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祥龙博瑞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 年4月9日至6月6日,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对祥龙博瑞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19 年7 月24日,向祥龙博瑞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祥龙博瑞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
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既是对集团党的建设工作的“综合会诊”,也是对各级党组织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企业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对于推动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至关重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集团党委认真反思、深刻警醒,并自觉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相关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为抓好巡察整改,祥龙博瑞党委切实担负起抓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及时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设立了党建、纪委、经营工作3个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同时,党委还特别成立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是细化问题清单。结合企业实际,对问题清单进行细致梳理,将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分解细化为59项问题点,明确了主责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逐项确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在整改工作中,紧紧抓住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这几个关键点,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集团党委明确所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班子成员要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台账,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确定整改标准。
(三)深挖问题根源,务求标本兼治,强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一是党委分别召开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抓整改促进工作会议,制定了定期沟通汇报的工作机制,每周听取一次所属各单位、各责任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了解上一周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布置下一周的工作任务,同时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一讲解,对个性问题进行单独指导,确保整改工作标准统一、进度一致。
二是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整改工作采取“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对所属各单位每周进行1次专题辅导,对各单位、各部门已完成的整改项目进行逐项验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是在推进整改工作过程中,党委不仅抓好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的整改,做到立查立改,同时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扩大问题查找面,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先后开展了党建突出问题、三公经费、支部纪检委员设置、规范纪检人员参加招投标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7月至10月的三个月来,祥龙博瑞党委就巡察整改工作共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7次,召开6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事项,召开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整改促进工作会议5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推进会4次,建章立制19项,其中新建各类制度、工作指导意见9项,修订完善制度10项。整改过程中,集团纪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项纪委会,采取抽查方式,对集团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进行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实地再监督、再检查。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梳理出来的59项问题点,已整改完成57项,持续推进2项。
二、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不能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整改情况:
一是对汽车市场形势、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等课题进行走访,搜集行业分析报告,了解汽车市场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二是组织专业部门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当前汽车市场形势,结合企业发展规模及布局、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进行分析研讨。三是集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等召开经营战略研讨会,聚焦当前市场形势、京津冀战略布局、企业发展定位、新能源汽车市场分析,对标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专题研讨。
(2)“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部分重大事项没有履行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8年“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记录进行了核查,有三个事项未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决策的前置程序。 上述三个事项虽然均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经过“三会”审议,但由于会前征集议题工作不细致,确实未履行党委会前置程序。二是集团党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相关议事规则进行学习,进一步重申前置程序要求。
没有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工作台账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市国资委《新时代北京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南》中第七章“国有企业党组织运行机制”第一节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党委指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考《指南》中“党委会前置审议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统一设计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工作台账模板。三是相关部门分别对2018、2019年“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台账。四是集团党委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会后及时完善台账信息,用好台账并长期坚持。
个别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方案,形成了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初稿,对资金额度进行了量化。二是加强对《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学习理解。三是鉴于上级有新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出台,待上级新规正式下发后,将对集团和基层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再做进一步修订,经批准后下发执行。
(3)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履职监督缺位,没有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整改情况:
