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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二商集团产权房屋出租的建议

  来信内容:尊敬的国资委领导: 您好,作为一名北京市民提些关于国企房屋出租的建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华轩小区6号楼的商业用房经信息公开申请查明属于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房位置与两侧住宅楼相邻,所经营的项目对周围居民带来诸多困扰。一、由于6号楼原始建筑没有配套排油烟设备,不具备开办餐饮业的条件,但承租者后建烟机和烟囱遍布6号楼楼身,导致油烟与排烟噪声给居民带来很大困扰。二、酒店经营,承租人开办快捷酒店,此酒店装修期间大拆大改,楼内加装电梯,屋顶设置储水塔,难道商务酒店能给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其与小区商业配套的经营定位不符!在此,我建议并恳请北京市国资委领导,规范二商集团对外出租房屋的行为:1. 结合北京首都功能的定位,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发展方向,考量商业经营活动服务于周边住宅小区的定位,慎重选择承租人和经营项目,做好国企的带头和榜样作用。2. 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慎重选择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寻求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并主动规范其招租行为,不要做“甩手掌柜”,放任不管。最后,感谢北京市国资委提供这个交流平台,并衷心希望国企能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 此致 敬礼

  答复内容:经了解,您所提的广华轩6号楼快捷宾馆不属于二商集团所属房产权属;您所提的广华轩6号楼餐饮部分属于二商集团,我委已要求二商集团加大对承租户的日常监管力度,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承租单位合法安全经营,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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