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互动反馈选登

国资委12号令的适用问题

  来信内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令)第六条,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需要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报主管机关备案。 标的企业属于国有参股公司,国有股东(为一家国有独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低于5%。现该标的企业拟增资扩股,国有股东持有标的企业股权的比例将被动稀释,在此情况下,是否需要按照国资委12号令的要求进行评估备案?即,国资委12号令的适用范围是否包括参股公司? 盼复!! 十分感谢!!

  答复内容:您好,该文件由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建议您向国务院国资委进行咨询了解,谢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