梳理2016年至2018年所属单位负责人离任情况,按照文件精神,确定所属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名单。针对需要实施离任审计27人次着手进行整改,已完成所属单位总经理6人次的离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剩余21人次已制定离任审计计划,并坚持持续推进。
(4)防范风险意识淡薄,相关法务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
一是法律事务部对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发生的诉讼案件数量、涉案金额、结案情况等进行了归纳分析,形成了分析报告。二是集团党委会专题讨论研究了法律事务部的分析报告和《2019年1-8月法律纠纷案件分析报告》,并提出工作要求和推进建议。三是组织相关单位就2019年新发案件及未结诉讼案件召开了近10次协调会议,法律事务部和相关责任部门参与了案件庭审,积极促成了多件诉讼案件和解或撤诉结案。四是修订了集团《法律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明确了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需要上党委会专题研究。修订了《合同管理办法》、《合同风险实施细则》。五是组织召开了“依法治企”专题培训会,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发案原因,增强所属单位法律风险意识。六是经过前期外聘专家综合评审,成立了外聘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在推进依法治企、防范法律风险方面发挥外聘律师库“智囊团”作用。七是对未结案件单独设立台账,并积极跟进。
(二)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政治建设弱化,全面领导意识淡薄
(1)对“四个意识”深刻内涵领会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市里总体要求做好旧车市场搬迁升级工作。二是在现址升级方面,加强与属地积极沟通。三是成立项目专班,按要求全力配合做好搬迁升级工作。
(2)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邀请行业专家针对当前汽车市场形势、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解读。二是党委班子围绕提质增效,从汽车销售、维修等方面积极探索企业新的发展模式。
(3)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市委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文件要求。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的问题,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结合巡视、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刻检视剖析,进行认真反思,系统梳理领导班子及个人自身问题。三是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集团领导班子发扬斗争精神,做到了“红脸”、“出汗”。
党委会记录简单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党委会议记录纪要规范》,明确记录专人专责,明确了党委会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存档、查阅以及决策事项落实督办的流程。二是重新指定了党委会的记录人员,就规范党委会记录的具体要求对记录人员进行了重申,要求记录人员对会上委员们讨论的议题研究过程进行详实记载。三是梳理2019年以来党委会相关文件,按规范做好会议相关文件存档,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2. 思想建设有差距,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学习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没有融入企业改革发展与经营管理实际
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组织党委宣传部和党委工作部以及学习秘书学习了《党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重申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要求,要求记录人员严格记录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过程,原汁原味反映班子成员的学习研讨过程。二是已完成中心组学习记录的整改规范,并长期坚持。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基层党建调研不深入
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组织领导班子对照集团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进行了问题检视。二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同时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了调研。三是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
基层党组织对于中心组学习制度认识不清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基层单位对学习制度内容开展自查,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对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管理办法完成了规范修订。二是指导所属单位党组织结合企业实际,梳理了本单位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明确了计划中要求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并按计划开展学习。三是各单位明确了参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的人员范围,已经规范开展学习,并严格执行学习签到制度。
(2)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未定期开展集团内意识形态通报工作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会研究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党委宣传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舆情风险排查,并向党委会作专题汇报。三是按照制度要求,在基层单位开展意识形态自查自纠工作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四是建立了两级舆情应对常态化专班、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定了专项活动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基层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述职中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缺少对问题的总结和具体工作措施
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属单位定期召开专项会议会商研讨,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意识形态情况通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各单位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及时做好问题分析总结、风险点梳理,建立应对措施,并长期坚持。三是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继续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且作为基层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对新媒体宣传管控缺位
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对所属各单位开展新媒体公众平台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梳理排查。二是使用舆情软件对集团网络舆情全时监控,对重大营销活动进行同步网络监控并设置全时预警提示。三是成立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的专题培训。五是对广告宣传信息发布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并建立工作台账。
决定驾校停止招生业务前没有充分开展职工思想状态分析和舆情风险评估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经营需要,对驾校实施授权管理。二是因驾培市场持续萎缩、行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驾校经营举步维艰,经研究同意驾校暂停招生。三是经与驾校员工充分沟通,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四是重申制度,进一步做好对职工思想状态分析和舆情风险评估。
3.组织建设薄弱,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1)党管人才、党管干部不到位
企业人才总量不足,年轻干部匮乏
整改情况:
一是4位延迟退休的财务负责人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已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与使用。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四是初步制定了干部培养规划。
