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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12月27日,市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对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联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4日,第三巡察组向公联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落实党委的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公联公司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公司党委对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落实上压实责任,从推进上从严从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针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

  公联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及时印发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开展学习;4月14日巡察意见反馈会的当天下午立即召开公司党委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和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统一公司领导班子思想认识,形成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就是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具体体现的思想共识;4月17日召开公司全体干部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宣讲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意义,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5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下一步整改方向,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为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健全体制机制,为做好巡察整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公联公司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了以公司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推进工作;同步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主任、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为副主任的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体制保障。建立公司党委会巡察整改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月例会和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办公室周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和质量。首发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公联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导工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经常督导,相关部室多次组织研究整改具体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期间,公联公司党委共召开党委会15次、研究整改工作22项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25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60次、94人次。

  (三)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经公联公司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办公室组织起草、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司党委会审议后,印发了公联公司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整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巡察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同时,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公联公司所属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步进行部署,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公联公司系统内同推进、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切实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按照巡察整改分工,进一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突出问题导向,严守工作规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推进问题整改,务求整改取得实效。

  截止到目前,反馈意见55项具体问题中,已完成48项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任务完成率87%。需长期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7项,分别是:资产负债虚增问题、整改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回款项没有全部追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枢纽存在长期不转固的问题、缺少人才管理规划的问题、缺少高精尖中青年管理人才及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和部分子企业存在劳务派遣职工比例严重超标等问题。

  通过落实整改,公司相关部室新编及修订相关管理制度27个、废止管理制度2个、编制专项工作方案3个、编制专项工作计划5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8项;收到增值税留底税款退税2562.47万元,将增值税留底税款退税2500万元存放7天通知存款,提高自有资金效益;追回各类款项649.6293万元,其中: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工作追回工程款项603万元;清退违规使用加油卡款项12.07万元、违规报销差旅款项4.1万元、违规购买报销家用电器款项0.28万元;清退违规使用党费组织观看商业演出款、报销个人购买非工作类书籍款、购置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款项共30.1793万元。

  (四)严肃党内纪律,依法依规严格执纪问责

  公联公司党委对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进行了逐条梳理,根据党纪党规认真开展调查。通过现场走访、个别访谈、查阅档案和调取材料等方式,进一步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厘清过错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反党规党纪应当给予违纪处理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公司党委及公司领导班子分别主动作出书面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13名同志诫勉问责、给予8名同志警示谈话;给予8个机关部室、2个所属企业、17个基层党支部和5名同志通报批评;责令34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对6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9个所属党组织书记及26个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3名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教育。目前上级纪委还在对其他一些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二、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抓严抓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到位见效

  (一)落实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深刻、认识不到位。企业虽然参与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推动‘疏解整治促提升’等重点任务,但在一些重点工程推进过程中,主动协调意识不够,存在着等、靠思想,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认识,2020年4月15日,公司党委专题研究并印发了《2020年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内容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论述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作为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组织持续学、跟进学。自2019年11月4日以来,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城市规划的有关论述等31项内容;学习蔡奇书记在市纪委十二届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等5项内容。

  (2)加强研究,引领企业发展。一是提前谋划,编制企业发展规划。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2020年第十五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启动公司“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编制,提出公司2035年发展战略目标和“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目标,以及具体的发展举措。二是围绕任务,合理安排年度计划。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十一次党委会,研究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发展计划;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二次党委会,研究审议了党委工作报告和公司工作报告,总结了2019年党建和生产经营工作,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2020年党建和生产经营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目标。

  (3)不等不靠,积极解决难点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在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保障、推动“疏解整治促提升”等工作中,从国家战略层面、首都发展大局出发,不等不靠,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一是作为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配套设施的清河交通枢纽及周边道路,在2019年工期紧张和拆改移任务重、难点多的紧迫形势下,公司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和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拆迁腾退与工程建设时序配套,实现了周边配套道路2019年年底前放行通车,交通枢纽也按计划进度有效推进。二是面对广渠路东延建设过程中拆迁困难多,现况管线改移难度大等种种不利因素,公司克服等靠思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主动出击,积极与副中心、市交通委、市电力公司等多部门沟通协调,逐项解决问题,为顺利推进工程进度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发挥优势,主动践行京津冀一体化要求。2020年5月12日,公联公司相关领导带队到雄安新区同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公司开展合作调研,5月20日,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公司相关人员赴公联公司调研。调研交流中,公司重点介绍了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经验及投资建设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控服务平台,探讨了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等方面的合作事宜。

  2.关于“党委会讨论议题中,涉及具体业务的事项比较多,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议题不够。存在‘以党代政’的问题”的整改 

  (1)健全会议制度,明确会议审议方向。2020年3月4日,公司党委印发《公联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前置程序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了党委会议题审议范围,并从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上,明确了“三重一大”前置研究事项的会议审议重点。

  (2)开展制度宣贯,规范会议程序。2020年6月18日,组织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集体学习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6月23日,组织公司理论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公司章程、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掌握,推动了党委会议定事项、程序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更加严谨、规范。

  (3)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党群工作部未有效履行部门责任,对“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宣传不力。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部门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

  3.关于“存在党委会会议研究问题不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党委会党委委员对议题不讨论、不发表意见和建议,如党委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党委委员对议题的研究都为‘同意’,没有讨论过程;党委会讨论选拔任用干部,票决时未有监票人、计票人相关记录;党委会决策过程仍有列席人员;党委会记录不使用专用记录本,使用单页稿纸。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留存档案非原件”问题的整改

  (1)开展业务交流,规范会议材料管理。2020年4月16日,公司党群工作部召开部务会,集中学习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会务人员对会议记录要求和档案管理规定的掌握;针对巡察整改要求研究讨论落实措施,决定由部门负责人在每次会议后审查会议记录,在会议材料归档前进行审查把关。统一定制党委会专用记录本,并自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十次党委会起开始使用。

  (2)加强会前沟通,充分酝酿议题意见。2020年6月24日,经公司党委会审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委会议事规则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议题提交部门会议前向党委委员做好汇报沟通工作,会议组织部门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于会议前1天将会议材料发送至党委委员提前研究。

  (3)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制度要求。经过对“留存档案非原件”问题的排查,共发现2017年以来8件非原件材料存档,目前,已全部用原件进行了替换。针对“党委会讨论选拔任用干部票决时未有监票人、计票人相关记录”的问题,公司党委立即改正,在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八次党委会研究审议领导人员任免时,明确会议记录人员为计票人,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为监票人,无记名投票后当场宣读计票结果,并将《计票结果报告单》连同票决表一同存档。针对“党委会决策过程仍有列席人员参与决策”的问题,2020年第十八次党委会明确要求会议列席人员应当按照会议程序说明议题内容,按照主持人要求介绍相关情况,并不得参与决策。上述要求通过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委会议事规则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予以明确。

  (4)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党委会会议记录人员学习不到位、要求掌握不全面。经研究,由主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修订时,规避企业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超预算10%的资金安排没有列入党委会前置研究,未见党委会讨论记录;涉及部分大额对外投资项目,未见党委会会议纪要,与‘三重一大’规定不符”和“‘三重一大’问题研究会议记录简单,反映不出当时的议论情况,基本上流于形式”等2项问题的整改

