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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国资委国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分借助专业力量对市国资委国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现征集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国资委国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按照委托人要求,对市国资委国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供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开展市管企业基金业务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系统落地后的运行支持、协助搭建市管企业私募基金考核评价体系等。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

二、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报材料

1.商务部分

包括以下几项(亦为装订顺序):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应选确认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一览表;

(6)分项报价表;

(7)采购需求偏离表;

(8)公司相关业绩情况;

(9)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比选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2.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人员安排;

(3)保障措施;

(4)比选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三、比选文件领取及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比选文件获取: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

方式:请将以下《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盖章后发至联系邮箱(ysc@gz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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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7: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其他

参选人应于递交当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材料(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装订成册并封章)递交至北京市通州区东夏园留庄路2号院1号楼820室,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PDF格式文件)发送至联系邮箱:ysc@gzw.beijing.gov.cn,电子文档内容和纸质响应文件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28613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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