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城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5月20日,市国资委党委、市供销总社党委联合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北京城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合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9月16日,巡察组向城合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推进巡察整改
市国资委党委和市供销总社党委的联合巡察是对城合公司党委的一次政治体检、思想把脉、行动会诊,是对城合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委市政府与市国资委党委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有力督促和鞭策,这对城合公司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所属企业管控、落实全面监管意见、化解经营风险、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改革发展具有前所未有的重大意义,将全方位革命性地重塑城合公司。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城合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组反馈当天,城合公司党委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传达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并贯穿到整改工作全过程;城合公司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合公司党务工作部门,统筹协调整改工作,成员为公司各部室及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方案清单,强化部署落实
2021年9月26日,城合公司党委书记亲自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逐条制定132项整改措施,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城合公司党委及时作出部署安排,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图和时间表;围绕巡察整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定重点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动态调整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集中整改期的整改时效;按照市国资委党委整改要求,对重点问题进行安排部署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三)勇担当善作为,协同推进整改
市供销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城合公司的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供销总社巡察办具体负责对接城合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城合公司党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执纪问责到位、建章立制到位”,紧密贯穿“五个结合”,即“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编制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内控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稳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结合”,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工作会,逐条部署整改措施,逐项落实责任单位,明确主责领导和整改时限,协同推进整改。
(四)依规依纪依法,确保问责到位
城合公司纪委按照“四步法”启动精准问责,在调查核实基础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处理,达成“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效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相关违规款项进行了清退。
(五)推进公司发展,确保整改实效
一是制定并实施城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二是实现城合公司规范化运作,加强了对所属企业有效管控。共梳理完成99项工作流程,建立修订完善制度151项,其中新建89项、修订26项、沿用36项;三是制定并实施城合公司“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加快并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五是加强资产管控,降低资产流失等风险;六是落实全面监管,推动城合公司上下观念转变。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落实巡察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11个主要问题35个问题描述54个具体问题,城合公司一一对应制定了整改措施,截至2022年6月30日,54个具体问题中已整改完成48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持续推进整改3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结合实际不够紧密”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城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巡察整改专项学习方案》, 2次专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2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策和文件规定,同步修订了《城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
二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微信群、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是制定印发了《城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出台了《城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了企业发展定位,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指示精神的认识。
四是对城合公司“十四五”时期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了任务台账,明确了城合公司发展目标,建立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的整改。
一是城合公司党委2次专题研究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领导和统筹,调整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部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完善了工作职责。
二是城合公司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分析研判和沟通协调,实现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分类梳理和台账管理。
三是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和待改制企业问题的解决。
四是城合公司党委明确了职工档案寄存管理的工作意见,按要求将职工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设置专门档案室并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档案归档和及时更新工作,加强定期检查核验。
五是组织档案管理部门人员学习档案工作和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3项,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保密意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的整改。
一是2021年10月,城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规定2项。
二是组织党务部门负责人学习上级党委组织的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宣传工作讲座,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三是修订2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支部书记党建述职、中层干部述职工作和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机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党委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所属企业管控上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缺乏整体计划”的整改。
一是制定《城合公司关于加强对所属企业有效管控的实施方案》,确立了“理顺决策体制、完善制度体系、实施技术管控、加强班子和人员调整”四大方面分步实施解决思路,对所属企业的董、监事及财务人员调整到位,实现由城合公司集中统一管控。
二是开展内控体系建设,编制完成城合公司内控手册并按照内控手册梳理完善职责、流程和相关制度,强化对所属企业管控。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未按股权比例实现对所属企业的有效治理”的整改。
一是按照《城合公司关于加强对所属企业有效管控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解决所属企业在人力、财务、资产、信息四个方面的总体思路。
二是加强公司决策管控。在管理方式上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有效管控,修订城合公司及所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是加强公司制度管控。新建修订完善了涉及经营管理、资产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151项。
四是加强公司技术手段管控。完成对接市供销总社办公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四大平台,实现一体化、规范化管理。
五是按照《公司法》和市场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规范所属企业利润分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对个别所属企业重大资产处置失管失控”的整改。
一是完成对个别所属企业专项审计和对原负责人的离任审计,按照审计报告及出具的相关意见落实整改。
二是责成专人对房产相关情况进行摸排和汇总统计,对部分资产违规长期租赁问题开展司法维权,依法提出相关诉求并启动司法程序,正等待法院第二次开庭。
三是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问题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形成安全检查报告。
四是修订城合公司及所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管理办法,从决策和执行层面加强对外合同签署的制度管控和流程管理。
五是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
3.针对“落实全面监管意见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不够深入”的整改。
