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世欣博瑞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12月13日,市国资委党委第六交叉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中共北京世欣博瑞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16日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集团党委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首要议事日程,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强有力的整改措施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集团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选人用人专项工作组和聚焦主责主业专项工作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共召开了9次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难点进行研究讨论。
在整改过程中,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办及市供销总社党委高度重视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给予集团党委大力支持。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办领导两次专题听取集团党政主要领导关于集团党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对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给予指导。市供销总社党委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书记会、常务理事会、专题沟通会等有关会议,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使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措施更加有效、力度逐步增强、取得了较大进展。
(二)统一思想、增强干劲
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围绕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深刻分析”,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使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将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的干劲,为巡察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迅速行动、立即部署
4月16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集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讨论总体安排;4月24日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审议通过了《世欣博瑞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市国资委党委第六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形成了《市国资委党委第六交叉巡察组巡察世欣博瑞党委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整改台账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职责,每个整改问题,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4月24日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集团上下,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着手巡察整改工作。
(四)精准施策、措施到位
遵循切实可行、有效管用、针对性强、整改到位的原则,各主责部室按照职能分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经主管领导同意,提交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步审核。
6月4日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整改措施研究会,利用一天的时间,一次一个主责部室,一条一条地对制定的措施进行研究,逐条分析完善,确保整改措施可执行、可落地。巡察整改最后冲刺阶段,建立《市国资委党委第六交叉巡察组巡察世欣博瑞党委反馈问题整改日进展台账》日志,自7月7日起主责部门每日填报整改进展情况,保证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五)加强督办、注重实效
集团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班子分工和部门职责,做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先后16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团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全程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事项;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多次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会议,针对专项问题研究讨论;集团专职党委副书记作为日常牵头负责领导,多次组织有关部室共同研究措施、督促落实;班子成员不推不靠、主动担当;各责任部室和协办部室严格按整改工作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深入推动整改,建立了整改工作总台账,督促检查各主责部室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完成后,按照每个问题建立一本卷宗的要求,将整改资料统一汇总,建立问题整改卷宗。集团纪委全面履行对整改工作的监督责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全过程进行监督,促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个整改工作保质保量不走样。
(六)引以为戒、启动问责
集团党委虚心接受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办、市供销总社党委的批评意见,通过“四步法”精准问责,达到“四个足以”的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于7月8日召开第26次党委会,组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及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成立巡察整改问责专项小组,就有关巡察整改问题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提醒、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研究后,责成党委组织部门开展相关工作。7月18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及党委委员学习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贯彻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办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进行了深入研讨,为精准问责打好基础。
(七)建章立制、整改初见成效
集团党委聚焦每一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归类梳理,建章立制,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立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集团共出台和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31项。
二、聚焦问题、强化担当,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集团党委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加强统筹协调,对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共制定整改措施162条。新订制度8项、修订制度23项。追回借款本金4亿元;追回损失115,049.55元。集团党委对10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执纪问责,市供销总社党委对反馈的9个问题涉及的8名责任领导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第一个方面: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担当意识不足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认识不深刻、措施不得力,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的自觉性不高、行动不力,所管辖宗地涉及疏解整治,推进较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疏整促”工作情况,按照北京市政府对“疏整促”工作的要求,2017年11月集团开始推进此项工作,疏解了33处宗地。现有26处宗地涉及14个街乡,因土地涉及拆迁腾退,需专人对接,持续推进。二是集团党政领导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四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市国资委领导到市供销总社调研指导工作讲话等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对“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落实“疏整促”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截至目前有10处拆迁腾退网点属地政府的拆迁补偿方案已获得上级政府的批复;有2处等待区政府的审批;3处网点尚未有具体的补偿政策和标准;另有1处地上建筑已被拆除,属地政府不认可供销社土地为国有土地,不给予任何土地补偿,集团已委托律师申请行政复议程序解决此问题;其余10处拆迁腾退工作也在积极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推进此项工作。四是明确专人专岗专责就26处网点积极配合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此项工作。