  (1)立行立改,采取补救措施。对排查出来的来广营北路地下综合管廊、顺白路地下综合管廊、永引南路(一期)地下综合管廊和广渠路东延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在2019年1月29日第四次党委会审议《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上述4项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审议的基础上,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十一次党委会,对包括上述项目在内的年度资金安排进行了审议。

  (2)修订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强对公司主营业务关键环节的管理,经2020年公司第十九次党委会研究,决定于即日起启动修订工作,并按要求于年底前完成。在全面修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前,采取临时性措施,将“涉及影响工程投资重大变化的事项”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并明确使用部分企业自有资金建设的综合管廊项目为“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履行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

  (3)加强制度宣贯,提高业务人员水平。2020年4月16日和6月18日,分别组织公司党务工作人员和各部室负责人进一步学习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内容,掌握党委会记录要求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其决策程序。

  (4)举一反三,健全议题决策衔接程序。为避免决策程序倒置问题的发生,2020年6月23日党委会研究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委会议事规则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衔接程序,确保党委会前置研究要求的落实。

  (5)准确定性,精准问责。一是公司党委未正确落实“三重一大”规定要求,在“三重一大”制度修订时,产生了规避企业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由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党委会会议记录人员记录能力不强,记录简单。经研究,由主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1.关于“党委会未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7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事项与党委其它事项一并研究,没有按要求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专题工作会与行政工作会‘一勺烩’,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与行政工作会、职代会一并召开,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等2项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2020年4月7日,组织公司理论中心组第五次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蔡奇在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6月23日,组织公司理论中心组开展第七次学习,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专篇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落实责任,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研究。公司党委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2020年3月24日和3月30日分别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任务形势,总结2019年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和意见。

  (3)细化责任,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等事项,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5月26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公联公司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公司所属党组织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目标责任分解表》《公司本部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4)立行立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提出的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会的有关要求,自即日起,每年精心组织,专题召开公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提出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5)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工作领导不力。鉴于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由公司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不浓,没有起到咬耳扯袖作用”问题的整改

  (1)公司党委将开好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性认识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次党委会专门研究并印发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如何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充分征求意见,学习党章党规和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分析原因,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公司党委书记组织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于5月13日召开第十三次党委会专题研究。5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组织部、巡察办和纪委派人全程督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公司党委书记作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发言,每位班子成员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剖析问题根源、今后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等三个方面逐一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整改的会议预期效果。

  (2)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组织学习,持续提高中心组成员思想认识,并作为撰写个人发言材料重要要求和依据。充分总结国资委党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经验,做到会前精心组织、充分征求意见,会中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发挥出民主生活会咬耳扯袖作用,杜绝“走过场”的情况发生。

  3.关于“近年来连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党内政治生态受到严重影响,没有引起党委高度重视,问责宽松软,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发挥党委主体作用,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党委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加强企业政治制度建设,落实国企政治责任,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成立机构,统筹反腐败具体工作。经2020年4月7日公司第八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公司纪委书记任组长,公司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统筹整合成员部室相关信息资源、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及平台等职责,为有效减少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机制保障。

  (3)加强监督,对待苗头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强化对党员管理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日常监督发现以及信访举报反映党员管理人员的问题线索,根据职责权限进行严肃查处。2020年2月28日,针对广渠路东延4号标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公司纪委向朝阳地区工程指挥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3月24日,针对工程指挥部存在食堂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用食堂资金购买食材以外物品的情况,公司纪委向工程指挥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整改;1月20日、4月26日,公司纪委书记分别约谈办公室和财务融资部负责人,要求严把关口,杜绝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5月26日,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受到信访举报的基层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提出要求。

  (4)强化执纪问责,绝不姑息纵容。严格落实执纪问责相关规定,加大对处置的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2019年11月6日,市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联公司党委动员大会上,两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着装,多次看手机、交头接耳并接打电话,破坏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为严肃纪律,公司党委和纪委会后立即分别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两人进行警示谈话,在公司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责令两人在党支部和部门会议上做出检查。2020年2月18日,针对某单位员工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问题,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通报;5月26日,针对分别公司值班人员在“两会”期间违反值班工作纪律的有关问题,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5)完善制度,深究违纪根源。经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十八次党委会研究,党委印发《公联公司约谈违规违纪人员实施办法》,对约谈责任人、约谈时间、约谈内容、约谈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帮助当事人剖析问题根源,指出问题成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6)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工作领导不力。鉴于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由公司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召开支部书记述职会的形式,存在‘以会代学’的现象”“中心组学习存在成员学习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肃,讨论不充分”“理论学习未结合企业中心工作进行深入研讨,未深入基层调研”和“党委委员职责分工不清晰,导致党建工作缺失的问题”等4项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6月23日,组织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对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对中心组学习要求的掌握程度。对于违反《学习规则》产生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讨论不充分、学习纪律不严格等问题,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会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合并进行的错误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2)严肃纪律,强化学习制度落实。针对中心组在学习中存在的不严肃问题,一是明确学习笔记本使用要求和学习记录要求,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规范性;二是进一步严格理论中心组请假制度,缺席的按照学习内容安排自学,如实记载学习时间和内容;三是加强学习督导,每半年抽查一次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并由党委书记作学习情况点评。

  (3)以带促研,提升学习质量。在学习形式上,实行中心组成员带学制度,通过带学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结合起来,提高学习成效。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六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带学了《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内容,中心组成员结合公司实际就如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行了研讨;6月23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带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内容,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体会对照检查公司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就如何改进进行了研讨。

  (4)围绕中心,深入开展调研。一是制定办法,明确具体要求。2020年4月15日和6月4日,公司党委分别印发《2020年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内容学习计划》和《公联公司领导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对公司领导调研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二是结合学习,调研基层情况。2020年6月30日,公司党委结合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学习,印发《公联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座谈方案》,组织中心组成员对所属企业党组织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情况开展调研。三是围绕中心,调研解决问题。自2019年11月4日以来,中心组成员围绕重点工程推进、疫情防控、防汛检查、两会保障、企业发展规划等方面26项问题,调研94人次,现场解决问题11个,有效推进了企业的各项工作。

  (5)明确分工,落实党建责任。一是明确党委委员职责分工。2020年第六次党委会研究并印发《关于公联公司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对公司党委委员的党内职责任务分工予以了明确。二是2020年4月24日和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次和第十五次党委会,研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确定了公司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各自工作责任清单。

  (6)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党群工作部未有效履行中心组学习的组织指导责任。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由公司党委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完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经2019年第十九次党委会研究并印发《公联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对日常工作中如何做好研究报告、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主动引导和风险防控、管控处置、教育培训和督查考核等工作进行规定,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

  (2)加强研究,注重责任落实。2020年5月26日召开党委会,结合研究《公联公司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主体责任重点任务的现象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公司所属党组织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目标责任分解表》,进一步分解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层层细化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定期研判,分析任务形势。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2020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次党委会,总结公司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公司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6月9日,分别召开公司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第十七次党委会,研判二季度网络安全工作情况和基本形势,通报二季度重点负面舆情及风险排查情况、意识形态安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三季度舆情风险进行研判,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

  (4)技术支撑,加强阵地建设。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严格落实公司《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利用公司信息化舆情系统开展舆情收集与分析的基础上,针对舆情系统存在的不完善之处,2020年3月30日第六次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启动舆情系统二期建设工作,扩展系统功能。结合舆情信息系统的信息筛选和归纳研判,定期出版内部刊物《北京公联舆情动态》,为进一步做好涉稳事件的化解提供了舆情监控支撑。