一是2021年,城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2次专门学习关于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加强对市供销总社全面监管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视程度和理解,并全程参与专项治理自查和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是城合公司党委向市供销总社党委上报关于加强全面监管的建议,主动接受监管,按照市供销总社党委全面加强对城合公司托管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具体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内控体系不健全”的整改。
一是结合内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所属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新建17项,修订1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二是建立了《城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及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结合内控体系建设进度和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三是制定《城合公司所属出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按照目标责任书,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2021年完成与所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
四是自2022年起对全资及控股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定完成2022年经营计划书及2022年预算。按照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工作方案,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数据专项审计情况,统一规范会计科目。同时,依据会计准则要求,编制城合公司企业合并报表,并实现与市供销总社财务管理系统数据同步。
五是完成城合公司原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下属某公司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并已按照审计结果和出具的意见进行整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企业监事会未能发挥有效监督作用”的整改。
一是城合公司监事会按规定列席董事会并履行相关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二是调整监事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三是修订《北京城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该议事规则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程序合规。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问题依规依纪给予相应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针对“生产经营存在较大风险”问题的整改
(1)针对“房屋土地等重要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
一是出台城合公司资产管理、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和实施最低租赁指导价等3项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了城合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房屋土地等资产管控。
二是加强城合公司对资产经营业务管控和法务管理,强化对租赁方在租赁期内资产的有效管控,降低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与相关资产使用方洽商,解决资产管理相关问题。
四是与相关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咨询,运用法律手段降低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进度:持续推进整改。
(2)针对“存在财务税收风险”的整改。
一是城合公司对财务往来款和股份转让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
二是对某公司商标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纳入舆情监控范畴。
三是通过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建立覆盖所属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四是对财务管理和纳税情况进行核实处理,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给予相应处理。
整改进度:持续推进整改。
(3)针对“个别所属企业外协工程风险较大”的整改。
一是2021年,城合公司对个别所属企业现有业务情况进行2次调研,进一步理清业务结构,加强业务整合,探索发展问题。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机制,加大自营业务开发力度,逐步降低外协合同业务比例;制定承揽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工程各环节管理和安全管控。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够”的整改。
一是2021年,城合公司党委会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修订《城合公司党委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重点任务安排》。
二是城合公司党委部署并开展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检查。
三是城合公司召开2021年度警示教育大会,对巡察发现问题逐一通报,达到“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目的。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的整改。
一是组织城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及各议事规则,要求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落实。
二是同步修订完成了城合公司及所属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及各议事规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决策。同时对条款间冲突或不一致问题进行了解决,对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了及时调整修正。
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四是向上级提出完善并健全城合公司各决策主体的建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支持纪委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
一是设置专职纪检人员2名,2021年11月新选任纪检部门负责人1名。2022年初,市供销总社党委选派专职纪委书记1人负责纪委全面工作,有力推进纪检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修订《城合公司纪委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机制的工作意见》,按工作意见的规定,城合公司纪委派员全程跟踪参与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三是开展了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检查,并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2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
(1)针对“日常监督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纪检委员集中学习《城合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有关费用报销等规定,修订《城合公司纪委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机制的工作意见》,加强日常监督。
二是城合公司纪委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提醒,加强日常监督。
三是开展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检查,对2021年企业福利费使用和发放情况、四风问题排查及落实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
四是城合公司纪委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依规依纪精准问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排查出2021年关键岗位和重要管理人员廉政风险点23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并形成台账清单。
二是城合公司纪委制定并执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监督执纪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组织公司纪检部门和各支部纪检委员集中学习处理信访举报管理办法和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出台信访举报和监督执纪相关工作办法2个,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
二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问题核实处理,依规依纪开展信访问题线索处置。
三是城合公司纪委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提醒,加强日常监督。
四是纪检部门联合审计、监事会等部门开展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巡察整改工作专项检查,并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加强专项监督工作力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个别单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制定财务培训方案,组织全体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会计法和税法等4项政策法规。
二是成立财务专项工作组,明确组织领导、分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明确清理责任,启动并梳理了财务专项问题基本情况。
三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及处理意见作出相应处理。
四是据实依规调整有关账目,通过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财务和会计管理。
五是对违反财务会计核算有关规定和造成日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整改进度:持续推进整改。
(2)针对“违规买卖股票”的整改。
一是由专人到对应的证券公司对证券账户、股票及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提出对相关股票账户的处理意见并全部收回股票交易资金。
二是对违规开立股票账户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薪酬管理不严谨”的整改。
建立绩效考核和晋级晋升制度2项,修订员工招聘、薪酬管理、员工奖惩制度3项,实现薪酬分配与相关晋级办法相配套。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针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整改。
