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5月30日,市国资委党委第五巡察组对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9月16日,第五巡察组向建设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对于市国资委党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设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建设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了党支部会、机关部长会,宣讲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意义,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了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当前公司首要政治任务,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建设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的思想共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建设公司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建设公司党委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国资委党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结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部室职责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存在的13项主要问题及41个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在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共制定了183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巡察整改期间,建设公司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1次,涉及议题24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建章立制。新编及修订制度12个,其中,新制定制度8个,重新修订制度4个;编制专项工作方案3个。
(三)严格执纪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建设公司党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反党规党纪应当给予违纪处理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司党委、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反馈的问题在各级管理人员中开展了问责工作,相关人员退回了违规款项。截至目前,反馈意见41项问题的59个具体问题中,已完成整改46个。有13个具体问题持续整改中,其中,通过努力能够完成的4项,需要长期推动解决的9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1.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落实理论学习计划”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2021年中心组学习安排,完成计划的学习内容。截止2021年底,完成集中学习3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梳理2018年以来未按照计划学习的内容,制定计划安排表,进行销项学习。
2.针对“学习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落实公司党委印发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截止2021年底,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完成集体研讨4次,集体调研3次。中心组成员进行重点发言4次,参观活动5次。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确保客观、真实反映中心组成员学习内容。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和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3.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舆情应对工作办法》。对2021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判,在党支部书记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向集团党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4.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
修订完善《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额度和捐赠额度。修订完善《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细化明确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等议事内容。研究制定《法律审核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
5.针对“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试行)》,明确了担保、内部借款等事项为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事项。严格落实前置研究程序,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再次审议。2021年以来,建设公司共召开党委会39次,完成前置研究事项69项。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公司党委分别组织领导班子和机关部室认真学习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前置研究有关文件。
6.针对“董事会议事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认真反思,查漏补缺,修订印发《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规范记录,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必须完整、准确记录董事的发言。
7.针对“议事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认真组织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规则要求认真组织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2021年9月份以来公司已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4次。各专门委员会已按照职责议事,出具专业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审议提供依据。建立长效机制。董事会秘书部定期督促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确保各专门委员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具体工作。
8.针对“机关部门臃肿”问题的整改。
公司召开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结合实际针对机关部分职能部室业务重合的问题,专题研究了部室调整和编制定员事项,对机关部门进行了职能归并。公司由原来的21个职能部室,调整为17个职能部室,撤并4个部室。科学分工,优化财务管理,结合项目实际,仅在重点工程独立设立财务岗位。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结合实际统筹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
9.针对“个别部门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法律审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法律审核范围和审核流程,建立法律审核台账。截止2021年底,共审核重大决策47项,审核规章制度16项,审核率100%。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合同审核程序。对近三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梳理,对其中重大合同进行把关审核。对新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截止2021年底,共审核经济合同612份,经济合同审核率100%。
10.针对“拓展外埠市场勇气和魄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以公司既有的特级资质、BIM中心、技术中心为载体,整合和发挥优势资源的作用,为拓展新客户和高端项目创造条件。抓好在手外埠项目的优质履约,加大重点区域外埠项目拓展力度,完善外埠市场营销拓展工作举措。
11.针对“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通过校招、社招、线上线下等多种招聘方式,加大吸引专业人才的力度。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现有人员专业技能素质。公司党委会研究制定《2022年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通过转岗、轮岗、兼职等方式补足岗位空缺,继续推行岗位兼职策略,实现一专多能的目标。
12.针对“科研创新能力不足。对新技术、新工艺成果少”问题的整改。
与高校合作推进研发项目落地,促进成果转化,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认真落实公司科技研发专题工作会要求,合理制定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及授权数量、研发机构数量等技术创新指标。2021年度科技研发投入达到主营业务收入的3%。大大超出了往年的2%。