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未经党委会讨论研究即调整部门副职干部职务为“主持日常工作”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对2016年以来新选拔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文书档案进行了核查,确实存在书写不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中未注明“主持日常工作”的情况。二是制定下发制度,对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完善。三是党委工作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与理解,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更加严谨细致执行选拔任用程序,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干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
一是对该项问题进行核查,集团外事部门未及时核实因公出国(境)人员职务变更情况,致使其职务填写错误。二是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集团指定专人负责外事工作。三是经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文件对外事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再学习,重新梳理了申报流程,加强了对申报工作的过程控制管理。
干部档案管理有待加强,部分中层领导干部档案中缺失干部任免审批专项审核表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对集团管理的中层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二是集团党委将继续严格执行干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每一本干部人事档案规范、齐全、完整。
(2)履行党建领导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从未召开小组会议,小组成员退休或岗位变动后未做调整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调整了集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修订了集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讨论党建工作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以传达文件或工作部署代替讲党课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所属党支部工作进行了检查,发现确实有基层党支部组织上党课不规范现象。二是组织所属单位党务干部常态化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化培训。三是“七一”期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为党员讲了专题党课。
党的建设规范化水平不高,基层党支部普遍没有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不能按要求落实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对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基层党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时间不固定,没有严格落实“每月相对固定1天”的规定。二是在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中,重申了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工作要求。三是指导基层党支部重新按照制度要求梳理完善2019年下半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四是集团党委继续抓好党务干部的日常培训,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党员发展程序不符合规定,有的基层党支部支委会议对于接收预备党员事项的研究在党员大会表决之后
整改情况:
一是对该项问题进行核查,确实有1个党支部支委会记录中研究接收预备党员事项在党员大会表决之后。其他有党员发展的党支部程序规范,无此类问题。二是集团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组织拍摄了党员发展大会规范流程的教学视频,提供给所属党总支和党支部进行学习。三是指导所属各单位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对党建工作经费、党费和支部活动经费的概念不清。党费收支财务管理不规范,缺少使用计划、明细等财务凭证所需附件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所属单位党务干部对党建经费、党费和支部活动经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组织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了上级党委组织的基层党委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培训会,提高党费管理业务水平。同时,为所属单位党组织印制了《党费工作相关文件汇编》,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三是集团党委工作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党费的规范管理,并长期坚持。
4.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工作重形式轻实效
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集团发文,要求各发文机关在下发文件时,要明确“遵照执行”、“参照执行”或“参考执行”、“转化执行”的情形和工作标准,便于基层落实文件要求。二是对集团经理办公会会议程序进行调整。三是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过程中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充分利用OA系统加强对工作流程的监督与督促,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落实开展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
一是对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基层党组织的自查报告只对自查中的问题进行了查摆,没有剖析问题的原因,整改措施不够详细具体,自查报告内容简单。二是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巩固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单位结合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整改的措施及整改后的效果认真总结,形成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报告,并长期坚持。三是在党务干部培训中对交叉任职概念进行了再次明确。
基层单位未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该项问题进行核查,确实存在有的制度是将上级制度直接转发,没有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转化。二是为了从根源上进行整改,对制度的修订出台了《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将制度、文件分为新立、修改、废除和原文执行外来制度文件4种类型进行管理。
(2)“三公”经费制度执行不严格
存在违规超标准使用公款购买礼品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集团范围内对公款购买礼品的相关报销凭证进行了自查,对超标准购买礼品的费用已完成清退。二是制定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待上级审批后执行。
公务接待餐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对公务接待报销进行了自查,确实存在个别公务接待报销制度执行不规范,有未附接待明细现象。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三是集团财务部与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基层单位2019年以来产生的公务接待清单进行了检查,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
因公出境公务活动相关费用跨年度报销,且缺少境外机票和酒店住宿明细等原始单据,无法确认境外公务活动合规性。
整改情况:
一是经查2017年出访人员赴日参加公务活动,2018年12月收到此次公务活动的发票进行了报销。二是经与日方多次反复沟通,取得了当事人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往返)、国外酒店住宿证明。三是经查,财务报销凭证存有上述出访人员的报销明细书,含酒店费用、杂费、机票费用。四是集团加强了外事工作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并针对上述问题,将因公出境活动有关费用报销规定纳入出国人员教育内容。
5.纪律建设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担当不力