目前,此项问题在整改进行中,下一步对涉及拆迁的26处网点,积极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条件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针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的举措不够。集团对大额借款偿还的风险考虑较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措施不足。市供销总社所属北京世欣控股有限公司向世欣博集团代管的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借款4亿元,通过“传签”方式形成董事会决议,借款协议未约定违约责任。目前,此借款已超期尚未归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请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从法律角度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集团认为此项借款为市供销总社系统内部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存在风险意识不强、催收力度不够的问题。二是积极采取措施,收回本金。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底打电话催款33次,并明确专人,定期催款,截至6月17日4亿元借款本金已全部收回。三是协调解决利息违约金问题。集团向市供销总社汇报了有关情况,市供销总社已决定给予协调解决4亿元借款的利息及违约金事宜,并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专题会,初步形成了债务重组的解决办法。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提高董事会议事范围的严谨性、工作流程的规范性。新制定《集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审批流程,2019年3月在OA系统上设置法律事务审批申请流程,包括新制定的制度、合同、协议,重要告知书、函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五是精准问责。鉴于催收力度不够与“问题27:与市供销总社往来款约6.5亿元。分别计入借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凤凰岛收回267万元本金,均超期未收回,未见情况汇报。”一并对主责部门财务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关于“市供销总社所属北京世欣控股有限公司向世欣博集团代管的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借款4亿元,通过‘传签’方式形成董事会决议”的问题以及“《借款协议》中没有违约责任”的问题,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针对聚焦主责主业、责任担当不足。集团过于强调经济属性,对企业政治和社会责任重视不够,聚焦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主责主业不充分,主要依赖“吃瓦片”,偏离了“初心、使命”。在制度修订、业务开展等方面,有“等”“靠”市供销总社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认识到集团作为企业更注重经济属性,对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重视不够,存在聚焦主责主业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在制度和方案制定、业务推进开展等方面主动作为不够,存在“等”“靠”市供销总社的现象。二是加强组织。成立聚焦主责主业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与落实。三是深入学习。集团党政领导班子与小组成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北京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经验成果、北京市国资委到市供销合作社调研指导工作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担当与为农服务的决心。四是加强研究。集团先后在党委会及经理办公会上多次研究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三农”等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加强工作研究,主动作为,不断推进落实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便民举措。五是明确主责主业。研究制定《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集团以打造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聚焦供销社为民服务为主责主业,通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推进供销社发展的综合改革,解决供销社与城乡居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供销社优势,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六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据《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实施。集团计划将年净利润20%的资金用于服务农民及社区居民,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使便民服务的功能更加完备,为农为民服务实力有所提升。七是主动进行业务拓展。将集团资产现状进行分类划分,依托供销社主责主业及培育壮大工程,明确资产经营定位,加快供销社便民服务网点的建设和布局,打破“吃瓦片”的惯性。
2.落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措施不力
针对党委会召开不规范。2017年共召开党委会42次,其中有20次党委会复制经理办公会相关议题记录,内容完全一样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原因。存在《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市供销总社对集团领导人员进行频繁调整10人次,其中主要负责人调整3次,仅有两名党委委员在集团任职,党委委员配备不齐,党委会召开人数不足,导致党委会无法正常召开,采取了党委会和经理办公会联合召开的形式,党委会也未进行单独记录。自2018年1月,党委会单独召开,专本记录。二是健全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会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三是精准问责。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缺位、越位。2017年,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不够,有11项大额资金和重大事项未在党委会上研究。2018年、2019年,出现多次不应在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的事项。《十里堡北区10号楼底商装修改造项目》在朝投中心2019年9月10日第002号财务凭证中,仅附工程提案和党委会纪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存在“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议事范围、议事标准不清晰,执行不够严谨,对党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提案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但是2017年集团领导人员频繁调动,只有两名党委委员在集团任职,党委会不能规范召开,采取与经理办公会联合召开的形式进行,出现11项大额资金和重大事项未上党委会研究的问题;2018年、2019年出现多项涉及员工招聘、劳动合同续签解除以及员工用餐标准等不应在党委会研究审议的问题。同时,存在财务人员对会计凭证附件内容掌握不清晰,制度中没有制定统一标准的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学习。 集团党政班子成员及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委会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了再学习,强化集团制度执行的严肃性。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凭证相关的财经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财务凭证。三是严格执行制度。准确把握议事范围,加强会前会议提案审核,形成党委办公室、主管领导、党委书记的三级审核把关程序,防止“三重一大”制度越位缺位问题的发生。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党委会记录纪要使用审批程序,制定《党委会记录(纪要)使用登记审批表》,规范工作流程。编制《会计凭证附件的规范处理》,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五是精准问责。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针对董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董事会开展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有欠缺,存在“只记事不议事”现象。2017年以来,共召开董事会29次,其中19次以“传签”的形式召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对2017年以来董事会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2017年11次、2018年8次以“传签”形式召开,忽视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坚持调查研究原则”,存在董事会议事不充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2017、2018年,市供销总社将集团2名重要董事会成员(董事长、党委书记)长期外派海南岛、杭州项目,造成无法正常召开董事会,为了提高董事会议事的效率,2017年11次、2018年8次以“传签”形式召开。二是健全长效机制。经集团董事会决议通过修订完善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在议事程序中明确议案要列明事项原由、论证(评估)结果等相关材料,并在会议议事过程中,各位董事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案进行讨论,防止“只记事不议事”现象发生,切实发挥董事会作用。三是精准问责。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3.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不足