13.针对“长期已竣未结项目存在亏损风险,大额应收账款存在坏账损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成立结算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召开全公司的结算工作专题会,统筹协调推进结算工作。截止2021年底,共召开结算工作会3次。对竣工待结项目实行挂点负责制,明确各单位项目经理为结算工作第一责任人,经营主管为结算工作具体责任人。制定结算工作计划,明确结算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对已经结算的项目成果及时考核,奖惩分明,全面推进项目的结算工作。公司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已竣未结项目工程结算会,统筹协调推进结算工作,化解重大经营风险。截止到目前,15个已竣未结项目中已经完成9个项目的结算工作。制定下发《关于清理账面“长期”债权债务的具体要求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长期挂账债权债务(三年以上的债权债务)的工作。修订完善公司《清欠管理办法》,成立清欠领导小组,持续推动清收工作,防止发生新的资金沉淀损失。结合在施工程、已竣未结工程、已竣已结工程实际,分类采取措施,明确清欠责任,加大清收力度。截止2021年底,签订《经营性收款责任书》49份,责任书签订率100%。
14.针对“合同管理不完善”问题得整改。
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重大合同金额。进一步规范资信审查,按要求加大审查力度。针对2018年以来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合同相对方进行资信补查。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与大型征信信息整合平台合作,通过大数据对客商进行筛查,严把资信审查关。
15.针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开展招标评标工作。截止2021年12月,公司共组织招标评标共计143项,均严格按照现行的规章制度开展招标评标工作。认真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招标评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公司纪委针对招标评标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16.针对“固定资产制度条款设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制度,并做好台账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实地盘点,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成了对某项目办公设备、家具未计入固定资产的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对全部在施项目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加强学习宣贯,组织公司财务及有关人员开展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业务培训。
17.针对“固定资产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公司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核算部门对某项目竣工后存放在库房的电脑、相机、空调、办公家具等设备进行实地盘点。对有使用价值的,在新开项目中进行了调配。针对无实物车辆问题启动固定资产清理盘亏程序,公司召开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研究,按照无实物固定资产报废,同时书面上报集团公司审批。举一反三,对固定资产账上的所有车辆与现有车辆进行核对,并重新编制《机动车管理办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针对个别房产无房产证问题,结合各处房产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类施策,稳步推进产权证办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房屋土地出租及合作经营管理办法》,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做好房产的出租和定期巡查及维修工作。积极拓展内部和外部房屋出租渠道,发布房屋租赁信息,实现资产收益。
18.针对“授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京建法[2015]1号)等文件规定,对自2018年以来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工程逐一核查。明确了工程质量承诺书和授权书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收集整理留存。增强依法合规意识,对新开工程严格执行市住建委和规自委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字,避免出现授权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并做好资料留存归档工作。
19.针对“个别项目失管,存在资产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程款清收力度。公司成立清欠领导小组,持续推动清收工作。定期评估应收账款质量,足额计提减值准备。进一步加强项目管控力度。加强合同条款审核,避免违约及法律风险;对分包分供的计量付款及结算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过程盘点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找出不稳定因素,制定可行措施应对风险。
20.针对“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部分内容下发至基层党支部,要求各支部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为载体开展深入学习。公司党委结合当前形势编写了党员应知应会问卷,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参加答题活动,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公司党委对所属22个党支部上报的工作台账开展了检查,并在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中进行现场检查。
21.针对“待岗人员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公司建立《病假管理人员跟踪台账》及工作群,安排专人对因慢性病无法重新上岗人员进行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回访。目前已安排1名人员因病情恢复重新返岗工作。因项目竣工解体后转入人才中心的待岗人员,公司根据新开项目情况陆续安排剩余人员重新返岗。研究制定公司《人才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对人才中心待岗职工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22.针对“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建设公司党委将生活基地腾退工作纳入党委日常重要议事内容,将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腾退工作。
23.针对“主动监督不足,发现问题能力弱,未形成监督合力”问题的整改。
公司纪委加强了对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加大日常走访基层单位频次,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成立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形成联席会制度,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切实发挥好监督合力作用。对2018年以来的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进行调阅,排查审计报告69份。
24.针对“警示教育效果差”问题的整改。
公司组织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召开年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把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检查范围。针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共性和人员特点,广泛开展下基层“讲纪说法”活动。
25.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整改。
公司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纪知纪,提高遵规守纪意识。涉及得超标办公用房已责令退回,集团公司纪委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
26.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退回职工加班、外出用餐列支为招待费的款项,退回项目部大额食品、大额用餐无明细且存在拆分发票费用,公司纪委对项目部留守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规范了费用归类标准,组织财务系统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同时,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开展了“四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7.针对“车辆加油卡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在公务用车购置、日常运营、费用管理、司勤人员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公务用车油卡管理,坚持一车一卡管理,定期对车牌号与油卡号进行备案核对。加强司勤人员教育管理,严格使用登记制度。完善公务用车登记台账、油卡登记台账、速通卡登记台账、单车年度费用登记台账、司勤人员登记台账等,做到一车一档。举一反三,按照上级部署,在开展“四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公司近三年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梳理,针对节假日期间加油和无派车单无法说明情况以及油卡油品混加的情况,退回有关加油费用。
28.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党建和经营工作“两张皮”问题的整改。
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和基层单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完善基层单位民主决策制度。公司党委起草《关于规范党支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将涉及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决策纳入支委会(党员大会)议事范围。
29.针对“公私不分,存在经营风险”问题的整改。
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撤销涉及该问题的分公司,相关人员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该分公司所属项目划归公司直接管理,项目经理部由公司按照项目成立解体等组织程序进行管理;公司对该分公司进行解体审计。