  (5)建立队伍,强化组织保障。为进一步提高舆情监控处置的实效性,2020年6月4日,公司印发《关于成立公司舆情监测与新闻宣传通讯员保障组的通知》,决定成立全公司一体化的舆情信息编报通讯员组织,自下而上实时汇聚有关舆情信息,为公司党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决策提供全方位的实时信息支持。

  (6)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党群工作部未有效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落实责任、及时建立完善日常工作机制。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由公司党委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某中层干部在试用期期间被公司党委给予诚勉谈话仍按期转正。某同志提任期间同时存在举报信访问题具体线索未认真查实和不规范补办党员身份的情况,仍提拔任用”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内监督,严格选人用人管理。纪委加强党内监督,通过建立完善中层管理人员廉洁档案、分析问题线索和监督检查等方式,了解掌握管理人员情况,对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回复。

  (2)组织培训测试,强化任前教育。纪委对新提拔的党员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党纪条规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提升新任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廉洁意识。4月26日,组织5名新任职中层管理人员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贪欲引他们误入人生歧途》,发放廉政教育书籍《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并对其中4名党员进行了党纪条规知识测试。

  (3)履行监督职责,杜绝带病提拔。公司纪委切实打好履新“预防针”,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监督责任,对新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廉洁谈话,结合各岗位职责和风险点进行提醒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4月26日,纪委书记与5名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廉洁谈话。

  (4)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公司党委要求,2020年4月16日,公司党群工作部召开部务会,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基础上,深刻分析此次问题产生的原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共同研究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责任心、加强工作严谨性的具体措施。经2020年第十八次党委会审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委会议事规则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实行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同一岗位人员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由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并经参会党委委员联签后印发的要求,堵塞问题产生的漏洞。

  (5)立行立改,完善考察程序。针对2018年1名中层干部在试用期期间被公司党委给予诚勉谈话仍按期转正的问题。经研究,鉴于该同志已于2018年9月退休,决定不再进行重新考察。

  (6)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党群工作部和纪检部未有效履行干部监督管理责任,在选人、用人方面出现失察、失误和监督“宽松软”现象。经研究,对上述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党群工作部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责令纪检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7.关于“存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缺失“三龄两历一身份”核查的问题”的整改

  (1)全面核查,立行立改。公司党群工作部对公司全部中层领导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全面复查,形成情况核查表并规范存档。为提高组织干事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制度要求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公司组织干事和档案管理人员进一步学习了《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暂行办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

  (2)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党委组织干事未正确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相关要求。鉴于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经研究,由主管领导对其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8.关于“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立行立改,排查解决问题。通过排查,公联公司所属某单位存在1人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问题,目前已按规定主动调整其工作岗位。

  (2)建立长效,规范回避要求。经2020年6月9日公司第十七次党委会审议,印发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有效加强了干部选任和交流时任职回避的事前和事中把控。

  (3)准确定性,精准问责。相关单位党组织未正确执行组织建设相关规定。鉴于该问题属于个别问题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经研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9.关于“在干部结构方面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后备人才队伍培养规划缺失,人才梯队建设失衡,出现人才断档的问题”的整改

  (1)积极引进人才,使用年轻干部。自2019年以来,公司引进23名年轻专业人才,平均年龄32岁,全部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7名,为解决人才断档问题、进一步培养和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扩展了范围;通过外单位调入和内部选拔,任用了13人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人员,全部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3名,平均年龄43岁,中层副职领导人员的平均年龄得到降低,干部年龄梯队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2)开展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将人才发展规划作为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专篇,分析干部人才现状,提出干部人才需求,指出干部人才培养和引进等补强途径。

  (3)着手建立年轻人才培养库。2020年5月,公司召开人力资源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公司人才战略规划,将发展目标层层分解、细化,重新梳理公司组织架构,找准可持续发展所需的人才规模、数量,提出现阶段所需人才招聘、培养计划。

  (4)完善机制,多方位吸引人才。经2020年6月22日第十三次经理办公会和6月23日第十八次党委会审议,印发了《人才引进及培养管理办法》,通过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人才引进机制,为通过人才引进解决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失衡、人才断档的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10.关于“缺少培训计划,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建设亟待提升的问题”的整改

  (1)完善制度,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经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十八次党委会研究,印发了《中层领导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对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的培训要求作出了全面规定。

  (2)制定计划,明确培训具体要求。经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十八次党委会研究,印发了《2020年公联公司中层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对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层领导人员本年度的培训内容、方式、学时等作出具体规定。按照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民法典讲座”等内容。

  11.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方面基础薄弱,党建责任层层递减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党员对党建基本知识不掌握,未按照规定进行党员轮训”和“书记培训工作没有得到落实,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任前任中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等2项问题的整改

  (1)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按照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建)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细化并分解党建责任,对于公司直属党支部,2020年5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五次党委会,研究确定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目标责任分解表(二级单位)》,并据此签订《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目标责任书》,对工作目标、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明确;对于公司所属党委、党总支设立的基层党支部,组织研究制定并由公司党委印发了《基层党支部党建责任清单》《基层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建责任清单》,通过印发《清单》全面细化压实了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各自党建责任。

  (2)完善制度,确保要求落实。公司党委制定印发《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学习培训办法》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员2020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的任前、任中培训和党员的学习培训内容、方式、学时等作出规定,对2020年度培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按照计划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的任中培训和党员的轮训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于2020年5月22日,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的集中培训,聘请专家讲解《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7月1日,通过组织观听公司党委书记讲党课,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7月份,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为内容,组织了公司全体党员的轮训。

  (3)加强指导,促进规范化建设。经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十一次党委会研究,12月上旬,公司党委结合2019年度所属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对所属全部23个党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情况检查,检查前印发《基层党支部规范化达标验收考核表》,明确规范化建设关键指标,要求各党支部对照自查;检查后,于2020年4月向各所属党组织分别印发反馈意见并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4)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党委所属9个党组织未组织开展党员轮训。经研究,由公司党委书记约谈上述党组织书记。公司26个基层党支部未能有效组织支部党员学习。经研究,由其上级党组织书记分别约谈上述基层党支部书记。

  12.关于“党员管理存在党籍审核漏洞,一名同志入党手续不全,没有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和《入党志愿书》,后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内容与当时情况不符,工作极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立行立改。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在认真学习市国资委党委有关补办《入党志愿书》等相关要求后,召开党委会专门研究该同志的党员身份问题,认定其中共党员身份,要求该同志认真撰写《入党志愿书》,并完善其他相关材料。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组织对所有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排查入党手续不全后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及其他材料是否存在党籍审核不严的类似问题。

  (3)准确定性,精准问责。该同志所在党支部党籍审核工作不严,机关党总支和公司党群工作部把关作用发挥不到位。经研究,公司党委对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党群工作部组织干事及该同志所在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13.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不严谨。存在一名党员发展资料审核不严,考察意见内容不符合当前要求”问题的整改

  (1)立行立改,规范管理。责令该同志入党介绍人根据该同志申请入党时期的表现重新撰写培养考察情况,由其所在党支部和机关党总支对发展材料严格把关,并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审查后提交党委会审议。

  (2)举一反三、严把制度关。公司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相关制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所有党员的发展材料是否存在类似问题,经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同时,以此问题为典型,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要求,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党支部、党总支和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的各自职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层层把关的党员发展工作格局。

