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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集团制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出台的《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评议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首开集团法务部将《首开集团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制定纳入到今年的工作计划之中,并作为部门的折子工程高度重视。

  《首开集团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主要从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重大案件的处理、案件的管理、考核与奖惩几个方面对案件的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权限进行了明确,有效的解决了困扰集团的案件管理问题,使案件办理不规范、案件处理流程不一的现象成为历史。目前,该办法已经正式制定完成,并已下发到集团各单位。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首开集团法务部根据公司实际,制定了《首开集团外聘律师管理办法》。按照服务类型和内容的不同,将外聘律师分为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并从律师的选聘程序、任职条件、签约形式、履职要求等方面加以不同规范。为充分响应市国资委的要求,首开集团更是将“律师的考核和变更”作为本办法的重要章节,严格设立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从制度上明确了对考核不合格的律师要及时予以更换,有效地加强了公司对外聘律师的管理,弥补了之前对外聘律师管理上的不足。

  目前,该办法已正式制定完成,计划于明年一月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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