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银行党委中心组学习体会优秀理论文章两篇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首都乡村振兴的思考与探索
北京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金山
北京农商银行支持闲置农宅盘活试点项目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首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有效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早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大举措,必须率先贯彻、带头完成、紧抓在手。
金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为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既是自身使命,更是新时代赋予的新任务以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思路,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新途径、新办法,更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金融服务功能。
一、全面和准确把握首都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
北京作为一个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人的超大城市,乡村人口只有不足300万人,正面临着传统农业减量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和新型城镇化体系逐步建立的新的发展阶段,乡村振兴呈现一些明显特点:
一是农业的传统生产功能逐渐弱化而服务功能持续增强。2018年,北京市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18.7亿元,同比下降2.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不足千分之四;传统农业进一步收缩,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296.8亿元,同比下降3.7%。在持续推进减量发展、逐步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的大背景下,农业结构深入调整,农业的传统生产功能逐渐弱化、不再是首都农业发展重点。与此同时,立足服务于首都的“大生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成为首都农业当下和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
二是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北京市乡村振兴处在首都“四个中心”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当中,以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北京市已推出了针对全市3000多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同时将不断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小城镇协调发展,实施“一绿”、“二绿”、新一轮百万亩绿化造林工程以及水生态环境改善等工作,构建首都“大生态”格局和城乡融合发展体系,扎实做好首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三是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乡村振兴的再生动力。北京市集体经济非常活跃,全市集体土地面积占比近80%,集体资产账面价值6000余亿元。为了激活农村生产要素,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北京市将继续深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宅基地等“三块地”制度改革,推行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乡镇统筹利用集体土地、盘活闲置农宅等多项改革试点,逐步释放集体土地的权能和价值;同时积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提高集体经济的运营效率,农村土地市场和集体经济发展成为乡村发展的重要潜在市场。
作为农村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扣北京“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特点,围绕首都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详细分析各个主体不同阶段的金融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与服务体系,继续发挥好金融支持首都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作用。
二、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服务首都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
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加强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建设是当务之急。
一是优化和提升管理效能。农村金融机构要从顶层设计、规划部署、组织实施等多方面优化管理体系,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提升到发展的战略高度,作为三农金融服务的核心。要充分发挥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三农金融发展策略,研究细化金融支持首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着力提升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要研究完善配套机制保障,强化专业人才支撑,优化专项考核引导,持续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
二是巩固和扩大支农优势。在金融支持首都乡村振兴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有传统、有基础、有渠道、有经验,形成了得天独厚的特色优势。农村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巩固已有的优势,另一方面也要找到发力点去持续扩大这些优势。以金融服务覆盖范围为例,在北京市3945个行政村中,有金融服务网点的共1125个,占比仅为28.5%,农村金融服务还有大量“留白”。农村金融机构要统筹线上与线下、效率与成本,通过多种方式优化网点布局、完善渠道建设,夯实和提升金融支农优势和能力。
三是加大创新力度和针对性。经过多年努力,农村金融机构初步构建起了广覆盖、多层次的涉农产品服务体系,围绕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发展等乡村振兴热点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农村金融机构要立足实际,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分析研判,继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丰富金融产品体系,强化金融科技应用,以高质量金融供给助力首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明确农村金融机构服务首都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围绕非首都功能疏解、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继续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等涉农民生项目,满足“农转居”、环境综合整治、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金融需求,促进首都城乡融合发展。聚焦休闲农业、民俗旅游等新业态,加大对就业创业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信贷支持,帮助其对接市场、打造特色区域品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创新支持乡村改革,切实融入农村集体经济。紧跟政策导向,紧密围绕“三块地”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金融创新。针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求,创新配套金融服务,探索投、贷、债、租等多种融资方式的综合运用。契合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涉农服务模式,积极配合集体资产清核、集体组织规范运营、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强化涉农平台合作,创新涉农担保方式,不断增加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农村改革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三是优先支持科技、绿色农业,扎实服务实体经济。深入贯彻回归本源、脱虚向实的监管要求,坚守服务“三农”的战略定位,将信贷资源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推动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乡村振兴的紧密结合,采用差别化的融资服务模式,加大对农村绿色、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为科技、绿色农业提供综合化的全面金融服务。
