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20年度指导和监督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2020年度指导和监督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京国资办发〔2020〕19号
各区国资监管机构、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和2020年市国资委折子工程的要求,结合各区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国资委2020年度指导和监督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并经市国资委2020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市国资委全年指导监督各区国资监管工作重点,各区国资监管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各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工作计划》中指导事项,统筹推进区属国资国企改革和党的建设工作,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切实履行好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使命。市国资委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做好《工作计划》各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工作,切实做好对各区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工作,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同时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将《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和建议及时向我委报告。
市国资委2020年度指导和监督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加强国资监管系统建设,确保上下衔接、协同联动,切实履行好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使命,根据我委机关处室职责定位,综合各区国资监管工作需求,特制定市国资委2020年度指导和监督区国资监管工作计划。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配合完成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链水平情况摸底调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十四五”规划工作。
2.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3.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所属企业职工持股会年检等相关管理工作。
4.继续指导和督促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区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5.继续指导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区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6.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在推进区属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
7.组织各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国企改革发展论坛,共同探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8.继续发挥《首都国资》和《国资年鉴》的平台作用,加强与各区交流,及时宣传中央市委有关要求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经验举措。
9.围绕市国资委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邀请委内相关处室对此进行系统解读辅导,组织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及重点区属企业针对改革中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
二、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0.组织各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市国资委系统2020年度工作会议。
11.开展区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调研,了解区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协调推动解决制约区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有关事宜。
12.组织召开各区国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及时掌握各区国资国企总体情况及面临的问题、困难和挑战。
13.开展201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资格评审及颁证。
14.邀请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参加2020年京企云帆法治讲堂视频培训。
15.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各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公开工作。
16.组织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召开宣讲会,贯彻落实受党纪政纪处理的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扣减办法。
17.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2020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工作,按季分析反馈区属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推动各区国资监管机构提升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质量。
18.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2019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报表培训及数据审核工作,提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
19.根据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需求,指导其国有资产交易、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环节具体工作。
20.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交易、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等业务专题培训会,邀请各区国资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
21.开展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讨,强化工作沟通交流机制,提升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水平。
22.指导区国资监管机构加强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培训。
23.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开展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建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24.指导区国资监管机构强化对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制度执行的监督,强内控、防风险。
25.搭建市区交流平台,继续在我委外网刊登各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举措和经验。
26.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7.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和相关区国资监管机构需求,以适当形式开展干部交流,继续加强对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支持和服务。
三、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28.邀请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参加市国资委系统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会议,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做好2020年国企党建工作。
29.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融合。
30.指导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31.组织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市国资委组织的“形势任务系列报告会”。
32.组织各区国资监管机构参加市国资委信访维稳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各区国资监管机构信访维稳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