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资党建 > 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

中共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21423日至6月30日,市国资委党委第巡察组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洁能源”)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16日,北京市国资委党委第巡察组向清洁能源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巡察整改任务抓实抓细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迅速达成思想共识,确定巡察整改总基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主动落实整改;二是深入检视剖析,主动担当作为。清洁能源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剖析问题原因,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分解任务,推动整改落实

一是制定《关于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的意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安排;二是梳理细化整改事项,形成包括问题定性、原因分析、过程进展、追责情况、完成时间、效果和长效机制等内容的整改台账,一个反馈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抓落实到底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组织召开系统内巡察整改专项部署会,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职责,在系统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到问题整改全覆盖。

(三)强化过程监督,确保整改效果

一是全面审查整改措施。清洁能源党委巡察整改专班对问题整改措施进行集中审查,经过多次推敲、反复研判,最终确认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301项;二是定期督办整改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周督办机制,专班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相关单位问题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跟踪。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认真落实整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提出的4个方面16个问题84项具体事例,已完成整改71项,其余6个问题13项具体事例正在积极推进。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违规发放款项进行了清退。

(一)落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方面

第一,强力推进集团战略执行,聚焦主责主业。

1.深入研究公司“十四五”规划,深化集团战略执行。编制形成《清洁能源公司“十四五”规划》《清洁能源公司风电业务“十四五”规划》《清洁能源公司光伏业务“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规划进行细化,编制形成党建、人力资源、科技创新等子规划,制定具体保障措施,不断增强服务首都意识,推动京津冀能源结构优化。在规划意见征集过程中,广泛征求清洁能源系统内各企业意见,并做好系统内规划宣贯学习。

2.聚焦主责主业,完善机构设置,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加大项目开发力度。设立战略发展部,配置专人负责战略规划、信息收集、自主项目开发和并购项目开发等工作。修订《项目前期突出贡献奖励办法》,以开发项目容量为重点指标提升奖励力度,拓宽参与人员范围,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充分利用当地已有项目资源优势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积极争取项目开发机会。

第二,强化担当意识,深化公司改革。

1.加快推进重大改革事项。积极探索生产管理数字化转型,在清洁能源本部建设智慧监管中心、各区域分公司建立省级集控中心的“平台智慧监管中心-分公司省级集控中心-场站”三级架构管理体系,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集中监控、智慧运维”的生产管理模式。落实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加快工作部署,开展方案的重新编制,推进股权激励工作的重启。

2.提升市场融资能力。加强市值维护,通过业绩路演、投资者或分析师会议、自愿性公告、加大媒体宣传等方式,强化与市场及投资者沟通反馈,提升资本市场关注度,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而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估值水平。通过多种途径做好融资工作,提高融资能力。

3.主动帮助所属企业解决历史问题。成立专项工作专班,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广泛了解企业情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问题。采取加强与市国资委改革处和区城管委等政府沟通协调、寻求专业力量进行业务咨询等方式,积极帮助所属企业推进历史问题解决。

第三,加强党的领导,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1.加强制度完善及宣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宣贯培训,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对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决策,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注重党的领导充分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修编并发布《项目并购管理办法》,梳理优化并购工作流程。涉及项目收购开发的议题,在召开专题会讨论基础上,相关单位负责项目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党委会,汇报并解答相关问题。

第四,主动作为,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全力扭转历史亏损企业状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减亏方案,并督办落实。积极会同亏损企业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指派专人做好持续跟进。在清洁能源系统内加强统筹协调,采用多种途径为企业降成本增营收。

2.积极解决土地房产闲置情况。建立制度标准,加强对所属企业新购置办公用房和集控中心生产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存量资产台账,并对所属企业办公用房统筹管理。会同企业做好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土地利用实施方案。

3.补齐企业法治建设短板。发布《关于规范公司法律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重大事项法律审核流程,规范总法律顾问落实重大事项法律审核的相关流程。发布《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不断提升法律人员队伍建设水平。

