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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27日至11月30日,市国资委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27日,市国资委党委巡察组向控股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控股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及时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研究部署。控股公司党委深入学习市委蔡奇书记在听取巡视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管企业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共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控股公司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巡察意见反馈会后第二天即组织召开书记会,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控股公司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全委会,研究部署、动员推进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效措施。控股公司党委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总部各部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梳理了4个方面13项整改任务,细化为39项具体整改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领导班子成员、总部各部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各自制定了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突出全程督导,建立长效机制。控股公司党委严抓整改落实,施行整改工作周报制度和整改问题跟踪销号制度,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多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和沟通会,加强督查指导,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阶段性工作总结会和推进会,深入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在整改期间制定、修订13项各类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启动修订管理制度的专项工作,进一步促进控股公司党建工作水平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强力推进,立行立改,全力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一)在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疏解整治促提升”拆违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控股公司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新版城市总规,更好地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加大“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力度,对未完成的拆违目标任务进行强力推进。

  2.关于主体责任不实的问题

  (1)针对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梯次结构亟待改善的问题

  一是优化领导人员年龄结构、素质结构,使领导班子结构配比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增强整体功能;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加大发现储备、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工作力度,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积蓄人才力量。

  (2)针对某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受到过降职处理的问题

  控股公司对该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一人调至其他二级企业,内部提拔两名干部进入班子,另外从其他二级企业调整一名有经验的干部充实到该企业领导班子中。

  (3)针对人才培养滞后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完善适应公司治理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加大一轻“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的推进力度,结合“十三五”中期评估,制定三年滚动计划;三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做好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注重引进企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四是加强内部培训,全面提升一轻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

  (4)针对个别二级单位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二级单位选人用人程序的监督检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积极推动所属二级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并将党委会研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会议事规则。

  (二)在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缺乏对年度党建工作研究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二是开展党建调研指导工作;三是扎实开展直属单位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2)针对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二是加强机关党委工作力量,配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三是调整机关党委的支部设置,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并按照要求明确各支部的纪检委员;四是建立机关党员电教室和党员之家,为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提供了场地保障;五是各党支部着力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记录。

  (3)针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配备薄弱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力量配备,充实了党务工作力量;二是完善党务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三是组织举办全系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4)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惯性思维的问题

  一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控股公司持续开展主题年活动,持续高度重视、不断完善提高党建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一轻控股公司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考评细则,加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设,并将党建重点工作纳入控股公司“折子工程”;三是开展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现场述职,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四是继续开展党建创新工作,加强党建创新的实效性,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

  2.关于执行工作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组织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组织设置规范要求,对不符合党组织建制要求的3家二级单位党组织,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调整;二是开展党组织规范设置排查工作,对设置不规范党组织进行调整。

  (2)针对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各单位换届工作的督导检查;二是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三家超期未换届党组织均已启动换届工作;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培训和要求,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委员增补的相关制度。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全系统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的检查,做好在职党员党支部手册线下记录和“党员E先锋”线上记录的衔接;三是开展了2017年度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关于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一轻控股公司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二是修订完善了《一轻控股公司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三是要求各单位对照《实施细则》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健全完善本单位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全面加强执行选人用人制度程序的严谨性、严肃性、严格性。

  (2)针对履行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在修订完善的《一轻控股公司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中,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二是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归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3)针对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兼职情况统计工作;二是按照《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7〕20号)规定,加快清理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工作;三是开展了中层领导人员退(离)休后兼职情况统计备案工作,对其中违规兼职问题进行清理。

  (4)针对存在违规审批干部因私出国现象的问题

  一是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京国资委党办发〔2006〕12号)规定;二是完善一轻控股公司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严禁领导人员持因私证件出国(境)办理公务;三是建立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台账。

  4.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 针对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一轻控股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四项制度;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意见,并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三是加强对企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管理,开展二三级企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抽查工作。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二是加大工作部署力度,要求各单位配齐专职工作人员,通过理论培训、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三是加强人员配备,充实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四是注重素质提升,促进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素质提升。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保持原有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等制度的基础上,新制定了《一轻控股公司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指导二级单位在建立发现机制、反馈机制及向上级机关报送机制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制定了审批流程。

  (三)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委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支持纪委履职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干部队伍,要求所属党委建制单位设置独立纪检监察部门,配备1-2名纪检监察干部,规模大的单位可适当增加;二是对二级单位兼职过多的纪委书记,合理调整其分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正确履职。

  (2)针对对重大案件研究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一轻控股公司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严格履行违纪案件查处基本程序,细化工作流程;二是控股公司责成某二级企业对“在某违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质量专项自查工作、将提高执纪问责监督能力和工作质量作为“三转”工作重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3)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向基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2018年一轻控股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监督力;二是坚持落实控股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二级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三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四是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五是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过程监督,强化同级监督。

  2.关于纪委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不够的问题

  一是建立并完善《纪委书记会议事规则》《纪委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充分发挥一轻控股公司纪委书记会和纪委委员会职能作用;二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年度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量化全年目标,并在系统内纪委书记会上进行部署

  (2)针对信访举报核查不深不透的问题

  针对某二级企业所属企业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控股公司责成该二级企业纪委对信访件进行补充核实,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3)针对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制定了《一轻控股公司监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暂行办法》,明确联动配合部门、联动方式等内容。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相关部门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向纪委提供违纪问题线索。加强统筹,减少重复检查,强化流程管控的刚性约束,加快从传统监督向科学监督、全面监督转变,确保凝聚强大合力、实现精准监督、提高监督效能。

  3.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没有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深入查核的问题

  一是组织排查,立行立改,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在全系统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质量专项自查工作,进一步固化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和标准;二是制定《一轻控股公司监督执纪实施细则》,严格履行违纪案件查处基本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规范执纪。

  (2)针对某二级企业党纪处分偏轻的问题

  控股公司责成该企业党委深刻反思,从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建立企业内控体系、落实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前置要求和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质量专项自查工作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四)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1.关于落实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二级单位违规设定个人定额消费的问题

  一是初步形成《一轻控股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等内容和标准,并坚持对公司年度业务招待费执行预算管理;二是将业务支出的有关事项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三是落实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四是严格落实报告机制和拓展监督渠道。

  (2)针对公务出差违规的问题

  一是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处级以上干部超标准费用进行补缴;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规范财务报销专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完善;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财务报销程序;三是加大对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党纪等有关规定情况要严肃问责。

  (2)针对业务招待费票据大多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排查违规消费问题,目前已完成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排查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二是加强纪律教育,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3)针对个别单位职工供暖费报销未设上限,实报实销的问题

  进行了相关政策查询和调查摸底,参照相关制度和参考其他单位供暖费报销办法,已制定完成制度初稿。

  (五)其他问题

  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未如实申报情况的问题

  一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三、从严要求,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一个阶段的集中整改,控股公司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控股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严字当头、管处用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改实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控股公司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结合一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年”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一轻控股公司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二)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有效发挥领导作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推动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 积极推进所属二级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并将党委会研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会议事规则,有效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固本强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设,使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促进管党治党责任切实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增强工作主动性,对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到有举必查,对顶风违纪现象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四)巩固巡察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落实,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逐渐整改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将持续跟踪问效;对于已建立或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加强巡察工作常态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一轻党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适时在一轻系统内开展巡察工作,通过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提高的过程,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促进一轻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整改,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源头和根本上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为一轻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7529901;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一轻大厦一轻控股公司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bjy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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