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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9日至6月6日,市国资委党委第六巡察组对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25日,市国资委党委巡察组向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聚合意志力量,保持巡察整改高压态势

  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能不能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上忠诚不忠诚、思想上同步不同步、行动上跟进不跟进的重要衡量标准,立行立改,边整边改。

  (一)思想纠错,固本清源。充分利用党委(扩大)会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室联席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反复学习反馈意见及各级领导讲话指示精神,认真组织专题交流研讨,针对性展开专题教育,并形成共识:一定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坚定信心,敢于担当,直面矛盾,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决解决好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真正把巡察整改这一步变成农场从里子到面子全面复兴的第一步。

  (二)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当天就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针对5大类15分类48个问题,细化问题清单,积极认领责任,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带领人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整改先从班子抓起,2019年7月31日,高质量地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48条问题中,有一些是因工作失职失误引发的问题,有一些是新情况新问题,也有一些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整改起来确实责任很重、时间很紧、要求很高、压力很大。但是,领导班子没有退缩与怯场,都能够担当负责,冲锋在前,带队研究,艰难洽谈,相互补位,密切配合,一些棘手难点问题得到很好的协商解决。

  (三)加强组织,压茬推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设巡察整改办公室。整改方案确定后,每周二、周四下午各主责部门向整改工作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每周三、周五中午前,整改工作办公室向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随时听取汇报和研究相关问题,及时跟进督导各项工作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公司党委先后17次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掌握整改进度、讨论制度规定、研究具体举措、明确提出要求,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态势。

  (四)开门整改,集智攻关。领导班子成员受领分管任务后,立即带领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调研,逐条梳理分析问题的原因、现状、解决办法、核心难点、需要协同的部门,分别形成整改措施。召开党委(扩大)会、部长联席会等分析讨论,形成整改方案草案。进一步征集机关部室意见后,2019年8月6日形成初步方案。2019年8月8日,整改方案提交集团公司部室联席会研究,2019年8月12日提交集团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通过。对政策性强的问题、本级把握不准的问题,能够认真查找相关制度规定,及时与集团主管部室和领导沟通,共同商讨解决途径和方式,有效保证了整改措施落实的科学性、合理性。

  (五)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整改期间,市国资委、集团公司领导及相关部室全程指导。市国资委巡察办多次了解整改进度、帮助解读相关政策、全程督导整改工作落实;市国资委宣传工作处、企业人才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3次现场办公,一线检查指导,查找规定依据,商讨落实措施。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纪委高度重视,帮带指导,督促落实。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领导多次作出指示、听取汇报、指导整改工作落实。集团公司机关部(室)积极解读规定,对上沟通协调,及时提供帮助,有力指导和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

  从整改情况看,先后建立(修订)制度92个,收回借款1.495911亿元,收缴滞纳金5万元,退回180.08万元。由首农食品集团党委给予公司党委通报问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处理8人,组织处理10人;因组织关系未在东郊农场的党员移交处理2人。对被留置、提出辞职和调出的4人予以免职,对2016年破格提拔未报备的2人退回原岗,对任命程序不规范的10人次重新履行任职工作程序。向法院提出诉讼5起。

  二、坚持标本兼治,扎实稳固推进,抓好反馈问题一体整改

  整改全程严格按照“事实查清、准确定性、分清责任、精准问责、制定措施”的步骤及要求,一一整改,一一落实。

  第一类问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制度建设严重缺失

  1.农场“三重一大”等制度未及时进行修订,期间也未按上级精神进一步明确、细化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落实上级要求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领导班子先后2次围绕制度建设进行讨论研究,专门安排部署建章立制工作,及时研究下发清单,督导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建章立制。全面启动农场管理制度修订工作,对标集团公司2019年1月1日印发的制度汇编,结合农场实际制定管理制度,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会议审定等程序,完成一个、印发一个、落实一个。建立更替落实机制,依据集团公司出台的新的管理制度,及时出台农场及所属法人单位的管理制度。目前已出台92项制度,公司所属各企业全部完成管理制度的出台,并多次召开制度宣贯会。

  三是规范细化。修订印发了《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重点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党委会前置程序。各法人单位同步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履行党组织会前置研究程序。

  2.农场党委至今仍未单独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而是混杂于《领导工作暂行规定》,党委决策缺少明确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党委议事决策机制。组织专题学习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查找农场在制度制订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制度修订工作。

  二是制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废止《领导工作暂行规定》。举一反三,对标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制定印发了《党委会议事规则》《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部室联席会议事规则》。

