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调查核实项目采购意向
按照市国资委工作安排,计划采购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调查核实项目,现邀请合格参选人前来参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需求
为落实《北京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字〔2022〕25号)文件精神,做好监管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工作,拟选取一家有相关经验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协助市国资委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在市国资委安排和指导下,完成1项房地产企业违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和部分市管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检查工作。
(二)项目预算
24万元。
(三)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文件要求
参选文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函;
3.服务业绩;
4.人员安排;
5.安全及保密控制方案;
6.服务方案。
7.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采购意向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http://www.cicpa.org.cn/)或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http://www.bicpa.org.cn/)网站查询的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采购意向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领取及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17:00前领取。
(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7日14:00至17: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三)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2号院1号楼816室。
四、其他
参选人的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规定地点,纸质响应文件3份(需胶装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PDF 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内容和纸质响应文件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逾期恕不接受。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28604
市国资委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