针对传承行业精神不够。集团传承供销社“背篓精神”,摆脱持有型物业单一经营模式上缺乏创新,有“守摊儿”的思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研究。集团通过党委会、经理办公会对“背篓精神”的传承进行反思,工作中存在求稳思想,党委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不足,在传承供销社的“背篓精神”,全心全意为城乡居民服务等方面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思考。二是破除“守摊儿”思想。调整了集团2017-2024年战略发展规划,围绕多业态融合、便利店业态创新升级、餐饮业态创新升级、社区养老业态创新升级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定位集团发展。三是创新思路。以垡头为试点,积极探索便民服务综合体模式,该项目已于2019年12月完成立项报告,2020年1月自投资金进行改造,5月12日装修改造完毕。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垡头便民综合体项目为试点,不断探索、创新合作经营、委托管理、自管运营等经营模式,改变现有持有型物业经营模式单一的局面,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民服务保障。
针对危机意识不足。集团党委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不够,立足主责主业和未来发展专题研究较少,缺乏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可持续发展乏力。集团发展战略不明确、不清晰,未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对面临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研判分析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存在党委对集团的主责主业、未来发展的研讨较少的问题,存在“等”“靠”市供销总社现象,危机意识不足。但是由于2017年至2018年底市供销总社对集团党政领导班子频繁调整,2017年底党委书记外派至市供销总社杭州项目,造成集团党委班子一直不健全,只有两名党委委员,同时,市供销总社也未对“十三五”规划的制定提出要求,导致集团未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只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了《集团战略发展规划(2017-2024)》。二是加强学习。集团有关部室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领会精神。三是加大集团党委与中心工作融合力度。集团党委会专项研讨集团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党委委员工作任务,涉及调整企业战略、便民中心的规范化、集团中心工作。四是明确集团发展战略。结合集团近两年发展实际,调整集团原有规划,特别是从2020年以后,以城乡社区服务平台运营商的企业定位,专注打造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聚焦供销社服务为民的主责主业。
4.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意识不强。集团党委对党的理论学习紧迫感不足,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多以传达会议文件、通报的形式,满足于上级党组织要求,存在“现学现用”、“实用主义”的现象。2018和2019年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有欠缺,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查清事实。2017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够,对党的理论学习不足;2018年、2019年对党规党章党纪、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不够,以上级要求学习内容为主,学习的广度深度不够,存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学习认识有欠缺,重视不足的问题。二是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意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每月编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下发至中心组成员,学习资料中增设“理论前沿”栏目提高学习的政治性,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栏目增强学习的广度与深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开展线上学习,通过集中学与自学,提高学习紧迫感。2020年已编印中心组学习资料8期。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党委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党章党规党纪、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并做好详实记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再学《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研讨会及《以案为鉴:党员干部请注意,这些情况将被问责》《以案为鉴:出现这些情况,党组织将被问责》《云南通报城投集团领导违规乘坐头等舱问题:“四风”和腐败问题背后往往是特权思想作祟》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
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领导参加中心组学习不够,落实重点发言讨论制度不严。2017年中心组学习未见讨论、重点发言记录,以“微信群”的方式自主学习7次;2018年,外派班子成员外派参加中心组学习不足,未见到副职重点发言材料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存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学习认识有欠缺,重视不足的问题。由于2017年党委委员配备不齐,多以“微信群”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不够。2018年中心组集中学习21次,外派人员3名,由于外派驻地较远且工作时间安排问题,对外派人员参加中心组学习要求不严格,副职研讨发言过于简单。2019年逐步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管理,集中学习17次,外派人员1名、参加了14次;副职重点发言有记录。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保证中心组集中学习频次。中心组学习会前,根据会议学习内容,明确重点发言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严格考勤管理,建立专用签到簿,外派人员要保证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间,参加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不足总次数四分之三,将对本人提出批评教育。
针对宣传工作弱化。集团党委对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重视程度不足,宣传阵地、制度缺失,且文化建设相对薄弱滞后,缺乏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宣传工作方式单一、工作人员匮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梳理集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未制定宣传工作制度,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新制定《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舆情应对工作办法》。三是完善宣传工作人员队伍。按照《宣传工作管理制度》要求,各支部、各部室、各子公司上报一名固定信息员,建立了宣传工作人员队伍。四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由党委书记牵头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宣贯<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企业文化手册>的活动方案》,启动开展供销社企业文化宣传活动,传承“背篓精神”。五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2020年初集团设立了党务公开栏、三面党建宣传墙,及时公开党建工作、宣传党的知识;定期编撰《世欣博瑞通讯》、《世欣博瑞——新型冠状病毒防疫专刊》。六是加强新媒体运用。申请微信公众号,创建党建微平台。
第二个方面: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基层党建基础薄弱
针对基层党建基本保障不力。集团党务工作人员偏少,力量薄弱,且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较短,经验不够丰富,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掌握的不够;开展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1)对集团党务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2017年-2018年集团设党务工作部门1个,部门共3人,其中2人专职党务工作,存在集团党务人员偏少党务人员储备不足的问题。二是配备集团党务工作人员。内部调配,2019年3月,集团设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两个部门,2019年9月招聘了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生一名。现有党委办公室专职党务工作人员2名,党委组织部专职工作人员3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党委每年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至少2次。四是提升党务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以干代训,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工作水平。(2)对开展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支部学习流于形式、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二是加强支委班子建设。根据组织架构调整,及时调整支部设置,第一党支部补选了委员、宫霄酒店及龙腾物业党支部新组建支委会,建立健全了党支部支委班子,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提供组织保障。三是以“三会一课”为载体,提升支部工作水平。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三会”研究支部工作事项,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发挥引导、教育党员的职能。四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以市国资委党委印发的《党支部工作规范》为指导,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五是结合问题13、问题14的整改,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支部学习内容,强化基础工作。
