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国资委党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1日至5月12日,市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29日,市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向股份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组织落实情况
(一)认真研究领会,统一思想认识
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研究市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所指出的各项问题。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本次巡察是对股份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党性会诊”和“政治体检”。大家一致认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股份公司加强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市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股份公司党委成立了以股份公司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股份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股份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股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高管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股份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和要求。通过建立高位统筹、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组织体系,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整改
在首开集团党委、纪委的督导下,股份公司党委针对市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14类42项问题96个具体事例,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制订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以最大的决心、最快的行动、最高的要求、最实的措施,严格落实巡察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4年8月底,巡察反馈的96个具体事例中,已完成整改84项,基本完成7项,未完成5项。整改完成率87.5%。此外,根据股份公司党委会研究通过的《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方案》《党委选人用人工作整改方案》,积极落实专项整改工作。其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事项7个,已完成7个;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事项6个,已完成4个,基本完成2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不深入”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股份公司党委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对应学未学内容进行补学,并根据学习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主动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重大转型、探索房地产行业新发展模式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开展深入研讨,做到理论学习有的放矢、与时俱进。
2.关于“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股份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将学习计划制定、学习档案管理、学习情况汇报等工作具体细化落实到人,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股份公司向下属企业进行工作提醒,各单位对中心组理论研讨情况和记录规范性进行自查,对1家单位存在的发言记录不完整问题要求进行整改。
(二)关于“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不完善”方面
3.关于“首开股份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设置不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股份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暂行办法》《股份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办会的议题要求,对会议材料按照各治理主体职责范围和决策重点进行审核。突出会议材料的侧重点,凸显党委会把方向、董事会做决策、经办会保落实的角色定位。
4.关于“制度修订不及时,未严格执行公司章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了《股份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修订了《股份公司专职董事管理办法》和《股份公司自用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新制定了《股份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二是按照市国资委《市管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文件要求,对照《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制定了《股份公司二层级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四同步”原则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做出干部调整。
(三)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企改革任务未全部完成”方面
5.关于“未完成《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问题的整改情况
股份公司积极应对津冀项目难点痛点,通过召开生产经营调度会、营销方案会议以及运营专题会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津冀项目预算执行调度。2023年,津冀项目销售面积、合同签约额、经营性支出等业务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6.关于“‘三去一降一补’目标未能如期实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股份公司从投资端提高拿地效率,从运营端提高管理效率,合理控制开发项目建设成本,从严控制各项费用性支出,降低期间费用。
一是存货有效去化。采取渠道分销、全民营销、现场调研指导、月度销售业绩排名等措施促进销售去化。下发资产处置专项计划,分批次推进存货资产处置。
二是滞重资产规模的整改工作。其一,加大滞重资产去化力度,实现多个项目商办整售。其二,对于部分较难去化的商办项目采取先行短期租赁、“以租待售”。
三是稳定自持产品经营。股份公司自持住宅项目平均出租率,基本达到国内品牌长租公寓平均出租水平。
四是采取“以销定产”开发策略,有序推动项目开发进度,同时密切关注项目当地的市场、政策变化,转变销售策略,促进项目销售去化。
7.关于“企业管理改革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逐级分解指标,作为任期考核及兑现依据。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深化提升、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不良资产比率等11个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列为各二层级公司经理层成员所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附件,并结合岗位与职责分工,确定差异化的目标值和经营业绩指标权重。
二是研究制定股份公司二层级重组整合实施方案,明确股份公司总部对二层级的管控模式以及二层级平台对所辖项目的管控模式。
(四)关于“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发展战略、破解主业瓶颈的担当不足,效果不显”方面
8.关于“本企业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不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房地产行业形势变化,落实首开集团《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要求,完成首开集团《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与此同时,对股份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原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对“十四五”中后期战略举措和重点工作、“十四五”中后期保障措施进行修订,形成了《股份公司“十四五”中后期规划》。
9.关于“主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研究并实施收入挖潜,全面梳理铺排公司项目,跟踪调度重点项目,并严控成本费用,推进资产盘活处置工作。
二是股份公司分类施策促进销售去化,制订不同销售策略。缩短开盘周期,提升周转效率。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在考核体系中加大利润、销售业绩等指标的权重。按指标分值分档,增加权益比重和操盘占比,突出贡献率,促进提升操盘能力。
10.关于“履行国企社会责任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履行政治责任,服务保障首都发展大局。高标准落实重点任务。市级重点工程提前实现形象进度与投资额“双落地”。坚持履行社会责任,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响应政策号召,落实“保交楼”。
二是有效贯彻落实“回天行动计划”部署,打造标杆式城市更新项目。回龙观G区商业项目(首开LONG街)于2023年6月底开业,并获评第二届“北京城市更新最佳实践”。探索养老业务发展模式,首开寸草裕中西里院、管庄养老院相继开业。
三是紧盯主动治理,着力“治未病”。印发《股份公司2023年推动解决重点民生诉求工作方案》,深挖房屋滴漏、供暖、施工扰民、销售、交付5项主动治理工作任务。通过传导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督导、落实领导包案、增强服务意识、开展满意度调查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及时发现、解决系统性问题。
(五)关于“诸多重大风险尚未得到有效化解”方面
11.关于“对合作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合作公司基本情况,提前研判规避风险,严格履行担保及财务资助审批流程。
二是深入排查合作项目质量安全风险。80个在施项目开展质量安全过程自评价行动。
12.关于“财务风险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调整投资策略,加速存量滞重资产去化。坚持以“防控债务风险、严守现金流安全底线”作为首要前提,多措并举,优化融资结构,压降融资成本,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减少公司利息支出。持续优化管理,修订《股份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制度流程,加强资金集中化精细化管理,精打细算统筹调配资金,保障现金流安全,控制财务风险。
