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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的政策解读

  日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市国资委印发了《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相继出台职能转变方案、授权放权清单、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等重要文件。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精简43项国资监管事项。2019年4月,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明确提出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等改革要求。2019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分类开展授权放权。2019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列示了国务院国资委履行的具有权力性质的工作事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市国资委相继出台了《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形成,为出台《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奠定了基础。

  二、起草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精神为根本遵循,确保方向正确,坚持权责明晰、分类授权、优化监管;以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为参考依据,确保体系完整;以现行国资监管政策文件为政策依据,确保授放有据;以我委新版权力责任清单为权责依据,确保互为支撑。

  三、主要内容

  《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共分为三大部分、三大类共23项,其中授权事项10项、放权事项13项;规划与投资监管5项,产权管理12项,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6项。清单第一部分面向所有市管企业,共17项,第二部分面向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共4项,第三部分单独面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共2项。

  规划与投资监管方面,本清单授权综合改革试点企业董事会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子规划、审议年度投资计划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决定一定范围内的计划外投资;授权两类公司试点企业董事会决策适度开展与主业紧密相关的商业模式创新业务,有序探索新业务领域。

  产权管理方面,本清单明确由市管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决定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子企业增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部分股权变动、企业内部国有股东之间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等事项;授权市管企业决定部分债券融资事项,负责对企业批准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

  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方面,本清单明确支持市管企业所属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并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开展股权激励;授权市管企业确定企业副职负责人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部分市管企业探索工资总额预算周期性管理;授权深化董事会建设试点董事会对经理层副职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决定薪酬分配。

相关图解:图解《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2021年版)》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2021年版)》的通知(京国资发〔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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