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支部基础工作不扎实,会议记录不齐,学习流于表面形式,多以通报文件为主,党课没有做到每季度1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过核查,存在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要素不全,支部学习读文件多、讨论少,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未做到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二是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组织支部书记对如何记好支部会议记录进行了培训,并对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强化支部记录规范性。三是加强学习。各支部组织学习时,增加研讨环节,并做好发言记录,避免学习流于形式。四是加强支部学习内容的系统性。集团党委每季度下发《党支部学习参阅资料》,设理论前沿、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栏目,拓宽支部学习内容,支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学习,增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政治理论的学习频次,避免支部学习以通报上级文件为主。五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支部书记及支委委员开展“三会一课”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各党支部自2020年6月起每月上报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按季度开展党课教育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党支部不得参加年度优秀基层党组织评选,党支部书记不得参加优秀党员评选。
针对基层党组织活动政治性不强。集团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没有建立,时间不固定,内容不深刻、不突出,形式单一,基本为参观和看电影,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原因。2019年4月8日集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并于2019年5月6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党建工作制度》中包括《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经过自查,支部对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存在形式单一问题,政治性不突出的问题。二是增强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对支部书记及支委委员开展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的培训,按照制度要求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固定时间,以开展学习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开展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鼓励各支部间,开展共建,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自2020年6月起每月上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除上级党委要求开展的参观和观影活动,各党支部每年不能超过两次以参观和观看电影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除了开展以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志愿活动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以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经营业务相结合的主题党日活动。
针对党费使用不规范。集团党费用途涉及购买幼儿启蒙、菜谱、素描基础等书籍,用于支付工资、差旅费、劳务费、慰问困难群众等,使用专项补交党费购买数码相机、平板电视、笔记本电脑、书柜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世欣博瑞集团党委前身为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欣和公司党委”),欣和公司党委于2007年7月2日在工商银行设立了党费专用账户,于2008年6月13日党费专用账户转到北京银行。随着机构改革,集团党委成立,于2019年8月29日在中国银行开设集团党委党费专用账户,并于2019年9月10日将欣和公司党委党费专用账户的党费转入集团党委党费专用账户,同时撤销了欣和公司党委党费专用账户。对2017年-2019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1)2017年4月世界读书日,集团党委开展了读书活动,为党员购买书籍共计支出7,898.7元。此后没有购买过党史、党的理论学习及文件资料、党建工作等以外的书籍、资料。存在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2)经自查,未将党费用于支付工资、差旅费、劳务费。2017年-2019年现金支票存根一栏写有工资、差旅费、劳务费的共有4张,但实际用于慰问困难党员、表彰先进等方面,党费凭证中附有党费使用明细。(3)慰问困难群众的党费为市国资委党委拨付用于慰问世欣博瑞困难群众的专项费用,共计30,000元。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划拨市国资委系统2017年“七一”专项慰问帮扶经费的通知》及《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十一”专项慰问帮扶活动的通知》要求,集团申报了困难群众,市国资委党委将慰问金下拨到市供销总社党委党费账户,市供销总社党委再拨付给世欣博瑞党委代发。(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通知》,集团党委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收缴党费使用方案》,存在对文件精神解读不够透彻的问题。二是退还使用不规范的党费。经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要求当时参加活动现仍在岗及调出仍在系统内的党员按照人均标准125.96元退还购买图书的党费,共计41名党员退回党费5,164.36元。三是规范党费科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调整党费科目,将所购设备设施的党费由补交党费科目调整为党委留存党费科目。同时对所购买的设备设施等设立台账,专人管理,用于党员学习教育使用。四是加强管理。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党费管理、使用相关制度及集团党委《关于集团党委党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培训,并要求严格按照党费管理、使用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五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党委组织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针对干部选任制度不完善。集团干部选任制度长期沿用子公司《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草稿)》,未及时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存在制定制度不严谨、出台及修订制度不及时的问题。欣和公司为世欣博瑞集团前身,2014至2016年间在3次欣和公司经理办公会上提出要完善选人用人管理办法,拟定了《欣和公司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草稿)》,但未上会进行研究审议。2017年8月世欣博瑞集团正式成立后,党政班子成员为前公司班子成员,作为集团班子成员延续推进各项工作,在此期间,市供销总社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不断调整,党委委员配备不齐,党委书记于2017年11月外派至杭州。自2018年4月起集团党委启动了修订《党建工作制度》,2018年11月5日第38次党委扩大会审议通过了包含《世欣博瑞集团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党建工作制度》。2018年12月集团党委换届选举后,集团党委班子成员配备齐全。2019年初,集团党委班子以2018年第38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的《党建工作制度》为基础,再次重新梳理党建工作制度,并经2019年4月8日党委13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党建工作制度》。二是完善制度。集团于2019年底着手修订选人用人制度。2020年6月8日第1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了《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完善了干部选任制度。三是精准问责。针对制度修订不及时,对主责部门党委组织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查阅集团中层干部档案及选人用人文书档案,均缺少选任考察报告。2017年9月新提拔中层干部存在“带名推荐”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主要是根据上级党委做法开展工作,对相关规定学习、理解不够,存在制度修订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在《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中明确了选人用人民主推荐程序;明确了选人用人形成考察报告,并将考察报告存入个人档案。