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没有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集团内部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集团“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巡视、巡察、审计反馈意见,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集团内部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用身边的事教育干部遵规守纪。二是组织集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参观了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营造企业廉政文化的氛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没有做到定期专项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并分析研判形势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分析研判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对下一阶段纪委工作提出建议。二是形成定期专项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机制,对于纪委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随时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分析研究。
没有定期分析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自查,存在个别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党委会针对基层梳理的问题,结合企业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并制定相应措施。三是集团党委每年将不少于一次对系统内党组织、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关于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的要求,将纪委办公室分设,不再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二是按照程序选拔任用了专职纪委副书记,任命了纪委办公室主任。三是召开了第三次集团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
(2)纪委履责不力,执纪偏于宽松软
推进“三转”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做到立查立改,基层一名党支部副书记已不再兼任纪检委员。二是组织所属各单位进行自查,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均没有再兼任纪检委员。三是组织集团纪检干部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对“三转”进行重点学习。
基层纪检委员仍参加招投标等具体业务工作
整改情况:
一是对集团所属单位进行了自查,基层纪检委员均已不再参加招投标等具体业务工作。二是结合企业实际深化“三转”,并制定了招投标《廉政告知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流程的专项监督。
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较弱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实地监督检查计划表,到基层单位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工作的开展等工作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二是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了上级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三是加强与集团专业职能部门的联动,修订了与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建立长效机制。五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发学习专刊、学习手册,提高纪检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运用“四种形态”不充分
整改情况:
一是紧盯集团关键岗位,签订具有自身工作要求和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或廉洁从业承诺书。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三是从“四种形态”的内容、运用、案例剖析、工作方法等方面,加强对纪检干部和党员干部的进行学习培训。
总经理直接分管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
整改情况:
一是对集团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总经理不再直接分管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二是组织纪检干部进行学习,提高纪检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对巡视整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落实情况无再监督、再检查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再检查、再监督。二是举一反三,集团纪委针对本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到基层单位进行了再监督、再检查。三是协助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
信访件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核实情况,经核查,所涉及的项目始终没有实施。通过对此问题进行检视,反映出我们对执纪问责有关规定学习不深不透,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不严谨,批示内容不规范。二是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监督执纪分级负责制。
2016年以来,没有对一起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6年以来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梳理,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未涉及重大法律纠纷,已全部上报上级纪委。二是对2016年以来法律纠纷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案件进行了梳理,其中1件法律纠纷因案件时间跨度长,对最终的诉讼金额无法确定,因而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三是集团纪委责成相关单位纪委对该法律诉讼进行了初核,根据初核结果进行追责处理。四是集团纪委办公室已与法律事务部建立了联动机制,及时跟进监督,发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履职尽责人员及时问责。
6.存在廉政风险问题,重点领域监管缺失
(1)党委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针对企业有关人员持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整改情况:
一是对旧车市场股东情况进行了详细核实。二是经核实,当事人已不属于违规持股的人员范围。三是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目前股权转让协议已签署完成,正在履行其它相关手续。
(2)党委对“关键少数”监管不力,企业管理存在重大隐患
整改情况:
一是由集团纪委对问题情况进行初核。二是经核查,当事人退休后违规成立了两家与原工作单位存在业务关联的企业,但未发现经济往来。并且在办理公司注册时擅自要求时任办公室主任在公司注册手续上盖章,至今未补办盖章手续。三是当事人已从上述两家公司退出了全部股份,公司法人变更为其他人。四是完善公章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流程,明确印章管理责任人,并签订印章管理人员责任书。五是在全集团范围内使用智能印章系统,加强印章风险防控措施。
(3)财务管理职能缺位,集团派驻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未充分发挥审核监督作用
财务部门职责认识不清晰,履职不到位,存在审批表无经办人、审批人签字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财务部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并与纪委办公室实施联动,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监督,形成自查报告,并修订了《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在制度中进一步规范了报销流程,明确了报销要求。二是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再次重申各财务负责人应对派驻单位支出款项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负责,严把会计事项审核关,进一步增强了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强化了财务监督职责的履行。
抽查4S店存在汽车零配件等原材料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物资部对该项问题进行了核实,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在复印凭证时由于装订线的遮挡,未能复印完整,缺少期初数据。二是集团所属各4S店严格按照集团维修物资管理制度对零件库房进行全面盘点,形成盘点报告,并将长期坚持。三是集团对盘点结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所属4S店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均账实相符。
(三)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业务经营存在风险
(1)汽车销售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严格,易引经济纠纷
