点问题,要求定期上报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监管。截止2017年9月末,市属国企共有95家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非公有资本金额合计200.31亿元。通过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实现市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有利于放大市属国有资本功能,引导和带动非国有资本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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