三是组织集团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及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过学习,熟悉选人用人程序。四是整改问题。(1)针对中层管理人员均没有选任考察报告的问题,经党委会研究,鉴于选任考察报告具有时效性,无法对过去的考察结果形成客观报告,决定不补选任考察报告。(2)针对“带名推荐”的问题,2017年9月“带名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4名,提拔时对4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公示,试用期一年。2018年转正时,通过座谈及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其中一名提拔人员考核未达标,未予转正;其余3名人员正式任职。鉴于2017年9月提拔的3名人员,一年试用期结束后进行了民主测评及转正谈话,得到了认可,同时根据《集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每半年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打分的3年考核结果,3名提拔人员均为优秀,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对3名中层管理管理人员继续使用。五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党委组织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人才队伍建设不科学。中层以上干部占职工总数33%,平均年龄约49岁,较一线业务人员占比较重,“头重脚轻”,未形成梯次配备,高素质、复合型干部队伍,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作为供销社老企业,集团存在年轻人占比较小,人才梯队老化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形成的《中层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及任职情况分析报告》中显示,截至2020年5月底在岗员工平均年龄43.4岁;根据集团架构进行岗位编制,部室中层管理人员1-2名,子公司班子成员3名,集团下设8个部门、2个实体子公司,共配有中层管理人员18名。二是贯彻落实《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三年规划(2020年-2022年)》,计划于2020年至2022年每年招聘应届大学生毕业生3-4名,补充集团年轻人数量。加大年轻人培养力度,建立合理的岗位交流机制,为年轻人创造多岗位锻炼的平台。三是严格控制岗位编制。根据集团组织架构的需要,严格控制中层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四是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年轻人。
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新提拔中层干部未开展档案专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不严。新提拔中层干部,档案材料年龄前后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进行调查。2017年至2019年间,仅2017年提拔了4名中层管理人员,提拔前对4人档案及“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审核,但未形成确认表。提拔的4人中,1人档案中存在年龄前后不一致的问题,2020年7月16日集团派人到该同志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出生年月,派出所出具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一致,已将证明放入个人档案。二是加强学习。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及《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开展档案专审。根据市供销总社党委《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集团启动中层管理人员档案专审工作,提升了中层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水平。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编制了《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明确对拟提拔中层管理人员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专员及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填写拟提拔人员《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由主管领导把关签字。五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原人事部负责人提醒谈话。
针对档案转递过程有风险。干部档案转递未密封,无档案专员转递。巡察调阅的干部档案,由非专员1人且包括自己在内未密封的档案转递到巡察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存在对档案管理工作不了解,缺乏档案保密意识的问题。二是加强学习与管理。组织中层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专员学习了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做好档案转递工作。三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第三个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针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集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处于学习和领会精神阶段,未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管控手段,过于依赖上级工作部署和推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2017年、2018年集团党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确实处于学习和领会精神阶段,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还不够深刻,行动还不够有力。针对问题,集团党委自2019年开始提高重视程度,逐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立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加强学习。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会,就《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并研讨。三是全面部署有关工作。集团党委会研究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及《2020年集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安排部署了各项重点工作。集团党委根据市供销总社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的修订,对集团任务清单进行了再次研究并审议通过。四是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控手段。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管控手段。党委会审议通过了集团《深入贯彻《中共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北京市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
针对责任落实不全面、不“闭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有压紧、压实,责任传导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弱化,“横到边、纵到底”的格局没有建立,缺少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与考核,未见量化考核的责任指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梳理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立情况,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专项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和遵纪守法的意识。集团纪委下发《关于廉政教育的通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职工分别明确了学习内容。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细化签订层级,按照党委书记分别与总经理和副职领导及党支部、副职领导与部室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与本部室人员进行分层级签订。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压紧责任。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与考核。修订《集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补充完善量化考核内容,并严格执行,结合述职述廉、中层人员考核、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完善量化考核指标,考核工作同步进行;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以考核办法及责任书作为自查依据,每年定期进行内部自查。
针对责任书内容不够个性化。2017年、2018年与班子、党支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雷同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梳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情况,2017年、2018年责任书雷同,存在对责任书的制定不够重视的问题。2019年逐步调整,按照不同职责进行签订。二是完成个性化责任书签订工作。结合集团2020年组织架构调整,确定工作职责,补充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并于2020年6月完成责任书签订工作。
2.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不力