  (3)准确定性,精准问责。该同志所在党支部书记和2名入党介绍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发展党员资料审核不严。经研究,由公司党委领导对上述3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14.关于“党支部活动不规范,发现支部活动组织党员观看商业演出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1)立行立改,退还商业演出票款。经全面排查,发现3个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观看非红色剧目的商业演出3场,鉴于党员是参加党组织活动,为此,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观看商业演出的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将观看商业演出的1.008万元退还至公司党费账户。

  (2)建章立制,规范党日活动要求。经公司第十九次党委会研究审议,印发了《关于公司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过好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对主题党日活动的内容、形式、频次、要求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各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3)加强学习,提高党费管理水平。组织各级党组织党费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费收缴相关使用、支出规定,提高党费管理能力和水平。

  (4)准确定性,精准问责。3个基层党支部违规组织党员观看商业演出,出现组织生活不严肃、党费使用不严格问题。经研究,由公司党委领导约谈上述党支部书记,责令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公司党费管理人员党费管理不严,未能审核发现问题。经研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15.关于“党费使用不严谨,存在购置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以及报销非工作类书籍等问题”的整改

  (1)立行立改,全面排查党费购置的资产和超范围书籍。经对2017年使用党费购置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共清查出使用党费购置电脑22台,数码照(摄)相机11台,其它设备14台(套),涉及金额27.92万元。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涉及的27.92万元调整资金来源,由公司行政经费列支,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对以前年度以个人报销形式使用党费购买的超范围书籍进行统计排查,共清理出超范围书籍337册,对排查出的超范围书籍,已由购书人原额退还报销费用。

  (2)细化要求,规范党费管理使用。经2019年公司第二十五次党委会研究,印发《公联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费使用范围,并规定了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和建立党费使用管理预算制度。

  (3)制定预算,确定党费支出计划。2020年3月4日,公司第五次党委会研究审议了2020年度公司党费工作预算,对全年党费的一般性支出项目及金额提出计划,增强了党费日常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4)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在以个人报销形式购书活动中,没有按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的17个基层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时任及现任公司党费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党费使用和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对党费支出第一道关口把关不严,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16.关于“公务车加油卡管理不严及私车公养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17年以来,45人涉及“私车公养”问题,用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最多的1.2万余元,涉及金额9.8万余元”的问题,目前涉及金额已全部退赔,并对问题严重的9人分别给予了警示和诫勉谈话。

  (2)针对“2017年以来,还有32张加油卡涉及金额14万余元,找不到具体使用人,无法追回”的问题,公司党委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责令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负责人退还违规加油金额共计22663.17元,同时给予9名相关责任人诫勉问责。

  (3)针对“2017年以来,另外还有119人,158张加油卡,涉及金额93万余元,虽经原公联公司批准用于私车公务加油,但也存在问题”的问题,经调查,私车公务加油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公联公司成立后公务车辆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此在2003年公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规定》,通过采取“员工个人购车,公司适当燃料补助”的方式,允许相关岗位员工以此将私家车用于公务活动,公司定期给予一定的加油补助。此政策一直延续到2017年年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油卡及卡内余额已于2017年年底由公司统一收回。该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发生了使用加油卡内金额购物的问题。经核查,共计查出使用加油卡购物854.63元,公司党委已责成相关使用人将上述违规使用金额全额退还。公司通过修订《北京市公联公司本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明确公务车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登记管控等内容;严格执行一车一卡、车卡绑定等管理要求,从制度上规范了公司公务车辆和加油卡的使用管理。

  17.关于“改变公务行程问题”的整改

  (1)以案促改,合力筑建监管体系。市国资委党委巡察组巡察期间指出问题后,公司立行立改,涉及费用4.1万元由当事人主动全额退还。

  (2)建立机制,规范采买报销环节。公司进一步理顺并完善相应的公务差旅工作机制,明确差旅交通购票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避免个人订票出现违规问题;同时,实行多部门联动,举一反三,在费用报销时严把审核审批关,避免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3)建章立制,明确内部管理要求。经集团公司审批,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印发了《公联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于2020年6月22日修订印发了《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差旅管理规定》,对公司差旅事由、行程的提出和审批,差旅费用的标准和报销等进行规定。

  (4)准确定性,精准问责。上级纪委正在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18.关于“违规购买家用电器,并在项目管理费中报销”和“2017年至2018年,员工通讯费没有计入工资总额,而是采用标准定额充值卡的方式报销”等2项问题的整改

  (1)针对“违规购买家用电器,并在项目管理费中报销”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违规购买报销的经办人和负有报销审核责任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由经办人全额退还报销的2800元购买费用。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组织学习、健全机制。组织物资采购人员、费用报销审核人员、审批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物资采购、财务报销等相关规定进行学习,细化工作流程,严格采购前审批及采购后报销审核。

  (2)针对“员工通讯费采用标准定额充值卡的方式报销”的问题。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印发通知,自2018年7月1起,将通讯费计入员工工资统一发放,此历史遗留问题现已解决。公司举一反三,通过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暴露出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在关联工作的衔接环节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况,为此,公司以此问题为典型,进一步理顺关联工作,加强各职能部室的沟通机制,要求各部室对业务流程的上下游环节采取“多问一句”工作机制,避免在工作流转过程中出现管理缺失。目前,公司已组织涉及员工对漏缴税款进行补缴。

  (3)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确,制定的通讯费报销政策不符合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要求。对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批评。

  19.关于“存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有差距,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人和事以及重点岗位,缺少相应的防范措施,检查督导抓落实力度不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形同虚设。廉政责任书内容雷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中的缺乏风险岗位内容和防控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监督手段单一”“纪委会作用发挥有效性不够,纪委会议题讨论流于形式。纪委会个别议题没有形成明确会议结论,纪委会记录内容简单、不规范,重要制度研究讨论不充分”“监督执纪不严,问题线索调查核实手段不多”和“纪检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不到位,综合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监督作用的发挥”等5项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存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及监督执纪不严的问题”

  一是监督重点工作落实。2020年以来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从春节假期开始持续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按照企业复产复工等相关要求,持续关注疫情防控新形势,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到6月底共监督117次,覆盖全公司46个驻地,提出整改建议63条。在“接诉即办”监督工作中设专人主动与主责部门建立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将监督嵌入“接诉即办”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接诉即办”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开展日常执纪监督。3月26日印发纪委2020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紧扣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廉政风险点,延伸监督触角,节前发文强调廉洁自律2次,向中层管理人员发送廉洁短信提醒4次,纪委书记与财务、后勤部门负责人进行节前廉洁谈话2次,开展“四风”监督检查4次。6月中下旬组织对所属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定执行、公务用车及加油卡使用、食堂管理、合同和招标比选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问题反馈,发出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三是加强履职情况监督。要求基层纪检组织每年报送监督工作报告,促进基层纪检组织依法依纪履行职责,5家基层纪检组织均在2020年1月上旬报送了2019年监督工作报告。要求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每年述职述廉,4家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均在1月上旬报送了2019年述职述廉材料。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形同虚设”的问题

  一是修订文件,完善风险岗位内容和措施。组织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开展对2019年各决策主体和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复核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补充完善风险岗位内容,更新完善防控措施,逐步构建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20年4月28日,公司编印了2020年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加强防控风险岗位的检查。定期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对廉政风险防控开展自查,报送自查报告,发现问题进行修正,完善防控措施,防范管理漏洞,规范廉洁从业行为。2020年4月,党群工作部、纪检部、财务部、规划设计部等部门分别提交了第一季度的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报告。6月,各单位、各部门分别提交了上半年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报告。