  3.制定的《党务公开工作例行公开制度》中出现“党组”的表述,存在简单照抄照搬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内容,并形成长效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务工作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二是执行新的制度。废止《党务公开工作例行公开制度》,执行《北京市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4.党委会议题材料没有会前发放,一些重要制度在会中讨论不够认真充分的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出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落实。

  二是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在重新修订的《党委会议事规则》中进一步明确“对议题收集、会议组织、议题提前下发”等具体条款的规范。巡察反馈会后的制度审核会议,均由部室联席会审核讨论,形成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形成拟定议题,再提前一天发放至与会人员,确保会前充分准备、会上高效决策。举一反三,召开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时,也参照党委会会前准备工作要求执行,至少提前一天发放资料。

  (二)“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

  1.“十三五”规划未经党委会研究把关,缺乏对物产、物流、物业三大主业板块的分解指标,保障措施不够具体有力,阶段性进展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核心意识。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内容,就加强党的建设专题进行研讨交流,进一步明确党委主动融入中心、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要求。

  二是修订“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农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价和发展实际,梳理分析物产物流物业三大主业经营状况、经济指标和发展前景,分别与所属单位逐一沟通,形成各板块规划目标、保障措施等,2019年9月21日,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并通过。2019年10月24日,上报了集团公司。公司党委明确要求主责部门每半年对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研究汇报,及时跟进理念更新、力量调整、重点保障等工作。

  2.农场党委对与民企合作中有关利益协调等重大决策事项缺乏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反思。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出剖析反思,原班子成员作深刻检讨反思。

  二是制度规范。在《关于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明确合资合作、出借资金、土地补偿等事项必须作为“三重一大”事项,落实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严格把关。

  三是作出应对。清查了涉及项目的所有决议、档案、会议纪要,认真梳理正在执行的合资合作协议以及决策、签订程序情况,党委研究决定通过了新的发展思路。

  3.农场党委对所属公司新增隐性债务问题重视不够,没有专题研究,甚至在2018年12月接到地方政府监管函后,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推动化解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看齐意识。2019年8月30日,党委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关于隐性债务问题的相关要求,并就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行了讨论交流,强化看齐追随的意识,坚定落实指示的决心。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财务人员同步学习了相关要求。

  二是全面展开排查。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已归还,对所属控股公司隐性债务问题进行梳理,未发现别的隐性债务。

  4.农场还存在对个别控股公司董事长和部分控股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重要人事任免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控股公司任命情况。按程序对在职的相关人员重新履行组织考察,形成了考察报告,2019年9月27日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履行了相关聘任程序。

  二是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废止了《干部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了《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对照标准、条件、流程、要求等事项,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相关事项规定。

  (三)班子自身建设尚存差距

  1.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各管一摊,存在本位思想,对其他工作不发表意见,影响班子整体合力。

  整改情况:

  一是深刻反思问题。原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反思式检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坦诚相见、开门见山,提批评意见有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制度长效巩固。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理解,抓好贯彻执行。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调研成果交流。每半年组织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会,班子成员向其他领导全面介绍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建设情况,便于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掌握农场建设情况。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做到“红脸出汗”,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没辣味,用表扬代替批评。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针对民主生活会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剖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即刻作出纠正,对存在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及时指正该问题。班子成员集体即知即改,集团公司党委派人参加指导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互相提出批评意见100余条,切实做到了“红脸出汗”。

  3.个别班子成员把抓政治理论学习当成一种负担。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专题研究。组织了加强理论学习的专题交流研讨,就加强学习分别谈了认识及看法,及时纠正个别班子成员把抓政治理论学习当成负担、是浪费时间的错误认识。

  二是予以通报批驳。在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该问题,教育引导其他班子成员深挖问题根源,驳斥错误思想,重视学习提高。

  三是集体引以为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再次针对“把抓政治理论学习当成负担”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剖析反思,针对性制定了改进措施。

  第二类问题: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农场2019年新印发的《干部使用管理办法》存在严重缺陷。

  整改情况:

  一是深度反思剖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就上级新要求新指示学习、改进机关文风、层层审核把关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掌握业务工作新动态、新标准、新要求。

  三是搞好建章立制。废止该《干部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了农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调整为“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明确任职资格,落实试用期制度,细化动议、民主推荐、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工作要求。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较大随意性。

  整改情况:

  对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梳理的2016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应免职的予以免职,越级提拔的退回原岗,10人重新履行任职工作程序。

  3.执行“凡提四必”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档案管理。对3名人事档案不在农场的干部,到存档所在地将完整材料复印,并完成“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核定。对新任免的党员领导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核定。规范《干部任免审批表》,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规范填写《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对个人档案中没有入党材料的人员,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党员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的处理办法,认真组织了审核审查。

