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召开2018年企业法治工作大会
8月17日,市国资委系统2018年企业法治工作大会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进行了法治建设专题辅导。市国资委在会上提出工作要求。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谢忠胜通报了市管企业2017年案件情况。国家开发投资集团、住总集团、京东方科技集团作交流发言。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孟韬,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鸿宝,市国资委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组组长张建辉出席会议。
郭祥玉高度评价了北京市国资委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他说,北京市国资委企业法治工作体现了“四个新”,即不断加强顶层设计采取“新措施”,推进依法合规管理取得“新进展”,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创造“新成绩”,推动依法维权实现“新突破”。他指出,希望市国资委系统在既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着力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企业依法治理,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强化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夯实法治工作组织基础,推动全系统法治工作再登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会议指出,当前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入了新的重要阶段,新时期市管企业法治工作要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个目标,实现法治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两个深度融合,推动企业法治工作在法治观念、治理模式、管理方式、队伍能力和作用发挥五个方面实现重大转变。
对于2018年企业法律案件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三项具体目标:一是坚决遏制企业案件新发数量和涉案金额的增长;二是加快已有案件的法律诉讼,加快结案提高胜诉率。三是加大已结案件的执行率,加速挽回国有资产的损失。
对于下一阶段市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六项具体任务:一是全面落实法治国企建设各项任务部署。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台账,开展法治工作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转换成业绩考核分值,与企业领导干部薪酬奖励和组织部门综合考核等相结合。二是加强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市管企业要将案件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国企建设全局统筹谋划,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置能力。三是大力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抓紧配齐总法律顾问、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加大企业法律顾问培养力度,开展好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资格评审工作,董事会研究重大问题或研究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必须列席。四是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重点防控二三级企业经营风险,重点防控因合作挂靠引发的违规经营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预警制度,推行重大法律风险事项向市国资委专报制度,及时汇总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协调各方依法依规妥善应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五是不断完善企业法务工作体系。案件数量、涉案数量金额排在前十的企业,必须尽快配齐总法律顾问、建立独立的法律工作部门。要加快推进集团法律管理系统化,加快建立法律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法律中介机构选聘和外聘律师管理,提升法律管理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宣传教育。要围绕国资国企改革中心任务,大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打好基础。
市国资委机关副巡视员、主任助理,市管企业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各办事处主任,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先进单位代表,市管企业有关负责人、部分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市管企业外部董事、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区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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