部分所属4S店存在销售合同签订主体与履约主体不一致、资金垫付证明信息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经核查,确实存在销售合同签订主体与履约主体不一致的现象,主要为自2011年北京市实施限购政策后,大量无购车指标的客户采取租用指标或借用指标的形式购买汽车,从而导致合同签订主体(指标持有方)和履约主体(实际购买人)不一致的现象。二是针对资金垫付证明信息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丢项、落项、填写不规范等,已全部立查立改。三是重申管理要求,要求4S店必须按集团资金垫付证明模板进行规范填写,并建立了巡检抽查机制。
未严格按照资金垫付要求进行管控,引发系列民事诉讼
整改情况:
一是对该问题进行初核,形成初核报告。二是加强管理,对资金垫付证明签订流程进行细化,完善汽车销售结算相关管理规定。三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和流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重大业务合作项目调研论证不充分,风险应对失当
整改情况:
一是对该问题进行初核,形成初核报告。根据初核结果,该项目有别于传统业务,是在对创新运营模式的探索尝试中,项目风险管控意识不强,调研论证不够充分。二是制定了《关于运营车辆购置和处置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了风险防控意识。三是引进了新的管理系统,通过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业务、财务的实时动态监控。四是加强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加强在防控风险及制度建设上的培训学习。
(3)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资产底数不实。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缺少招标代理合同、相关设计文件及监理合同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6年以来计划内项目执行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对2016年以来计划外项目情况开展自查。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各单位在制定年度计划或年中增补投资项目时,要从多角度切实有效分析,保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计划的可执行性。四是召开2020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会,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避免上述问题再发生。五是组织相关部门对2020年投资计划进行评审,提高投资计划完成率。
2016年至今,集团全部室外施工项目中标单位均为同一家施工单位,集团所有工程监理项目均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为同一家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缺少招标代理合同、相关设计文件及监理合同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6年以来的室外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经查,2016年至今涉及室外施工项目一共3项,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施工单位,招标资料完整。二是2016至2018年50万以上需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共计21项,监理询价及招标采购的相关询价、评审文件齐整。三是对各单位开展工程项目资料及存档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存在工程资料管理中存在基础管理不到位、办理资料存档不及时等问题,上述问题都已立查立改。四是对各单位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和存档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各项目资料完整。
集团现有7处房产未取得房产证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土地房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土地使用、房产租赁过程中,履行各项规定手续,建立房产土地明细台账,切实加强土地房产管理。二是集团资产管理部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推进。
(4)民营企业挂靠经营,存在潜在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驾校在划归集团前已形成了挂靠关系。二是经过研判,强制解除挂靠关系会给企业造成经营损失。三是在解除挂靠前已经开始了风险管控,制定了相应的管控预案,稳步推进解除挂靠工作。四是依法推进挂靠协议的解除工作。
(四)巡视整改措施不力,整改工作抓而不实
(1)针对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集团党委整改任务20项,目前还有3项尚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应筹划搬迁升级工作”的问题的推进情况:成立了旧车市场搬迁升级项目专班。党委定期研究推进旧车市场搬迁升级工作。结合本市相关规划,做好旧车市场搬迁升级工作。二是针对“汽贸公司与广外住宅合作社欠安置费案件”的问题的推进情况:虽然该案件已列为积案,但是将持续关注该案件推进情况。三是针对“领导干部违规持股尚未清理完成”的问题的推进情况:目前,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正在履行清理退出手续。
(2)有的整改工作未能做到抓实抓细,实效不佳
整改情况:
一是对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发现,集团工会目前的制度中,没有对3万元以下物品采购、5万元以下服务采购的审批约定。在报销过程中存在所附凭证不全的情况,反映出了工会财务的基础工作不够严谨扎实。三是重新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开支。四是加强基础管理,建立了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台账,同时对所属单位工会财务基础管理进行了检查。
三、立足常态长效,巩固巡察成果,用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整改成效
目前,祥龙博瑞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对于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党委将进行再梳理、再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对于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将继续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敢于啃硬骨头,持之以恒抓好尚未完成工作的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集团党委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深学透党的创新理论,工作中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把学习成效体现到提高站位、提升能力、改进作风、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来。
(二)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抓出成效
在下一阶段整改工作中,集团党委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梳理检视,防止问题再次出现;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定期研究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在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的同时,祥龙博瑞党委将把整改与当前集团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制度修订工作紧密结合,在整改过程中做好建章立制,做好对现有制度的全面梳理,在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落实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
(三)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集团党委将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疏整促”等重要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按上级党委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新的政策及环境实施好集团“十三五”规划冲刺和“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好集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业绩。同时,运用整改成果不断提高企业经营发展能力、提升基础管理水平,防控经营管理风险,使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更好发挥出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实现以巡察整改促工作、促发展,以高质量的整改工作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向市国资委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50916085;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西路2号;电子邮箱:xlbr-db@xlbrauto.cn。
中共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中共北京祥龙博瑞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