  二是明确硬性要求。在《中层干部管理办法》里面明确“对拟考察对象人选严格把关,提前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就人选廉洁从业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反映违规违纪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执行选人“凡提四必”要求,不得打折变通。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显薄弱。

  1.控股公司党支部应建未建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

  一是核准条件。对控股公司在编员工的党员身份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已经将3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联合党支部。

  二是落实应建。党委会研究决定新建3个应建党支部。

  三是精准帮建。搞好对新建党支部的指导帮建,召开新建党支部指导帮建工作会,就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制度进行了授课,提出了要求。

  2.落实“党建进章程”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两个未落实“党建进章程”的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3日和2019年11月22日完成。

  二是加强指导。组织所属企业认真学习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清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运营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3.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

  一是搞好学习培训。邀请中央党校丁文峰教授就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内容,对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如何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内容辅导授课,解决不懂不会的问题,提高基层党建水平。

  二是即时抓好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严格执行党章要求,按比例评优评先,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加强对所属的9个在岗党支部进行了“四不两直”检查,督导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意识形态压力向基层传导存在差距

  1.农场党委未按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通报。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论述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了《以高度责任感抓好首都意识形态工作》等指示精神及通知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委会重要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会商研判,组织通讯员、舆情员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听取了意识形态舆情风险会商研判情况汇报。2019年9月上旬,各党支部进行了舆情会商研判。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修订了《东郊农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企业内刊管理办法》《党组织网络工作平台管理办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督查考核意见》《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6项制度,已由党委会审定通过并印发。

  三是开展专项通报。2019年8月2日,党委对意识形态领域及舆情进行专项通报。8月中旬,各党支部进行了专项通报。

  2.对不同业态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还需加强,特别是随着农场快速发展以及京内外合作项目的增加,农场党委缺乏针对性地研究和分类施策,向基层压力传导不够,存在意识形态、舆情和维稳工作的“弱化区”。

  整改情况:

  一是摆上重要位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会议事的重要内容。

  二是科学研究部署。制定了《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对不同业态意识形态工作,认真组织研究,搞好分类施策,重点关注控股公司意识形态和舆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应对措施。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集团公司与公司党委、公司党委与各党支部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019年9月底对各党支部开展了专项自查自纠,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支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压力向基层“无弱区”传导。把党建列入控股公司章程,按照全资子公司管理模式同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全覆盖”。将试点公司纳入集团公司2019年度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活动立项,总结经验,推广应用。

  四是配齐配强力量。2019年9月29日,成立了党委宣传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起专兼职通讯员、舆情员队伍。各企业党支部也同步配齐专兼职意识形态工作人员。

  3.农场新修订的部分重要制度,党的指导思想表述不完整。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把关。党委办公室规范了制度审核流程,制定了《制度审核单》,逐级严格签字把关,防止因工作疏漏引发问题。

  二是立即纠正。在新修订的制度中,将党的指导思想表述完整。

  (四)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

  1.人员冗余、人浮于事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调整机关编制。梳理机关部室职责,认真组织调研论证,拟定了机关优化调整方案,做好机关“瘦身”工作,缩减率48.8%,2019年10月12日调整方案经党委会研究通过,2019年11月份起按新编制运行,促进机关建设向高效精干发展。

  二是有序清退返聘人员。人力资源部下发各企业《关于整改返聘人员问题的通知》,即时废止《关于返聘退休职工的暂行规定》,叫停返聘工作。辞退13名返聘人员,2名高工因涉及公司资质所需专业人数配置,给予缓冲调整期。

  三是加强机关部室建设。举一反三,每半年组织一次机关部室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能力。需雇佣或委托第三方代办业务的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认真讨论审议后再展开相关工作。

  2.日常管理宽松,考勤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内部管理。立行立改,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办公秩序。2019年8月26日考勤打卡机调试完毕并开始采集信息,2019年9月26日开始试运行,2019年10月26日正式投入运行。展开作风纪律整顿,针对机关存在的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的问题,进行持续整顿,改进工作作风。

  二是制度措施巩固。修订机关考勤制度,组织了考勤培训,做好记录备案,把工作作风和迟到早退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请销假制度,加强审批管理。规定员工活动室使用时间,刚性贯彻执行。

  3.绩效管理流于形式,绩效考核变成奖金分配,未起到激励约束作用。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制度。修订了《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把半年考核改为季度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量化奖惩举措办法,把绩效考核应用到日常管理中,体现激励约束效力。

