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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集团、首创集团、祥龙公司积极学习落实《若干意见》

  首钢集团

  首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功焰亲自作出批示,领导班子传阅学习。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梁捷组织专题会进行专项研讨,并带领法务团队对文件进行逐条对照、梳理并作出具体指示,要求相关单位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和工作方向,严格贯彻市国资委要求,找准自身工作坐标,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首创集团

  首创集团积极贯彻落实市国资委《若干意见》,结合集团实际,要求全系统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新要求新内容进行重点强调,积极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在审计业务条线组织交流学习,加强关于内控工作的管理,下一步将沟通相关部门商讨落实该意见的具体方式,以达到不断提高企业重大风险防控能力的目标。

  祥龙公司

  祥龙公司在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对《若干意见》进行了学习,党委书记、董事长孟卫东宣读讲解了文件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会后,分管领导组织牵头部门法务部及总经办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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