针对纪委推进“三转”不到位。纪委推进“三转”不到位。纪检专职机构长期未按要求设置,纪检监督力量配备不足,纪检干部兼职合署办公。巡察期间,新成立纪检审计内控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按照市供销总社《关于规范市供销总社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配备的指导意见》,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可以与党的工作部门合署办公,加挂纪检监察办公室牌子,配备专职人员。2019年初,集团调整党的工作部门设置,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但是纪检干部兼职工会干部,存在纪检监督力量配备不足,纪检干部兼职合署办公的问题。2019年11月7日正式成立纪审内控部,设专职纪检干部,明确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二是完善机构,加强纪检监督力量配备。根据巡察组意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纪审内控部更名为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监事办公室),进一步突出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三是组织包括集团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党风监督员在内的学习培训班,重点学习了蔡奇在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5篇内容,并下发了《扎实学习和贯彻党章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等9篇自主学习内容,强化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纪检干部执纪能力。四是切实履行职责。2020年7月8日起,对巡察发现的涉及低租金、大额借款超期未归还、“e代驾”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配合集团党委对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12项问题进行定性问责。
针对日常监督主动作为不够。利用审计结果、审计发现的问题审查不够,主动落实监督有欠缺。对公司原党委书记、原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提出的“应当承担领导责任”问题,没有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集团纪委未对审计结果进行核查,存在日常监督主动作为不够,主动落实监督有欠缺的问题。审计报告涉及原党委书记、原总经理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精准问责。6月4日,配合市供销总社纪委对原党委书记、原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纪检监察与审计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主动沟通,及时掌握审计结果,深入核查审计发现问题,切实发挥监督合力作用,取得实效。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构制定日常监督工作计划,推进日常监督执纪。疫情期间持续开展防控检查,有效促进防控落实。五一、端午前夕,对公务用车、公务消费、疫情防控、廉洁过节、值班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廉洁过节。自6月16日起,开展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后续将陆续开展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集团重点经营领域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个方面:内部控制管理风险管控不严谨
1.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存在风险
针对法人治理工作不到位。集团所属及代管资产所有权缺失,不能按照现代法人治理要求合规运营。宫霄大厦资产出租方为集团内三家企业,按照50%、35%和15%进行收入拆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集团对所属企业租赁情况进行梳理,仅有宫霄大厦资产出租为此类情况。宫霄大厦资产形成三家收入拆分形成过程,是随着集团经营结构调整、经营管理细化及税收筹划而形成,三家企业同为市供销总社系统下的企业,合并后不影响市供销总社系统整体利润,不存在利润收入转移的问题。就此集团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同一系统内部的此种出租形式不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同时集团也向审计机构进行了咨询,审计亦认为同一系统内部租赁给三家企业不存在利润收入转移问题,2018年与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也未提及宫霄大厦资产拆分问题。二是通过梳理,认真反思,此项问题反映出集团在法人治理工作上不到位,北京市朝阳区供销合作社作为宫霄大厦资产的产权方却未收取租金存在不合理性,可能造成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风险。三是明确资产所有权。2019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供销合作社与欣和公司、朝阳投资中心、龙腾兴业公司签订协议,委托三家公司经营宫霄大厦资产,并收取相应的资产使用费,明确了朝阳区供销社资产所有者的权利。四是进一步加强管理。集团在今后的资产出租问题上,要以此为鉴,捋顺产权关系,合规经营,维护产权方的权利。
针对资金管控存在风险。集团与市供销总社往来款约6.5亿元,均为市供销总社要求投资的项目,分别计入借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凤凰岛收回267万元本金,均超期未收回,未见相关情况汇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此问题说明集团存在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经过梳理集团借款与投资情况,集团对外无投资与借款发生。由于世欣博瑞集团与世欣控股公司同为市供销总社所属企业,世欣博瑞集团参与世欣控股公司的6.5亿元往来款属于市供销总社系统内部借款及投资。二是梳理往来款款项,制定整改措施。(1)针对6.5亿往来款中的4亿元借款,本金已全部收回,利息与滞纳金已由市供销总社出面协调解决。7月24日,市供销总社已开会研究解决办法。(2)针对集团与世欣控股公司8,000万元的往来款,世欣控股公司认为由于世欣博瑞集团不是世欣鼎成合伙人,此款项不属于投资,应将此款项列为借款。2020年6月30日集团收到世欣控股公司《借款确认函》,确认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3)针对1.7亿元投资项目,根据《会计准则》不符合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世欣控股分别于5月26日、7月16日对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写出了报告。三是持续跟进。对于投资及借款情况,集团已多次向市供销总社进行了情况汇报。并责成专人负责,定期与世欣控股公司沟通。四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财务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此项问题目前在整改中,由专人负责,持续推进。同时,按照市国资党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法务和内控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的若干意见》的内容规范了投资行为,投资前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做好风险评估,并按照集团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审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预计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针对资产权属不清晰。集团与子公司或代管企业之间资产界定不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目前,集团所持有宗地约57%的建筑面积没有房产证,欣和公司与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共同记账4处房产问题的整改情况:(1)对“所持有宗地约57%的建筑面积没有房产证”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房屋土地确权工作一直是集团的重点工作,从1990年开始一直在办理,剩下的57%无房产证的建筑面积,涉及112处宗地,其中完全没有房产证的19处,建筑面积29257.65㎡,两证全无的29处,建筑面积35566.68㎡,此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供销社普遍性问题,主要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建筑,当时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尚未健全,未能对房屋的建设规划进行审批,未办理房屋建设规划、验收等手续,部分土地也未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手续,一直使用至今。二是建立台账。2019年12月集团开始对现有138处宗地房屋产权情况进行普查测绘,建立了涉及57%的建筑面积没有房产证的宗地专属台账,形成档案。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集团设专人专岗,前往朝阳区国土局、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政策咨询,向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同时结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减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推进落实此项工作。
(2) 对“欣和公司与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共同记账4处房产”问题梳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对集团固定资产进行排查,确定只有此4处房产属于两个单位共同记账。二是规范账务处理。朝阳投资管理中心按照资产净值的价格将在欣和公司账上记账4处资产合并到朝阳投资管理中心账上记账。2020年7月已完成账务处理。三是加强管理。对于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财务相关法规进行账务处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部分整改完成。其中,对“欣和公司与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共同记账4处房产”问题已整改完成。关于“所持有宗地约57%的建筑面积没有房产证”的问题,由于受到网点拆迁腾退工作影响,面临拆迁的房屋及政府代征用地上的房屋不能进行不动产确权登记,且按照现行不动产登记政策对未取得建设规划、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手续的房屋,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取证困难较大。面对历史遗留问题,集团设专人专岗负责,加大力量办理房屋确权工作,同时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普查工作,时时关注新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旦政策允许,及时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此问题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管控体系存在漏洞