  三是丰富监督手段,强化对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的监督。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防控措施开展监督,在日常监督中加大对廉政风险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提醒函,规范权力运行,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1月8日,针对公司和所属企业在招标比选和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纪委在全公司进行了通报;3月25日,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车管理、食堂管理、福利发放、财务报销、会议决策等廉政风险,纪委在全公司进行了通报;6月10日,针对枢纽公司在2019年度派遣制员工转制考试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纪委向枢纽公司发出提醒函。

  (3)针对“纪委会作用发挥有效性不够,纪委会议题讨论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规范会议程序,形成会议决策。按要求组织召开纪委会,规范会议程序,每个议题形成明确结论。对纪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由纪检部以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在纪委书记签发后印发。2020年1月7日、1月22日、3月13日、3月17日、5月6日、6月10日先后召开了6次纪委会,均印发了会议纪要。

  二是完善会议资料。规范纪委会记录要求,要求记录人员对委员的发言做详细记录,对每个议题的结论记录明确、清晰、完整。2020年召开的6次纪委会,均按要求做了详细的会议记录。

  三是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纪委会上纪委书记逐一征求委员的意见,引导每位委员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参与有关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充分行使委员权力,严格落实纪委会议事规则。2020年召开的6次纪委会,纪委委员均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记录人员作了详细记录。

  (4)针对“问题线索调查核实手段不多”的问题。

  一是丰富核实手段,提高办案能力。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对有关线索进行处置,开拓思维,丰富调查核实手段,提升办案能力。纪委已对2020年收到的3个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并配合集团纪委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调查中强化证据意识,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提高证据的互相验证,提升核查结果的准确性。纪委在2020年的线索处置过程中,有的重新计算了多人数年的收入明细,有的申请调取ETC通行记录和交管局路面交通影像记录。

  二是组织培训,积累办案经验。5月份,公司纪委查办案件过程中,抽调洁达公司纪检人员参与初步核实工作,让基层纪检人员现场操练,不断学习积累办案经验。上半年,两级纪检组织收到问题线索3个,现已全部办结。

  (5)针对“纪检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不到位,综合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监督作用的发挥”的问题。

  公司纪委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机关属性,组织纪检人员进行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切实提高纪检人员的政治素质。3月13日第三次纪委会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积极组织纪检人员参加公司及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结合学习内容参加业务知识考试,不断提升纪检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2020年3月3日、3月5日、3月10日、3月12日,3月17日、3月19日、3月25日、3月26日、4月2日、4月4日、4月 30日组织纪检人员进行了11次纪检业务知识测试。2020年5月29日开始,隔周的周五下午纪检人员参加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

  (6)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纪检部未有效履行执纪监督责任。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关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风险问题的整改工作

  1.关于“企业领导班子对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理解把握不透彻,缺少清晰的企业发展近期目标和战略规划,也缺少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办法,企业发展战略执行操作不强。‘十三五’规划未进行中期评估。‘守摊’思想严重,危机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认识,2020年4月15日,公司党委专题研究并印发了《2020年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内容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论述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作为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组织持续学、跟进学。自2019年11月4日以来,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城市规划的有关论述等31项内容;学习蔡奇书记在市纪委十二届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等5项内容。

  (2)加强研究,引领企业发展。一是提前谋划,编制企业发展规划。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2020年第十五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启动公司“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公司2035年发展战略目标和“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从企业发展定位、主业和产业结构发展、企业治理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才建设等方面规划远期战略和近期目标,提出具体发展举措。二是围绕任务,合理安排年度计划。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十一次党委会,研究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发展计划;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二次党委会,研究审议了党委工作报告和公司工作报告,总结了2019年党建和生产经营工作,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20年党建和生产经营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目标。

  (3)发挥优势,克服“守摊”思想。一是面对道路建设过程中拆迁困难多,现况管线改移难度大等种种不利因素,公司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主动出击,积极与副中心、市交通委、市电力公司等多部门沟通协调,逐项解决问题,为顺利推进工程进度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主动践行京津冀一体化要求。2020年5月12日,公司相关领导带队到雄安新区同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公司开展合作调研,5月20日,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公司相关人员赴公联公司调研。调研交流中,公司重点介绍了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经验及投资建设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控服务平台,探讨了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等方面的合作事宜。

  (4)立行立改,开展“十三五”规划评估工作。为提高公司规划工作的严肃性,检验企业发展的实效,公司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十三五”规划的末期评估,并按要求将评估结果及时报送集团公司。

  (5)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综合办公室未有效履行“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职责。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企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培训、培养创新观念。公司相关部室根据行业特点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学习计划,包括“领导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公司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训”“企业合规管理培训”等内容。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开拓各级管理人员的眼界与思路,培养创新观念。

  (2)加强内部管控、提升管理水平。每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控体系进行评价,从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入手,发现存在的管理薄弱环节,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通过不断地自查、整改,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3)强化目标管理、优化考核体系。一是进一步优化2020年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所属企业量化指标比重,突出政治担当与发展质量,提出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指标双考核机制,增加了政治责任、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考核评价内容。二是突出因企施策、分类考核,如洁达公司增加了新签业务合同额、人均营收总额考核指标,枢纽公司、长途企业增加了成本费用占营业总额比重、运营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三是突出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考核与绩效年薪直接挂钩,实行上下浮动约束机制。四是强化所属企业预算和计划管理,加强对所属企业预算与计划编制的指导、审核及过程跟踪,并且建立了预算与计划管控的联动工作机制,信息中心研发上线了经营分析系统,编制了经营月报;针对疫情影响,于2020年2月动态调整了年度预算,6月动态调整了年度经营发展计划。

  3.关于“工程建设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滞后,包括“拆迁慢”及“目前尚有多个项目未完成验收移交,其中包括9个历史遗留重点项目”等问题”的整改

  (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已印发《征地拆迁管理办法》,《移交工作管理办法》初稿已完成,正在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2)加快推进拆迁工作。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开展拆迁腾退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项目立项、拨地钉桩等批复和成果文件,自觉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3)加快推进移交工作。全面梳理2017年以前已通车未移交项目,共梳理出包含9项重点工程在内的共计28项道路工程、6项天桥工程。针对未移交项目,公司建立台账,并区分不同类型分别制定针对性的推进措施,明确进度安排,并设专人实施动态管理。通过精准施策,目前已完成1项道路工程移交工作,计划年底前再完成3项道路工程和1项天桥工程移交工作。

  目前,公司正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快项目移交工作:一是针对因拆迁不到位造成无法全部实施的项目,公司致函负责拆迁配合的相关区属部门,提请加快完成拆迁。二是针对具备道路基本使用条件的已通车道路项目,公司向道路接养单位出具承诺函,协商实施接养。三是针对长期未能按要求提供竣工资料的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四是针对已超出保修期的已通车未移交项目,争取资金安排维修后,办理移交。

  (4)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拆迁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在推动拆迁工作及验收移交工作中,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存在畏难情绪。经研究,由公司主管领导对上述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公联公司管理的综合枢纽存在长期不转固”问题的整改

