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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的工作精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三城一区”建设的工作要求,按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

  二、政策要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市属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高度重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市国资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是提高认识,抓紧抓实抓好工作。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是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应对高端人才竞争环境,培育高端产业动能的重要抓手;是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市值管理的重要方式。

  (二)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市属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工作原则

  一是把握方向,强化战略引领。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全局意识;要与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相结合,分解落实目标责任;要不断优化薪酬结构,强化企业长效激励机制。

  二是依法合规,防范资产流失。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审核所属企业的激励方案,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是抓住重点,分层分类推进。各企业应优先选择一批科技型企业作为试点,成熟一家推动一家,以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核心科技人才为激励重点,建立合理激励、有序流转、动态调整的激励模式。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阳光运行。各企业应强化事前监督,充分接受职工监督;强化事中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事后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和追索回扣制度。

  五是统筹兼顾,维护和谐稳定。各企业应做好政策宣导和风险评估,处理好调动骨干员工积极性与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系,处理好内具公平性与外具竞争性的关系,处理好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关系。

  (三)加强领导,确保市属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所属科技型企业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计划。各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所属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工作方案。

  三是制订激励方案。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方案,组织所属科技型企业制订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并根据《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审核工作指引》做好方案的辅导、审核和报批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各企业应建立健全股权和分红激励管理制度,确保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取得实效、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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