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采购意向


按照市国资委工作安排,拟计划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将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决定服务供应商,现邀请合格服务供应商参选。

一、项目名称

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为市国资委提供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对重点支出政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协助市国资委对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开展自评审核;参与支出政策(项目)的成本绩效分析工作等。

三、项目金额

项目限额(预算):20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四、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应满足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一览表;

4.分项报价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公司相关业绩情况;

7.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服务方案;

9.人员安排;

10.保障措施;

11.比选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9日上午10:00。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

2.提交参选文件地点:通州区留庄路2号院1号楼723。本次比选接受EMS邮寄的比选材料。

3.参选文件封装要求: 胶装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杨老师 5552855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