  (1)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决算工作。2020年6月11日、7月3日,公司相关部室组织召开工程结算、决算专题会,对枢纽项目进行梳理,将已完工的通州P+R工程纳入2020年工程决算工作计划,并力争于2020年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对存在甩项工程的一亩园枢纽(西苑枢纽)、四惠枢纽,确定主责部门,积极推进甩项工程的实施。同时将已完工项目工程决算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

  (2)明确政策,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联公司负责建设的城市道路及综合枢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全额政府投资,政府会计主体应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进行资产的确认。目前公共基础设施转固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明确,公联公司将继续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待政策明确后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

  5.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对工程项目进度管控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经排查,发现2016年至2018年签订的30份合同存在应招未招问题,其中包括本次巡察组指出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部分中标合同存在计划开工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的问题;2018年共8份合同存在结算额高于合同签订金额问题,所涉合同最高结算金额37.69万元,对于所增加金额,为实际结算工作量与合同约定工作量发生变化所产生;工程项目履约检查制度与实际有脱节,且相关部门未按制度规定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履约检查1项。

  (2)完善制度,堵塞问题产生漏洞。2020年3月印发《北京市公联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同与付款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行为作进一步规范,按相关规定做到“应招尽招”;重新编制《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对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履约检查工作,增强履约检查的针对性,完善公司建设项目监理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3)明确职责,建立履约检查机制 。一是明确由计划合同部牵头组织履约检查工作,各地区工程指挥部负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监理单位到岗人员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的日常履约检查,建立定期履约评价机制;二是由计划合同部及时汇总履约检查情况,形成履约检查报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

  (4)制定计划,开展年度履约检查。根据2020年度工程建设情况,确定了履约检查项目,制定了年度履约检查工作计划并执行。2020年履约检查工作分两批进行(共17个项目)。第一批安排在2020年5月-7月开展,检查清河站交通枢纽等9个项目,已全部完成。第二批安排在 2020年10月-12月开展,计划检查丰台站周边道路等8个项目,正在进行中。

  (5)自查自纠,全面审查应招未招合同。公司在2019年11月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梳理自查出的30份未招标合同开展评审工作。截至目前评审工作已完成,所评合同未发现不合理定价情况。

  (6)精细管控,规范合同管理。明确标注单价合同及结算条件,全面核实工作内容,中标合同计划开工日期根据合同实际签订时间推算。最大力度精确核算合同金额,对于发生变更的事项,及时完善变更手续并按要求备案。各合同管理责任部室负责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持续强化对合同管理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合同管理人责任心。公司内部实行合同双审制度,在合同管理员工审查的基础上,增加部门的合同主管领导复审环节,提高合同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7)加强检查,规范招标管理。一是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安排经常性的专项审计工作,检查招标等管理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杜绝问题反弹;二是扩大监管范围,举一反三,持续进行动态监管。2020年6月,公司纪检部牵头联合其他相关部室对所属企业及各工程指挥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合同的签订、审核、履行、管理,招标和比选制度执行以及以往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监督。

  (8)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规划设计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对合同审核不严谨。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由主管领导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6.关于“财务管理工作有待提升,存在资金成本浪费问题”“财务管理工作有待提升,存在资产负债虚增问题”和“财务管理工作有待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财务问题整改简单”等3项问题的整改

  (1)针对“资金成本浪费问题”。一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拨付资金的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的资金性质进行账户梳理,目前使用的20个银行账户中,基本户1个,市级财政资金专户、区级财政资金专户共9个,现有贷款账户4个,原贷款账户6个。其中,1个基本账户和9个财政资金账户需要保留,现有4个贷款账户由于贷款未清需要保留;原6个贷款账户中有4个账户的开户银行正与我公司洽谈贷款等业务,需暂时保留,另2个账户已完成销户。今后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将做到及时清理,确保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按项目核算。二是对银行存款进行梳理,其中,对包含原市级购买服务的沉淀资金在内建设资金,在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的基础上,通过集团公司虚拟资金池取得利率为2.3%的低成本资金,拓展筹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建设资金外的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公司运营需要的前提下,采取存放7天通知存款方式,提高资金效益。

  (2)针对“资产负债虚增问题”。一是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根据结算进度安排时间计划表,在2018年完成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3项、2019年完成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5项的基础上,2020年计划完成竣工财务决算15项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2020年4月17日、6月11日分别组织召开道路工程结算、决算专题会,加大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决算力度。二是组织召开工程结算、决算专题会,逐项梳理工程项目,将已完工的项目纳入年度工程决算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同时,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政策动向,积极推进决算审批及转固(或核销)工作。

  (3)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财务问题整改简单”的问题。一是2020年7月修订并印发《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会计科目使用,明确收入、成本确认原则,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化支出。二是定期开展财务系统内的交叉检查,强化制度落实和过程管控。三是将年度工作表现纳入员工工作业绩评价,压实工作责任。

  (4)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财务融资部没有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要求。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7.关于“内控自评价工作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积极开展评价工作。公联公司2018年度内控评价工作于2019年3月起组织开展,内控审计部牵头,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外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人员联合成立审计项目组具体开展评审工作,于2019年4月按期完成并上报集团。公联公司2019年度内控评价工作于2020年2月起组织开展,内控审计部牵头,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重点关注事项,外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人员联合成立审计组具体开展评审工作,评价工作范围包括公联公司及所属6家子公司,各公司形成单户内控评价报告,公司汇总形成《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汇总报告》,于4月17日按期上报集团。

  (2)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审计部继续加强内审工作管理,加强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按计划完成,类似问题不再重复发生。

  (3)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内控审计部工作推进不力。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部门原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8.关于“公司职能部室对所属企业监督管理职能落实不到位,对下属企业管理不严,一些容易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环节和项目缺少必要的防范措施”问题的整改

  (1)突出绩效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组织年度经营业绩与基础管理考核工作。一是完善机制,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资产经营部牵头,与其他职能部室共同组成的经营业绩考核办公室,深入所属企业从严开展基础管理考核检查,组织听取所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汇报,于2019年12月、2020年4月2次专题研究有关情况,从实客观评价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经公司考核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审议后形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报告。二是加强绩效沟通,向所属企业正式下发了考核意见,提出了管理提升意见,并督促所属企业落实各项职能化管控整改任务,形成绩效闭环。

  (2)加强运营管理,进一步强化运营管控职能。一是明确了由资产经营部承担所属企业的运营管控职责,目前编制已调整、人员已到位,并且建立了联系人工作机制,理顺了与集团城市运管部、公联洁达公司、公联枢纽公司等所属企业的管控关系。二是强化运营管理与业务支撑,如指导所属企业开展防疫工作;指导洁达公司积极参与雄安新区道路养护业务、北京市新一轮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投标工作等。三是强化长途企业融合发展工作,编制完成了《省际客运业务融合发展方案》,目前已通过公司党委会审议,待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后执行。