13.关于“生产安全管理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深刻剖析安全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双控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科技创安、教育培训和生产经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50余项。
二是加强制度贯彻执行检查。开展以高频隐患问题为主的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第三方质量安全评估机构开展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发布《股份公司开发项目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引(图册)》等安全标准化成果;扎实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创新开展远程可视化监管,完成首批在建项目远程视频监控接入首开智慧建造平台,开展“智慧眼镜”远程可视化巡查技术应用。
14.关于“招标及合同履约管理仍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编制《股份公司非工程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完善企业招采制度建设。
二是开展制度宣贯及培训。修订《股份公司关于加强工程招标及合同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专项检查和常态化检查。
三是建立项目工程月报制度,督促各项目按期如实报送工程建设进度方面情况,及时落实纠偏。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股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二是制定《股份公司新闻(网络)发言人管理办法》和网络评论员制度,为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16.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管理不规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股份公司舆情应对工作方案(试行)》《股份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标准指引(2023年修订版)》《股份公司门户网站管理规定》,严控意识形态风险。
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在股份公司官网和“首开股份”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17.关于“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许多历史问题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增强问题意识,对房产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权证不完善等问题,通过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精细掌握权属办理状况。朝阳区11个小区和丰台区5个小区已完成产权办理共计144户次。
(六)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不足”方面
18.关于“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得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股份公司党委会专题研究股份公司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情况反馈意见及股份公司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单位评分结果,并结合股份公司警示教育大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确保达到每半年研究一次的要求。
二是按照《股份公司党委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任务清单》要求,利用每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会的契机,“一把手”亲自推进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细化分解,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9.关于“与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的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股份公司党委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任务清单》要求,股份公司党委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下级“一把手”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
(七)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到位”方面
20.关于“督促指导所属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布《关于开展市国资委党委巡察首开股份公司党委发现重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要求所属19家党组织对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开展自查,每年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与干部任免联动工作机制,各下属单位在牵头领导发生岗位变化时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及时修订,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21.关于“对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的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布《关于调整股份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议事规则。
二是组织开展党务人员培训,强调党建工作总结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的区别和撰写侧重点,促使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撰写相关文件的质量。
三是在股份公司巡察整改动员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各单位经自查,确认该问题整改完毕。
22.关于“少数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并严格执行。
二是在下发关于撰写班子个人述职报告通知时,明确要求述职报告应包含履行“一岗双责”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确保述职报告全面反映班子成员的年度工作。
23.关于“警示教育大会未按要求召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对于2023年以后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按照市委要求在发文中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受到处理的个人点名通报。
二是股份公司纪委会同所属各党组织自查2021年以来违纪党员干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召开情况。
三是严格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八)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24.关于“违纪党员回访教育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专职纪检干部学习回访教育相关文件。
二是对已处理的3名违规违纪党员的回访教育工作重新进行梳理,形成有针对性的回访教育方案,并对3名违规违纪党员进行回访,且已完成回访教育报告。
三是每年对当年符合回访教育条件的违纪违规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梳理,制定年度回访教育方案并发相关党组织确定回访教育对象的教育管理者且开展相关工作。
25.关于“对基层纪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股份公司所属党组织纪检委员、联络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实现3年内股份公司专兼职纪检干部集中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是通过常态化基层调研检查,了解基层廉政监督员需求,对培训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26.关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向所属各党组织重申节前廉政提醒的具体要求,并要求在2023年9月28日前对2021年以来的节前廉政提醒情况完成自查自纠,且均已立行立改。
二是股份公司纪委部署所属各党组织依照廉政监督员制度及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对本单位廉政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结合自查自纠报告进行抽查检查,并出台基层廉政监督员日常考核措施,在日常绩效考核中占14.5%。
(九)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方面
27.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股份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将相关车辆纳入公车信息平台,车辆申请及审批需通过平台系统操作,各单位严格管理派车流程。股份公司每月通过公车管理信息平台对总部及所属单位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同时对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使用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系统运用水平。
28.关于“履职待遇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差旅费自查自纠工作,责令相关人员退还未按标准报销的相关费用。
二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审核人员严格监督,细致审核,切实做到报销严格合规。
29.关于“加班餐费按差旅费标准支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落实报销标准有关规定,调整费用列支。
(十)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30.关于“市委巡视首开集团提出房屋出租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此次巡察发现首开股份在房屋出租方面仍存在管理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抽查了52份租赁合同,未发现审批置后问题。
31.关于“首开集团对首开股份的巡察提出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股份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股份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案场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和审批权限。采用NCC网络报销方式审批相关资金支付手续。进一步开展财务基础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