针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缺失。2017年至今,未见集团研究制定内控有关的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存在集团对内控工作认识不够,虽在房屋租赁、财务管理等方面有相关制度,但未形成体系,未专项研究制定内控制度,存在“等”“靠”市供销总社情况。二是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召开部室负责人会议,梳理集团内控管理制度情况。在此基础上,经集团党委会、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建《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8项内控制度,修订完善《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等22项内控制度。
针对合同签署不规范、不严格。施工合同存在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无签订时间、签订日期早于审批日期等情况;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多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对,增加了合同履行风险和管理难度。2018年8月,将乙方承租的十八里店乡张家村的房屋土地变更为丙方,在原租赁合同后附“补充协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施工合同存在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无签订时间、签订日期早于审批日期等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对25份施工、维修等合同进行举一反三、自查梳理,查找出2份无法人和授权人签字、6份无签订日期的施工合同、7份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审批日期的合同,由于之前集团没有相关的合同管理办法,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加之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上不够细致产生此类问题。经核查合同盖章日期均在审批日期之后,真实性不存在问题。二是纠正合同签署不规范、不严格现象。2020年5月对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无签订时间的施工合同及时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新制定《集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四是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集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基建工程监管力度,完善施工合同内部管理,落实审批流程及合同签订工作。五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项目开发部负责人、施工合同所属子公司原龙腾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对“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多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对,增加了合同履行风险和管理难度。2018年8月,乙方承租的十八里店乡张家村的房屋土地变更为丙方,在原租赁合同后附‘补充协议’”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共筛查出包含张家店在内的7份合同、1份合作协议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合同主体变更的问题。按照集团《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需变更合同主体时,必须终止原合同,与新的主体另行签订合同”,存在未严格执行集团《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办法》的问题。二是完成问题合同、协议整改工作。集团于2020年6月19日、7月20日完成了张家店等4份合同、1份合作协议的整改工作,终止原合同及补充协议,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另外3份合同的整改预计2020年底完成。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修订《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合同审批工作流程。四是加强学习管理。组织业务及经营人员对《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经营行为。五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宫霄酒店公司负责人、原宫霄资产公司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针对招投标方式单一、不严谨。集团基本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招投标,多为“低价中标”,参与比选与项目质量验收均为同一批人员,没有体现相互监督机制。朝新嘉园出租项目未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内容;2019集修-10秀水园小区自来水改线工程项目,未见比选及情况说明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中(1)对“集团基本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招投标,多为‘低价中标’,参与比选与项目质量验收均为同一批人员,没有体现相互监督机制。”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对比选项目进行自查,根据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需进行招投标”,2017年-2019年所比选项目价格在3万-68万元之间,为维修及简单装修项目,比选过程中选用低价施工单位。由于维修项目金额较小,不符合四方验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标准,组织了集团内部验收,出现了验收人员与比选人员重复的问题,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按照市供销总社2020年7月9日下发的固定资产采购比选新要求,落实好集团施工项目价格比选。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完善了《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工程质量验收要在多部门参与下共同完成,避免出现同一批人员验收,堵塞在施工工程中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明确集团项目开发部、两个子公司的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参与质量验收。四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项目开发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2)对“朝新嘉园出租项目未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对朝新嘉园出租项目未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自查,该项目分租给两个单位,因在合同租金计算分配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的现象,导致合同签约单价对比标书的平均基准价少了约0.01元/天/㎡,存在执行招标文件不严格问题。二是挽回损失。2020年6月18日与两个承租方分别签订补充协议,一次性补齐2020年7月1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因四舍五入导致租金减少的24,057.63元和10,341.16元,并于2020年6月30日到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世欣博瑞集团资产登陆北京产权交易所租赁平台公开招租管理办法》,并组织集团业务及经营人员进行学习与培训。四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宫霄酒店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3)对“2019集修-10秀水园小区自来水改线工程项目,未见比选及情况说明”的问题梳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项目进行自查,此项目为自来水管线抢修工程,由集团向北京市自来水集团96116客服进行紧急报修,北京市自来水公司派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了紧急抢修施工。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了《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电力、燃气、自来水、市政供暖等影响正常经营和社会稳定的紧急市政抢修工程操作规范,完善了工作流程。三是精准问责。对涉及维修合同的子公司原龙腾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第五个方面:落实突出问题的整改有待加强
1.落实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巡视巡察整改不深入