一是全部追回2人超标乘坐交通工具款项。
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城合公司出差、会议费用报销等制度。
三是城合公司纪委依规对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发放津补贴”的整改。
一是全部追回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及发放的津补贴,做到应退尽退。
二是组织财务、工会人员学习城合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经费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
三是修订城合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2个,规范业务支出和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
四是对城合公司和所属企业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城合公司纪委依规依纪对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发放津补贴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业务招待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修订《城合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明确招待费报销要求,规范审批流程。
二是开展2021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商务接待事项的联合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三是对执行业务招待审批流程中存在管理不规范、执行制度不到位、履行流程不严格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弱项”方面
1.针对“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的整改
(1)针对“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组织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等系列法规和 “三会一课”相关制度,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是城合公司组工干部参加上级开展的专题培训,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开展组织生活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支部规范化建设的管理水平。
三是自2021年起,城合公司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和相关工作记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城合公司对所属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开展检查,形成对各支部的整改意见并督促完成整改。
二是组织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等系列法规和 “三会一课”相关制度,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是在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检查中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是城合公司组工干部参加上级开展的专题培训,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开展组织生活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支部规范化建设的管理水平。
五是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个别下属企业党支部换届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计划部署。
二是组织开展年度支部书记培训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提高各党支部书记的程序意识。
三是按照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规定,2021年内完成12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 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选人用人相关制度不严格”的整改。
一是2021年,城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和上级制度规定。
二是城合公司组工干部参加上级开展的全市组织工作培训,提高组工干部的业务水平。
三是修订完善《城合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按照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是对造成履行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严重缺陷”的整改。
一是对城合公司人才队伍情况进行系统性摸底,制定出台城合公司“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
二是按照城合公司“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干部人才发展举措,促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
三是调整部分中层管理干部,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干部后备力量储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关键岗位使用返聘人员”的整改。
一是全部免职解聘关键岗位使用的返聘人员,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干部后备力量储备。
二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和各项人才发展举措,促进干部队伍年轻化,杜绝使用返聘人员问题。
三是对造成关键岗位使用返聘人员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存在不足” 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的整改。
一是2021年,城合公司党委调整了全面从严治党(党建)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和小组成员任务分工,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的领导。
二是2021年,城合公司党委9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包括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内容,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组织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干部学习基层党建工作实务并开展相关培训。
二是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和有关规定,2021年新发展党员2名,对新发展党员材料逐级审核,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部分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3项政策规定和1项城合公司党费管理制度。
二是对近5年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制定2022年党费支出预算。
三是对城合公司所属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周期进行了规范,确保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四是全部追回违规使用的党费,加强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党费使用合规。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针对“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整改。
一是组织城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相关部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明确建立职代会的各项流程。
二是城合公司党委审议通过建立职代会的工作方案,按规定组建职代会并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三是除职代会外,公司党员和职工可通过书记述党建及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方式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督。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
(5)针对“工会组织不健全”的整改。
一是城合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相关部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
二是城合公司党委审议通过城合公司建立工会组织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建立城合公司工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是成立工会筹备组,筹划推动组建工会组织和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各项准备工作。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
三、注重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城合公司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按照市国资委党委、市供销总社党委的整改意见和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城合公司党委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及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蔡奇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国资委领导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城合公司党委将按照市国资委党委和市供销总社党委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并运用好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三)不断强化纪律建设和制度约束,确保执纪问责到位
城合公司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城合公司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建章立制到位
城合公司党委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城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人才发展规划,推动城合公司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8562814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7号;邮编:100020;电子邮箱:bjchenghegongsi@163.com。
中共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中共北京城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