32.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股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变化情况,及时发布《关于调整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基层联系点的通知》,明确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基层联系点。截止2023年11月,股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该通知要求,在党建联系点开展32次工作,每位领导均达到每年2次的要求。
(十二)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33.关于“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与编制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群工作部1名职工提职任副部长,进一步加强党群工作队伍建设。此外,通过借调方式详细考察内部人选,2名借调人员经考察合格,正式调入党群工作部,保障了关键岗位的人员到位和工作正常开展。
34.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股份公司党委分别于8月30日、9月26日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内容扎实充分。班子成员能够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中要点、“辣味”十足,切实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35.关于“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成长通道,搭建发展阶梯,为干部的逐级历练和递进成长提供良好机遇。股份公司新提拔3名年轻的领导班子成员,为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轻化打好基础。
36.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分工交流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11月底前,对三位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在促使领导班子成员更新知识体系,拓展工作视野的同时,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业务能力综合化、复合化。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37.关于“干部人才工作长远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股份公司“十四五”中后期人才发展规划(2023-2025年,根据“十四五”中期评估调整)》。对公司人力资源现状进行分析,同时明确股份公司“十四五”期间干部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为推进干部人才工作提供了指引。
38.关于“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首开集团2020-2023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关于集团公司临近退休的中层管理人员退出现岗位的暂行办法》为准绳,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统筹集中换届和日常调整,及时优化年龄偏大或同年龄段干部比较集中的领导班子,对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的中层干部严格执行退出现有岗位,从而优化干部结构,让更多年轻人才脱颖而出,保证干部人才队伍有序更替。
二是积极推进年轻干部培养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健全完善集团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动态掌握3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和35岁左右优秀中层干部整体情况,坚持“一人一策”培养计划,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通过对青年人才队伍情况摸底,为今后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建设梯次化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三是加大对青年人才的选拔力度。2023年6月至11月,股份公司二层级单位整合重组中,提职人员平均年龄39岁,进一步为青年人才提供了成长锻炼的机会。
四是股份公司发布了《股份公司2023年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全面提升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股份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各类人才支持。
五是股份公司研究审议《股份公司2024年人才需求计划》。继续加强对适合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所需人才的引进,不断补充公司业务拓展和转型升级所需各类人才。
六是股份公司健全制度,规范各层级安管人员配备。2023年9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规范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的通知》。经核查,19家二层级单位共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5名、派驻80个在施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共93名,人员数量符合建设单位安管人员配置要求,人员信息已于2023年9月中旬全部上报至股份公司并汇总备案。
39.关于“未严格执行轮岗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自市国资委对股份公司党委开展巡察以来,首开集团党委对10名股份公司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
二是对全公司外派期满和超期的员工,再次征求单位和员工个人意向。对确因工作需要或员工个人意愿需继续外派的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延长外派期限。对于意愿回京的员工,根据本人申请和股份总部及京内公司岗位需求做出安排。
(十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方面
40.关于“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党务人员工作培训,强调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要求,要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结合房地产行业和企业实际业务开展分析研讨,提升中心组学习的效果。
二是股份公司向所属各党组织通报“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质量不高,内容缺乏深度”的问题,要求所属各党组织进行自查,并对其进行抽查。经抽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41.关于“个别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股份公司党委会批准撤销股份公司机关党总支,决定成立股份公司机关党委。
二是加强对各党组织党员人数、委员人数的检查监督,防止出现不符合要求设置党组织的问题发生。经查,未发现党组织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42.关于“执行民主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股份公司职工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共选出100名职工代表,并召开股份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成立4个专业委员会及主席团,在职代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股份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召开了主席团和职工提案委员会的联席会,部署职工提案相关工作,截止2023年11月24日前,共收集职工提案15件。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的三公经费已经在职工代表范围内公开。
三、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成效
经过紧锣密鼓的集中攻坚和持续整改,股份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本次整改,对股份公司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提升均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股份公司将在市国资委党委和首开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整改成果,既要聚精会神谋发展、深思熟虑计长远,又要政治坚定提站位、求真务实抓党建,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促进股份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以“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工作理念取得整改成绩
认真践行“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市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避免巡察反馈问题死灰复燃、再度发生,并以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要求为标准,坚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防止其他类似问题的出现。
(二)以“改立并举、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当下改”与“长久立”二者辩证统一、密不可分,唯有坚持长短结合、改立并举,方能精准答题、长治长效。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在重点领域内、重要环节上,对具有共通性、倾向性的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
(三)以“深度融合,共促发展”的内生动力发挥整改成效
深刻认识巡察整改与公司发展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和内生逻辑,推动二者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坚持以推进股份公司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整改工作的切入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股份公司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整改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谱写股份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的华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428606;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邮编100031;电子邮箱bcdc@bcdc.com.cn。
中共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