  (3)强化“人、财、物”等职能化管理,实现所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人员招聘管理,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制度体系。二是加强月度财务分析的沟通,提高了财务分析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组织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所属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年限,细化规范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程序。四是资产管理部加强所属企业房屋出租业务的管理,建立了合同台账,指导所属企业落实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减租工作,指导枢纽公司开展年度重点项目招商招租工作,并计划研究出台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4)强化风险管控,统筹开展内控审计、法律事务、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组织修订了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强化法治国企建设,根据新划转企业法律基础程度及主营业务的不同,修订2020年度所属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表,下发2020年度法治工作计划要点。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2020年3月份组织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与维稳工作会议,按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开展所属企业安全督查,发现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四是公司综合办公室于2020年6月10日至18日,会同相关部门对所属企业进行了食堂及公车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5)建立健全所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与监事会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新划转长途企业董事会与监事会。二是组织研究调整所属企业董事、监事人员,形成了一企一方案,交叉安排人力、财务、资产等职能部室与审计、法务、合同等风控部门进入所属企业董事会与监事会,形成管控合力。三是组织修订所属企业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制度以及党组织、董事会、总办会议事规则,已于2019年底完成初步调整工作,并由纪检部牵头组织了专项检查。四是于2020年6月18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外派董事工作办公室和外派监事工作办公室,以加强派出董事、监事的培训与履职管理,梳理进一步加强所属企业职能化管理工作思路,形成新的管理体系,明确新的管理思路,在制度机制层面加强企业管控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通过派出董事履职降低利益输送风险。充分发挥派出董事、监事的作用,认真参与所属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提高制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健全降低利益输送的机制。

  (7)开展内部监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2020年1月印发《公联公司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方范围及交易范围等内容,并要求各所属企业对关联交易行为要及时披露并上报。公司纪委每年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比选及合同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监督关联交易情况。2019年11月印发《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规范经营投资行为。同时设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办公室。公司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及所属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公司及所属企业权限范围内违规经营投资事项调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内控审计部及时在全公司范围开展“违规经营投资专项自查”工作,未发现各企业存在上述违规问题及风险。

  9.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现金报销起付点不符合规定”“财务制度不健全”和“财务基础工作水平不高”等2项问题的整改

  (1)立行立改。针对“办公通讯费无明细、无发票;劳保用品发放单无签字;车辆维修无明细”的问题,在巡察组入驻期间指出后,已补齐发票及相关附件。

  (2)严格审核。财务融资部在办理报销业务过程中,及时掌握财务政策和要求的新变化,定期对经办人员进行政策要求的传达和宣贯,普及政策和制度,严把费用报销审核关。

  (3)加强检查。2020年4月9日,财务融资部召开一季度财务分析会,对巡察组入驻期间指出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对照检查、立行立改。6月10日至18日,与其他相关部室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所属企业财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以及财务制度的健全性,加强了对所属企业相关业务的督导与服务工作。

  (4)完善制度。自巡察组指出相关问题后,公司对照国家最新政策及集团相关制度,及时修订印发《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差旅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存货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批及联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同时废止不符合公司管理体系要求的《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

  (5)提升基础管理。建立审核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双审”制,加大对财务资料和数据的审核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库存支票进行清理统计,补齐支票登记本记录信息,严格票据管理;建立银行账户清单台账,每月逐户进行银行对账并编制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将借款利息由按季计息调整为按月计提核算。

  (6)加强学习和培训。2019年11月26日,组织财务管理培训,聘请财务专家现场授课,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2020年4月9日,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分析、研讨交流,提升财务基础工作水平。

  (7)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财务融资部未能有效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财务基础工作薄弱。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10.关于“缺少人力资源管理规划的问题。没有制定‘十三五’人才规划,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和“缺少高精尖和中青年管理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健全。公司缺少行业领军人才和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吸收引进人才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中青年管理人才缺失严重,制约着企业的长远发展”等2项问题的整改

  (1)立足根本,构建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巡察提出的问题,于2020年5月召开人力资源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公司人才战略规划,将公司发展目标层层分解、细化,重新梳理公司的组织架构,找准公司可持续发展所需人才规模、数量,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做足准备,提出现阶段所需人才招聘、培养计划,并将人才规划贯穿公司发展始终,为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人才保障。

  (2)拓展渠道,建立人才引进机制。2020年6月制定印发《人才引进管理及培养管理办法》,规范人才引进和培养;定期开展公司人才专项评估并向公司党委报告。

  (3)修炼内功,进一步完善内部培训制度。2020年12月底前完善《公联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着力提升员工管理水平、技能水平,激活存量。加大年轻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干部梯队建设。针对公司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培训课程,提高员工能力素质。

  (4)着眼未来,着力提高企业的人才吸引力。人力资源部将借助整体规划,明确未来所需的关键技能和关键人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进一步规范人才工作机制;向社会、向公众宣传公司的经营理念,树立正面的企业形象,形成公司良好的业内口碑,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形象及业内地位,达到多措并举吸引人才的目的。

  11.关于“部分子企业存在劳务派遣职工比例严重超标”问题的整改

  (1)紧盯目标,以钉钉子精神完成整改。通过巡察整改提出的劳务派遣职工比例严重超标的问题,公联公司对各子企业的用工情况再次进行了排查。经统计,2019年枢纽公司劳务派遣占比为59.57%,洁达公司为14.54%,黄花城公司为12.93%。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职工总量的10%”的要求,枢纽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严重超标。针对该问题,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于2020年5月29日到枢纽公司针对劳务派遣人员使用超标问题进行调研,要求枢纽公司克服困难、积极寻找对策,要以钉钉子精神完成整改。

  (2)多措并举,分阶段完成整改工作。自2014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以来,枢纽公司持续研究探索现有派遣制员工比例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前一阶段主要立足于公司人才队伍发展需要,根据相关岗位的要求建立内部择优选拔机制,通过基本条件积分、考试测评的方式组织满足相应岗位要求的劳务派遣制员工参与选拔,根据成绩择优分批次转为正式员工。自2014年至今,先后有82名劳务派遣制员工通过选拔成为正式员工。

  由于劳务派遣制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对公司成本影响较大,尤其是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下,目前的派遣员工转为正式员工的处理方式对企业的人力成本控制、工效联动管理、工资总额控制等方面均产生巨大压力。因此枢纽公司基于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以稳定与长期并重、成本与风险双控、规划与实施联动为原则,积极探索其他的方式解决派遣用工超比例的问题。通过对相关行业的了解与调研,充分分析研究历史遗留问题并对派遣使用现状进行梳理,拟从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及成本管控的层面对此问题的解决进行统筹规划,通过对运维岗位劳动用工形式进行调整,逐步达到相关规定比例要求。

  下一阶段,枢纽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及员工队伍稳定的前提下,计划以多种用工形式解决派遣用工超比例的问题。原则上新增枢纽站的运维工作拟采取工作任务分包的形式向社会进行招标、部分岗位招募志愿者顶岗等用工形式、最大限度降低派遣制员工数量;现存枢纽站的派遣制员工在最大限度保证稳定的前提下,采取新站分流、自然流失,分包员工逐步替代的方式,逐步降低派遣用工比例。通过五年规划,结合多种用工形式逐步达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要求,至十四五期末完成整改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

  一是2020年8月,公司有正式员工216人、劳务派遣制员工275人,总计491人,其中劳务派遣制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56%。2020年,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制员工转运行岗、不再增加劳务派遣制员工等方式,持续优化调整劳务派遣制员工用工比例。

  二是2021年,重点调整导乘员的用工形式,其中一部分人员转入运行岗,一部分人员予以调整,同时引入并使用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将劳务派遣制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降至47%。

  三是2022年,重点调整食堂厨务人员、停车场停车管理人员的用工形式,进行食堂外包、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劳务外包,将劳务派遣制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降至40%。

  四是2023年,在历年劳务派遣制员工自然退休、新站开站用工优化调配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劳务派遣制员工总人数,将劳务派遣制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降至30%。

