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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市管企业对标世界一流财务管理评价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意向

  按照市国资委工作安排,拟计划采购2025年市管企业对标世界一流财务管理评价体系建设项目,现邀请合格参选人前来参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需求

  在2024年市管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财务管理自评的基础上,选取10家左右重点企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根据复核结果优化市管企业对标世界一流财务管理评价体系;指导市管企业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形成财务管理能力提升方案。

  (二)项目预算

  21万元。

  (三)服务期限

  2025年5月-2025年11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申请人如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须经其总所授权;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比选活动。

  (二)响应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

  2.报价函;

  3.服务方案;

  4.人员安排;

  5.服务业绩;

  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采购意向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时间

  2025年5月6日上午9时整-11时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地点

  通州区留庄路2号院1号楼301室。

  四、其他

  参选人的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规定地点,纸质响应文件3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PDF 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内容和纸质响应文件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逾期恕不接受。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28438


市 国 资 委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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