  二是严格执行。发放了《公司考核管理手册》,分别组织对各部室负责人进行了绩效管理培训,坚持较真碰硬,加大处罚力度,发挥好绩效管理作用。

  第三类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

  (一)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2016年以来,党委会研究的议题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明显偏少,未对“两个专项”治理等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

  一是扛起主体责任。新制订印发《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工作及责任追究方式等内容,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二是建立研究机制。结合“私车公养”等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落实作了规范。并就建立长效机制作了研究,确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形势特点,指出存在问题,明确任务要求,督导工作落实。

  2.未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整改情况:与下属公司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具体条款进行解读,并提出明确要求,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应建未建党支部整改后,新成立的党支部也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支部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党员廉政承诺书。

  3.个别单位签订的责任书存在雷同。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分析。对农场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一梳理,根据不同单位的特征和需要防范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条款,认真修改完善。

  二是及时纠错更新。收回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别重新与控股公司签订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时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班子成员未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落实“一岗双责”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实施办法》,把履行“一岗双责”列入重点检查讲评内容。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2019年8月上旬,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到联系点调研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重要内容,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交流会。2019年9月底前,班子成员分别对下属企业进行了廉政检查及提醒,督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所有班子成员带队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个别班子成员记实手册记录的事项中大部分为业务工作。

  整改情况:制订了《纪实手册记录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班子成员记实手册记录的事项、格式、标准、要求,切实做到专本专用、专事专记。班子成员对照记实手册记录的15个事项,强化履职尽责及检查。

  (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1.工作缺乏主动性,探头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纪委书记在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执纪问责偏软作出深刻反思。农场纪委对集团公司在警示教育大会中要求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重新核查办理,对核查结果进行专题研究,并向党委会作了汇报。

  2.动真碰硬勇气不足。针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只采取“补交超标款”方式进行简单处理,执纪问责偏软,没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整改情况:纪委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新调查,并与涉及到其它经责审计指出的问题一并处理, 

  3.聚焦主责主业力量不足。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干部“任前没接触、任时没培训”,缺乏履职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对履职有顾虑。

  整改情况:

  一是配强纪检工作力量。2019年8月9日经党委会研究,新成立纪检监察部,独立办公并补充了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抓好业务学习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素质。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显突出

  1.存在变相兼职取酬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退赔。在兼职期间违规领取的“特殊奖励”已全额退回个人实得的13.9万元。

  二是学懂弄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办发[2017])14号及集团公司有关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

  三是加强监督。全面梳理了企业领导人员兼职情况,退休后兼职人员已辞职,未发现其他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隐瞒不报等行为。

  2.高额发放车补。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整改高额发放车补的通知》,立行立改,停止发放和报销所有控股公司高额车补。制订了《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参照农场车改规定重新拟定车补标准,于2019年10月18日印发执行。

  3.高额支付租车费用。

  整改情况:经与出租方本人谈判、纪委谈话,出租方已退赔还款。

  4.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退赔。人力资源部下发各企业《关于整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通知》,已收回2019年发放的置装费用,全部收回中层干部2013年至2018年违规所得的置装费用。

  二是修改更正。修订了《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删除工作服补贴。同时提请工会,按程序协商修改了集体合同。

  5.审计报告反映出,农场还存在违规超标准购置公车、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

  整改情况:东郊农场纪委认真开展问题调查,涉及的公司违反了《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用车改革的制度,对相关人员问责处理。停用超标车辆,已经按公开拍卖程序处理。农场纪委对涉及的公司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切实加强企业管控,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超标准用餐和乘坐交通工具的相关费用责令清退,已全部退回。

  第四类问题:企业管控不力,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风险

  (一)与民企合作中涉嫌让渡利益,损害国企权益

  1.合作双方权利责任不对等,农场利益受到损害。

  整改情况:

  按照点面结合的整改方针,本着举一反三的工作原则,为强化农场对所有项目公司的管控力度,农场党委提出“整治规范一批、清理收回一批、有序退出一批、发展壮大一批”总思路,加强管控、实际主导,全面梳理、修订协议,有进有退、防范风险,做到控股又控权、与合作方对等权利责任,切实保障农场利益。

  2.对外出借资金存在重大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借款未担保问题,与民营股东方进行了多次积极谈判,展开了多次研判,并做好其他应对准备工作。

  二是针对向民营股东提供借款,虽办理了股权质押,但至巡察时仍未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问题,民营股东方已经部分还款。解决方案上报集团后,2019年11月14日,收到集团公司立项批复,正在扎实稳妥推进中。