  五是2024年,进一步优化劳务派遣制员工用工形式,在历年调整工程部、安保部劳务派遣制员工用工形式的基础上,加大调整力度,将劳务派遣制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降至20%。

  六是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劳务派遣制员工用工形式优化调整工作进行攻坚,确保年末劳务派遣制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降至10%以内。

  七是洁达公司、黄花城公司争取在2021年前完成整改工作。

  12.关于“选拔培养激励制度不健全,干部职工积极性不高,存在着人浮于事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2月26日,公司组织第2次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首发集团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6月23日,组织第7次中心组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担当精神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新时期做好干部职工激励工作的认识。

  (2)加强考评,强化成果运用。公司加强对中层领导人员的民主测评,并将测评范围延伸到各所属企业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形成民主测评情况报告,提交第二十次党委会审议,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开展党员评优争先工作,2020年“七一”对59名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通报表彰。加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对平时不担当没作为的,不能评为优秀。通过一系列整改举措,提升了公司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发生。

  (四)关于落实市委巡视、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整改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1.关于“整改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制定制度落实整改的问题,部分制度制定流于形式,照搬照抄,操作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内部督导。针对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公司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内控审计部牵头组织,分管领导包干负责,确定主责部室及相关单位。于2019年12月27日上报《关于公联公司2012年至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公司各主责部室、分子公司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审计部牵头,于2019年12月19日、12月23日,2020年1月17日、3月16日、4月27日、5月18日召开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小组专题会等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并及时向市审计局、集团公司汇报整改进展情况。于2020年3月27日、5月20日书面向集团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截止6月底,报告中涉及公联公司落实整改问题共31项均已基本整改完毕,并已上报整改完成结果。

  (2)积极落实整改。财务收支审计整改事项中涉及经济损失应追回款项共10项,涉及金额约87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项目467万元、决算审减款项412万元。公司加大整改力度,通过函告、电话沟通、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在疫情期间沟通受限的情况下,目前已追回9项款项,共603万元;剩余1项决算审减项目,金额276万元,相关部门经沟通未追回,目前正在采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3)杜绝形式主义。要求原则上上级已有且公司没有细化内容的制度不再重复制订,对需要制度的,要强化前期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到语言精练、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对于本次巡察指出的《公联公司纪检组织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条款照抄上级,与本单位实际不相符,无法操作的问题,经公司纪委会研究,6月10日已发文废止《公联公司纪检组织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纪委的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检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实施细则》和集团纪委有关制度。

  (4)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纪检部对上级相关制度理解不透,制定制度流于形式。经研究,由公司党委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2019年2月市纪委反馈专项督导问题共计19项,截至10月30日,仍有9项未启动或未完成整改”和“黄花城出租房屋问题没有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完成整改。海南三亚房产没有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等2项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19年2月市纪委反馈专项督导问题共计19项,截至10月30日,仍有9项未启动或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公司党委和纪委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梳理整改实际完成情况,并对未结事宜已整改完成,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督导问题不再反复。

  一是针对“纪检部门非本职工作多,纪检干部日常还承担工会、宣传等方面工作,个别专职纪检干部非本职工作占到一半以上”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类似问题,2020年3月洁达公司工会补选了新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洁达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不再兼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目前公司纪检部门和纪检工作人员未承担纪检业务以外的工作。

  二是针对“基层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从近三年查处的问题看,违规发放福利和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公司纪委在重要节日前均发文提醒、向中层管理人员发送廉洁短信,纪委书记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2019年9月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洁达公司道路养护第二项目部使用食堂结余为项目部员工购买发放运动服,项目部经理主动退赔相关费用,洁达公司党委对项目部经理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现象,对在外的项目部纪委很少到现场监督检查”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公司纪委聚焦主业,2019年开始每季度对公司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监督,2020年结合疫情防控对复产复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

  四是针对“追赃和防逃工作未落实,没有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和组织体系。对持因私护照跟随行业协会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的情况,纪检组织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加以纠正”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公司纪委于2019年12月印发了《公联公司追赃和防逃制度(试行)》,并在每季度对公司出国(境)管理工作开展监督。

  五是针对“越权处理纪检干部问题线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公司纪委加强对纪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纪检工作人员严格自律,目前未发现公司纪检人员的问题线索。纪委坚持每月向集团纪委“零报告”纪检监察人员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表。

  六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基本雷同,内容千篇一律,不具有个性化特点”的问题,公司纪委在2019年12月对所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工作中,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有个性化、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七是针对“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不能结合实际,缺乏针对性部署和要求。查阅专项工作记录,发现某基层单位填报情况内容重复,把工段长‘在以后工作中要继续提高细心度和耐心度’、清障队‘遇特殊情况心里有些没底,心里素质弱’等作为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内容上报,工作方向存在偏差”的问题,公司纪委坚决贯彻集团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工作,每年组织对所属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公务用车及加油卡使用、食堂管理、大气污染治理、防汛抢险、值班值守、扶贫攻坚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2020年就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通报,责成1家所属单位对整改不到位的人员进行处理。

  八是针对“结合行业特点做得不够。案卷材料反映,基层单位出现多起有关人员利用职权通过本人或亲属名下公司承接本单位工程等利益输送行为,有的还一再发生,纪检组织对此开展针对性的监督不够”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企业业务特点,公司纪委2019年12月和2020年6月两次组织对各部室、工程指挥部和所属企业的合同管理和招标比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印发情况通报,并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发出反馈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九是针对“集团纪检系统工作人员较为年轻,缺乏经验。一些纪检干部对工程建设、产业开发、运营等业务不熟悉,不能有机融入业务之中。集团纪检系统中,有4名纪检干部与亲属在同一个单位(部门)任职,个别还构成监督与被监督关系。集团纪委建立的兼职纪检员队伍作用发挥参差不齐”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公司存在1名纪检干部与亲属在同一个单位(部门)任职的问题,2020年6月已对该同志进行岗位调整,目前公司纪检工作人员中已不存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2)针对“黄花城出租房屋问题没有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完成整改”的问题。黄花城公司与承租方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并于2020年3月召开支委会和经理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报请上级批准了合同租期。

  (3)针对“海南三亚房产没有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的问题。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公司完善了《公司海南休假房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使用管理部门具体职责,规范房屋维护与修缮工作流程,确保使用管理职责清晰,房产安全完整。

  (4)准确定性,精准问责。公司资产管理部没有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积极推进整改。经研究,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立足发展,常抓不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公司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公联公司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强化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员工,站在首都大局谋划工作,切实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

  (二)持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司各级党组织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进一步做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用相贯通,知、信、行相统一,在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中,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

  进一步严格落实公司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梳理并落实好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要求,提高公司党的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不断提升工作本领,努力使他们成为工作多面手、业务领路人。

  (四)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进一步深入细化梳理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完善考核指标和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将考核结果与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履责情况和绩效考核有效结合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挂起钩来,发挥检查考核效果。

  (五)以巡察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以推动公司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结合实际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堵塞问题漏洞,抓好制度执行,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真正使整改工作成为企业不断发展的新动能,成为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聚焦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促发展的新契机,全面、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六)严格执纪问责,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公司党委、纪委已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核实基本事实,分清问题性质,分别进行追责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的监察联动作用,形成联动督察、以案肃纪的工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230862;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四环中路108号北京公联公司,邮编:100161;电子邮箱:bjgldq2405@126.com。

  中共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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