30.针对“多个未结重大诉讼案件存在经济损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组织法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代理律师召开多次案情分析会,搜集整理证据,研判案情进展,制定诉讼策略,争取尽早取得对公司有利的诉讼结果。对涉及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存在风险的案件,公司代理律师调取了相关案件资料,并与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沟通以推动案件进展。召开了由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推进缓慢案件专题整改会,研究案情推进情况,探讨更多实现债权的方法思路。
31.针对“整改有缺项。2018年城建集团党委巡察,未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公司党委召开了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把握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制定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2.针对“巡察整改责任不清,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不到位不深入问题。针对需长期推动解决的3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为公司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室为责任单位,明确合理的完成时限,并重新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巡察整改中未完成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公司党委建立督办机制,定期听取整改完成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了对诉讼案件的督办力度,重新梳理了案件情况,研究制定诉讼策略。加强了与办案法官和律师团队沟通,积极寻找被执行人及其相关人财产线索,为案件执行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健全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规定》,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提升活动效果。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等志愿活动。公司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的监督指导,建立了工作台账,实行了月报制度。
33.针对“集团党委巡察发现的多项问题未彻底整改”问题的整改。
公司充分利用企业特级资质、国有大型企业的信誉优势以及承接奥运工程的品牌优势,跟踪、运作有利于企业创品牌、上规模、出效益的项目。做好原有大客户市场维护,积极开拓新客户市场。2021年拓展了五个新客户。与外埠党支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外埠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开展党务部门下沉式工作,加大对外埠党支部监督指导力度。
34.针对“机关党总支从未开展任何组织活动”问题的整改。
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公司党委每年至少研究1次机关党建工作。2021年11月以来,机关党总支组织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和支委以“三会一课”的形式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主题党日的形式观看《党课开讲啦》《党的伟大成就》等专题片。
35.针对“对待岗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建立档案,掌握信息,加强对待岗党员管理。对待岗党员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电子邮箱登记造册。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台账,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待岗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对参加组织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上门走访、寄送材料、电话联系等方法,加强对待岗党员的时事政治教育和党性、宗旨教育,及时将上级的方针政策传达到待岗党员。公司已与所有待岗党员取得联系,所有待岗党员均已将欠缴的党费补齐。
36.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启动“组工干部走基层”工作,定期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使监督指导更有针对性。公司党委制定了党务工作者和党支部书记的培训计划,要求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下发《关于做好巡察反馈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针对问题开展自查,认真完成整改工作。要求所在党支部书记定期与外埠党员进行电话、微信联系,关心关爱外埠党员,掌握其思想动态,传达支部学习内容、寄送书籍等学习资料,确保外埠党员学习教育到位、监督管理、关心关爱到位。对现有的《党支部工作手册》逐一进行全面审查和自查自纠,梳理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提高党支部工作质量和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质量,确保内容不漏项、时间节点准、内容真实。定期开展书记讲堂活动,以“讲”领学,以“讲”促学,督促支部书记自觉提升业务素质,消除内容不清晰、概念不明确的问题。适时开展支部书记业务交流,解决基层支部建设不平衡的问题。严格执行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意见的规定。公司党委每季度梳理公司所属党支部中流动党员情况,摸清底数,在确认流动党员身份后,一并纳入管理。
37.针对“党员发展材料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集团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专题学习了发展党员各项程序,以及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具体要求。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党员发展材料,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完成了缺失材料的完善和补充工作。公司党委制定了发展党员材料清单,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38.针对“执行党费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年薪制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认真核准收费基数比例,重新计算党费收缴基数。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将公司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公司2022年度行政经费预算。
39.针对“干部岗位配备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结合工作实际,经公司党委认真研究,将7名机关相关部室副职调整为科员。公司机关部门副职由原来的25人,减至现在的18人,同比下降28%。认真梳理调整机关各部室人员编制,合理配置岗位,按部门职数要求,做好交流、轮岗工作。
40.针对“未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等事项制度”问题的整改。
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公司总经理已不再分管人力资源部门。
41.针对“中层领导干部选拔制度执行不到位,任用过程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公司党委修订完善《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和《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中层领导人员任免事项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全覆盖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2021年以来,建设公司党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干部任免事项12次,共计57人次。规范干部任前谈话制度。由公司党委工作部安排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持续改进作风,强化成果运用,做实做深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建设公司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主线,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强化党建引领,坚定不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两个一以贯之”。切实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二)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制度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完善班子议事程序,加强会前协商沟通,进一步提高班子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基础;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科学化、现代化。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进工作目标实现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建设公司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努力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838899转8163;通信地址:丰台区卢沟桥路西五里店21号;邮编:100071;电子邮箱:jsgszzb2018@163.com。
中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中共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