  (二)对控股公司的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存在重大缺陷

  1.农场对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与薪酬管理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管控治理。制订了《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并通过。

  2.根据农场2013年制定的《外派工作人员薪酬标准》,外派项目公司的原副总经理超出标准领取薪酬。

  整改情况:制订了《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抓好执行落实。迅速展开追收工作,与该原副总经理协商无果后,向朝阳法院提起了诉讼。

  3.业绩考核缺乏明确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整改情况:

  制订了《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机关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公司提出的考核指标建议,制订了《绩效考核指标建议书》。所属控股企业根据建议书,由农场委派的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

  (三)“三乱两高两低”问题仍然突出

  1.存在低价出租物业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立改立行。2019年8月6日成立工作组,2019年10月23日已经解除部分出租合同相关工作;落实集团开展房屋场地出租整改工作,已经收回滞纳金5万元;同步启动相关单位的诉讼、开庭程序。上报集团相关请示,通过北交所履行出租程序。

  二是制度规范。根据集团公司房屋管理办法、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房屋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办法》。

  三是长期预防。将房地租金纳入账内监管及时催收。

  2.资产负债率畸高。

  整改情况:

  根据农场“治理规范一批、清理收回一批、有序退出一批、发展壮大一批”的计划,对于“有序退出一批”的项目公司,通过出售股权收回借款,并将收回资金偿还金融机构或集团公司借款的方式,做到资产和负债双降低。同时,对于暂挂账在应付款项下的农场土地补偿款,通过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完工决算后及时确认补偿收入,将负债转为权益,有效降低农场资产负债率。

  3.大额采购事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采购行为。立即制定《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加强对采购业务的动态监管;完善招投标制度和内控流程,全面履行招标、邀标、比选等程序,确保项目业务程序合法合规。

  二是开展清理评价。多部门一起研究、查找各类合同的取费标准,依据北京市保安、律师等服务行业指导性文件,对业务的审批程序进行了检查,查找了相关决策会议纪要。召开部室联席会,整理7个未履行招投标事项,逐条审议了应招标未招标事项合同的背景、原因、具体内容、成果、未招投标的原因、选择供应商的原因、是否履行其他程序、行业的取费标准等事项,比对行业取费标准,确认符合行业标准,交党委会进行了审议。

  第五类问题:对巡视及审计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

  (一)党委重视不够

  1.对市委巡视的反馈意见,农场党委仅就事论事进行了简单研究,缺乏对整改工作的整体部署、过程督导、结果把关。向集团提供的整改报告未经党委研究审核。

  整改情况:公司党委对市委巡视的反馈意见、经责审计反馈意见与市国资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一并推进整改,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办公室,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2.对经责审计中涉及农场的问题未进行专题研究。有的班子成员对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不予认同。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批评教育。公司党委书记代表公司党委对“对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不予认同”的同志提出严肃批评。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集中整改期,先后17次召开党委会多次研究,多次要求,多次部署检查,全力抓好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整改内容始终保持强劲态势,确保每条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二)落实整改不够积极主动

  1.对巡视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情况:严肃问责处理相关人员,把举一反三作为工作常态,严查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对审计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只进行了简单初核,没有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

  整改情况:认真展开核查,对所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依规依纪展开问责处理工作。责令进行费用清退,已经全额退回。

  三、聚焦重整行装,深化成果运用,推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仍要进一步从党的意识淡化、“两个责任”缺失等机制层面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在具体实践中,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一是强化“一个意识”,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方向上、力度上、水平上自觉与中央看齐,自觉服从,主动投入。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纵深延伸,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带头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按照组织原则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聚焦问题、谋求发展,用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二是扛稳“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委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纪委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把“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根本原则,深度反思查找党风廉政建设的短板不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让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工作常态与自觉习惯,让全体党员坚守“初心”,坚守底线。

  三是聚焦“四个对接”,大力促进党建经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组织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增强法规意识,积极建章立制,狠抓制度贯彻,严格按政策、按规定、按程序议事决策,规范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秩序。严格依法办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把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与企业管理结合起来,依纪治企,依法治企,努力实现党的建设与企业经营双丰收、双促进。

  四是发挥“三个作用”,着力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漏洞。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房地资产处置和作价入股、资产评估、产权转让、违规担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制度约束,严格监督检查,完善各项制度,细化审批流程,坚决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高度重视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有效设置合作门槛,加强对合作项目日常运行的监管,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控股公司董事长必须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坚决杜绝“三乱两高两低”现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4703348,邮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1号东郊农场纪检监察部,邮编:100015。电子邮箱:djjijian@163.com。

  中共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东郊农场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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