针对仍有“低价出租”现象。集团根据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长期低价出租房屋土地”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梳理编制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巡察期间发现还有低租金网点,价格低于市场公允价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1)自查出9份低租金出租合同,均为2018年10月市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京内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和房屋出租对外合作经营管理的通知》(京国资发〔2018〕21号)之前签约的合同。对9份低租金合同逐一分析低价原因:其中因合同签约时间较早导致低租金出租现象的合同1份;因房屋无两证,无法正常办理营业执照,导致房屋租赁价值降低,存在低租金出租现象的合同4份;因承租房屋为两层建筑,客观上底商与二层的商业价值存在一定差异,而合同签约价格为两层的平均价,导致合同租赁价格低于以周边底商为对标对象规划单价的合同2份;因承租房屋结构特殊且承租方协助集团对原合同承租老赖客户进行清理,止损房屋因空置带来的损失,签约时经综合审议存在低租金出租现象的合同1份;因履约期间涉及属地整治开墙打洞,承租方自投资金调整经营业态,签约时经综合审议存在低租金出租现象的合同1份。以上9份合同签约时均按照集团租赁合同审批流程,依审批权限审批后进行的签约,没有违规违纪现象。(2)市供销总社于2020年3月23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市供销总社资产登陆北京产权交易所租赁平台公开招租工作的通知》(京供销发〔2020〕27号),要求所属资产符合相关条件的租赁业务应登陆北交所房屋租赁平台公开招租,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根据该通知要求,集团于2020年4月初制定了《世欣博瑞集团资产登陆北京产权交易所租赁平台公开招租管理办法》,并组织集团业务及经营人员进行学习与培训。二是积极挽回损失。建立低租金出租台账,于2020年6月30日前,与9家低租金网点的承租方进行第一轮约谈,提出终止原合同。参照市供销总社资产平台租赁规划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规范资产租赁工作,其中一家已达成一致意见,按照《世欣博瑞集团资产登陆北京产权交易所租赁平台公开招租管理办法》,于7月20日挂牌北交所租赁平台进行公开招租,其余8份合同承租方正在协商洽谈中。三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集团《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办法》,以市供销总社资产平台租赁规划价为指导,长期坚持,防止低租金出租行为的发生。四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宫霄酒店公司负责人、原宫霄资产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针对专项整改自查不够全面。对市委巡视市供销总社反馈意见中提出存在“为农服务宗旨落实不够;运行脱离主责主业、内部审计、内部监事形同虚设、项目投资不科学、资产管理风险巨大”等问题,集团认为不涉及此类问题,但作为市供销总社二级集团、朝阳供销社的管理机构,实际存在类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对巡视整改问题进行梳理,存在注重经济属性,聚焦主责主业、为农服务宗旨落实不到位;内审机构一直与财务部合署办公,财务人员兼职审计,未能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执行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到位,未能有效推进监事会工作;项目投资行为不规范;集团资产约有57%的建筑面积无房产证,存在资产管理风险等整改还不深入的问题。二是运行聚焦主责主业。集团成立聚焦主责主业专项工作小组。学习《北京市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研究制定《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落实为农为民服务工作。三是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2019年11月7日成立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监事办公室),设立专职审计、专职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建立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3项内审制度,于2020年2月19日,对集团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计划、价格核定与控制、审批流程、有关合同、发放使用环节进行内部审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建议。五一前夕,纪检、审计联合对集团2020年上半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四是切实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严格执行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序推进监事会工作,按照市供销总社要求报告监事会成员情况、工作机构、监事监督履职情况、监事会履职情况、2020年监事会工作思路。2020年4月17日,组织召开监事会关于在疫情时期缩减租户租金的讨论会。6月23日,组织召开监事会,学习全国总社文件精神,研究讨论监事会涉及的针对巡视央企发现问题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切实发挥监事会职能。五是加强内控管理。按照市国资党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法务和内控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规范投资行为,投资前要进行可行性分析,按照集团相关流程进行。六是持续跟进资产确权工作。设专人专岗加强与国土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有效沟通,争取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及时跟进落实集团资产确权工作。
2.历年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针对“e代驾”费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集团针对“e代驾”费用管理没有相关规定,变相公车私用,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事实。2017年至2018年9月,集团向“e代驾”账号储值共计8.3万元,2018年9月以后没有再进行充值。2018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进行审计,并于2019年9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报告中指出“e代驾”费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在审计指出问题后,集团向“e代驾”所属公司提出撤销账户,对方回复发票已开,无法退回已充值费用。集团于2020年4月29日注销“e代驾”账户,余额89元,“e代驾”所属公司出具了不得退回余额的说明。从使用“e代驾”服务至注销,集团未制定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在“e代驾”使用管理上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上较差,缺少管理措施。二是挽回损失。按照从“e代驾”公司调取的2017年至注销时的使用清单,收回现任领导班子、已调离但仍在市供销总社系统内的原领导班子和已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使用过该服务的相关费用共计75,486.4元,并于2020年7月12日前全部收回。三是取消“e代驾”服务。2020年4月29日注销了账号,取消“e代驾”服务。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公务用车及出行管理办法》,严禁使用代驾服务;修订《财务报销制度》,严禁报销相关费用,将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五是精准问责。对主责部门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市供销总社对涉及的责任领导,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规依纪进行执纪问责。
针对合同纠纷存在重大风险。常年陷于法律纠纷,或者面临重大赔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查清事实,明确专人负责,对相关档案进行细致整理,建立台账。制定集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涉及内控、风险防控的相关制度,降低经营投资风险。此项问题在整改中。下一步根据集团常年法律顾问的初步法律分析和提示,做好整个事件的档案收集和留存,为应诉做好准备。
三、持续发力、常抓不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集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发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推动建章建制,确保整改成效,为推动集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强力抓整改
按照市国资委党委、市供销总社党委指示精神,集团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在手、扛在肩。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进,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责任,以上率下抓整改
集团党委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不断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压实各主责部室整改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集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坚持从集团领导班子做起,带头落实,真抓实做,以上率下,切实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强化监督问责,对工作不力、整改滞后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四)强化统筹兼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集团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学会“弹钢琴”,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市供销总社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努力把集团各项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世欣博瑞集团联系方式,电话:010-596217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13号楼;邮政编码:100024;电子邮箱:xinhebgs@126.com
中共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中共北京世欣博瑞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