(二)落实党委、纪委两个责任方面

第一,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责任清单,层层落实到位,逐级建立抓党建三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促进党的各项任务件件有落实。

2.加强警示教育。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覆盖到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切实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制定年度廉洁文化建设方案,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拓宽警示教育覆盖面。

第二,严格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1.深化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修订监督联动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处置流程,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进行研判处置,将与巡察反馈问题相近的问题纳入线索一并核实。

2.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日常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日常监督,将项目并购、招标管理等列入清洁能源纪委2022年工作计划日常监督内容。

3.加强纪检部门自身建设。发布工作台账模板,将纪检基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所属企业检查内容。

第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聚焦公务出行、公务用车、福利发放等方面,纳入日常监督和考核范畴。

2.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在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存在问题企业认真落实整改。

3.开展常态化廉洁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节前廉洁提醒和监督检查等方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第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1.树立成本控制意识,切实加强对“三降一减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学习和贯彻落实。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论断和论述,并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勤俭持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宣贯,对需求计划提报严格审核,加强费用管控。加强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

3.建立廉洁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将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作为2022年纪委监督工作重点,对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4.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及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题研究《关于集团各级纪检机构完善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处置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巡视巡察、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三)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第一,严把选人用人关。

1.制定并下发“十四五”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中层领导人员转任非领导岗位暂行办法》《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办法(试行)》《中青年干部挂职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等,对干部人才队伍进行整体谋划,建立上下贯通、前后接续、良性循环的培养使用体系,全面提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2.优化干部提拔推荐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推荐工作。细化干部考察分析事项,对相关情况进行专项汇报。干部选拔过程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加强干部档案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档案审核专题培训。

第二,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要求。

1.严格按照《北京市市管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签订职业经理人聘任协议及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2.发布《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完善外派人员管理机制。以工作调研、组织考察、谈心谈话为契机,及时了解外派人员思想动态,主动关心关爱干部。

第三,持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1.全面提升清洁能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努力锻造一支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与集团和清洁能源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2.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强过程管控和结果考核,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形成对标提升常态化工作模式,形成以学带干、以干促学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3.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研讨,提高技能水平,优化制度流程。党员干部要广泛开展座谈、调研、谈心谈话等活动,听取所属企业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严格执行组织设置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对党组织建制进行及时调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

2.组织系统内全体党务干部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通过相关课程学习,加深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理解和认识。严把党员发展关,强化发展党员过程严谨性要求,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3.开展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员评优专项排查,持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企业管控,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方面

第一,大额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

1.修订并发布《采购管理规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标准,对采购全过程管理进行优化。

2.加强相关业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及管理标准培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招标采购流程。

3.修编《合同管理办法》增加超计划资金支付决策程序条款,规范合同签订及履行程序加强对所属企业落实投资计划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提高项目前期管理水平。

1.修编《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办法》《项目并购管理办法》,发布《清洁能源项目前期工作手册》,明确合规性管理要求。

2.成立合规性文件办理专班,加快推进合规性文件办理。

第三,加强过程管控,确保项目运营效果。

1.建立招标人资质审核有效机制,认真做好重大合作项目合作方选择,在合同谈判期间严格把关。

2.加强对合资企业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积极进行成本控制的自查自纠,出台具体措施,不断强化经营管理,确保项目运行效果。

第四,加强海外收购项目过程管控和财务监督。

1.梳理管理边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复核财务报告,分析盈利能力及资金收支等方面的情况。

2.在年度决算审计过程中,关注项目运营情况。

三、持之以恒抓整改,用实干践行首都国企担当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衡量“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坚持目标不变。对全系统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都落到实处。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整改完成的问题出现反弹和反复;三是聚焦巩固提升。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把巡察整改贯穿到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切实担当首都国企责任,将能源保供、冬奥保障、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多方工作组织落实到位,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1087407035;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路6号;邮政编码:100028;电子邮箱:qjnyxczg@jncec.com

 

                  中共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中共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7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