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优化技能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国家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国资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各项部署,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近年来在强化政策引领、优化评价机制、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培训培养、创造良好氛围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积极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强化高技能人才建设政策引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国资委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央企业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各项政策文件精神的落地执行提供了有效支撑,为中央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指引。同时,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工作方针,指导中央企业加强和改进党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将技能人才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盘子”,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纳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企业主营业务动态协调机制。
二、优化技能人才队伍评价和使用
一是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指导企业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鼓励中央企业根据其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业绩评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评价技能人才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能力。二是指导和推动中央企业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高级技师以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专家”“工匠技师”等职位,延展技能人才发展空间,牵引技能人才立足岗位建功立业,鼓励中央企业拓宽技能人才成长空间。三是鼓励中央企业建立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大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拓展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
三、不断提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
一是通过积极推荐技能人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提升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二是通过采取提高薪酬标准、支付岗位津贴、实施特殊奖励等举措,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进一步激发了高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2018年6月,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专题会议,充分交流了中央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会后,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创新完善以技能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如设置技能工资单元,设立技能人才岗位特殊津贴、推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同时积极探索核心技能人才超额利润分享、中长期激励、股票期权激励等,切实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四、创新优化技能院校培养模式
一是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2017年,国资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指导意见》,强调“继续发挥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目前,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17万所,其中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约占3成,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推动开展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是借鉴西方学徒制经验、结合国情推动的一种以“产教融合”为主线,以校企双主体育人为根本,以“学生”“学徒”双重身份为保证,以岗位成才为路径的深层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形式。2015年起,已分三批布局了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覆盖了1000多个专业点,每年惠及9万余名学生(学徒)。三是推进工科本科生培养结构调整。2017年教育部启动了新工科建设,统筹考虑“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发展新兴工科专业,主动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人才培养。2018年10月,首批认定612个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探索建立工程教育的新理念、新标准、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新文化。
五、加强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一是加强技能人才全员培训。中央企业积极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要求和不同类别技能人才的培训需求,大力开展各类技能人才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全面提高技能人才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二是鼓励中央企业开展各类技能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帮助技能人才强化理论基础、提升职业素质,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水平整体提升。同时指导中央企业广泛推行师带徒制度,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三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近3年,国资委先后组织中央企业的150余名高技能人才赴德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参加自动化、焊接技能和数控机床专业技术学习交流。部分中央企业也自行组织高技能人才赴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学习先进制造、柔性生产线、工业机器人等技术,帮助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拓宽视野、增长知识、提升技能。
六、营造“人人崇尚技能、人人争当工匠”的良好氛围
一是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优活动中,做到向技能人才倾斜,并鼓励通过选树“大国工匠”“时代楷模”,用高技能人才名字命名班组、工作室等方式,提升企业高技能人才影响力。二是积极推荐优秀技能人才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各级荣誉称号。三是持续开展“中央企业技术能手”的评选工作。四是持续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力度。指导中央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建立企业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企校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指导中央企业不断探索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成果认证、转化、共享、激励机制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凸显企业用人主体作用,持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示范引领效应。
一是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技能人才队伍。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政策措施,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依托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使技能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充分激发广大技能人才加强学习、苦练本领、提升技艺、勇于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进一步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推进实施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按照《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产教融合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同时,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中央企业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的专业优势,探索建立“产、教、学、研”于一体的长效深度合作机制,更大力度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引导更多企业、院校参与技能人才培养。
三是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精神,强化政府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继续与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多样化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提升培训班。全面推动中央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主体作用,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对新招用和新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实施新型学徒培训。
四是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生产一线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选树工作,利用国家部门层面多种自有媒体,以及央视、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华网等主流媒体,多渠道展示中央企业优秀技能人才风采,增强技能人才的荣誉感和成就感,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中央企业蔚然成风。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