四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继续以普惠金融为抓手,以服务渠道更完善、服务重心更下沉、支付环境更便捷、服务覆盖更广泛为目标,全力提升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推动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实现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全覆盖。同时,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做实做细市管企业“一企一村”结对帮扶工作,从党建帮扶、就业帮扶、产业帮扶、文化帮扶等多个方面,促进低收入村产业转型升级、低收入农户可持续增收。
四、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首都乡村振兴的政策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地区信用体系不完善,是阻碍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关键问题。必须加快组织推进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其信用意识。同时大力开展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教育,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持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二是建立多元化风险补偿机制。通过设立专项风险补偿金、专项贷款补贴、融资担保基金等多种形式的风险补偿方式,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涉农信贷业务的风险补偿,解决目前银行“想贷不敢贷”的困境。鼓励引导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社会力量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形成政府、银行、保险、担保联合构成的多元化风险补偿机制。
三是优化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加强财税、货币、监管等相关政策协同,深化银政合作和财政金融协调助农机制,更加有效的激发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惠农的内生动力。尤其对长期坚守偏远地区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大补贴和政策倾斜力度,探索建立财政项目及资金落地与支农惠农贡献度挂钩制度,同时加强各种政策扶持资金的统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作为涉农金融机构,全面服务和助力首都乡村振兴,是必须肩负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农村金融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巩固和发挥服务“三农”的传统优势,坚持“实、透、细”的工作作风,全面开启助力首都乡村振兴、持续打造涉农特色银行的新局面。
对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的几点思考
北京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付东升
北京农商银行乡村便利店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业的根本职能,发展普惠金融、支持民营经济也是银行业的应有之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强化责任担当,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完善专业化工作机制,积极高质量支持三农、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将普惠金融真正落到实处。
一、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必要性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原则,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等重要文件中均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2019年初,李克强总理考察三大国有银行,要求落实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对普惠金融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大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
——服务首都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北京总部经济的特点比较明显,国有经济的占比较重。但是这几年,随着“四个中心”建设的推进,北京的经济结构也在相应调整,北京民营经济发展态势总体良好。民营小微企业成长性强,需要银行给予大力支持。
——北京农商银行自身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北京农商银行一般贷款在全行资产中占比相对较低。从贷款行业结构看,信贷投向有待进一步优化。从客户数量来看,客户基础和持续发展能力也需进一步夯实。对商业银行而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既是大局和责任,也是拓展业务市场的机遇和战略转型的需要。
二、发展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现有小微信贷产品获得局限性较高。国内银行业虽已积极推出一些针对小微企业的成熟信贷产品,但是使用局限性普遍较高,贷款企业除满足一些行业、经营期限限制外,还需获得重点担保公司保证担保,担保责任范围不能覆盖的风险敞口,部分还需企业本身提供房产、承包土地经营权等抵押或者法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等,银行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状况无法全面掌握,很难根据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提供信贷支持。
二是传统授信理念制约了当今小微企业融资业务发展。传统授信业务往往是通过贷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调查企业主体以往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担保条件等来制定这个企业一定期限内的授信额度,相对重视企业主体历史的经营成果以及现有的资产状况,而常常忽视企业目前正在进行的交易场景、交易频率、交易额度以及这些交易潜在的金融需求和还款能力,授信理念和业务模式有待创新。
三是现有的涉农、小微贷款产品种类有待拓展。以北京农商银行为例,虽然在三农方面已开发凤凰福农卡、重点村改造贷款、保障性农民回迁安置房建设贷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专项融资产品、集体产业贷款、旧村改造贷款、资产量化贷款等特色农贷产品,在小微企业方面已开发“药商通”、“中技绿色通道”、“租金贷”等业务,但是涉及的行业领域限制性较强,产品种类有限,还需根据北京市各行业领域发展状况进行针对性拓展。
四是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严重。目前,政府相关服务平台,包括征信系统建设、税务、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正在推进中,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无法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主要依靠担保公司、抵押资产等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减缓了系统运转效率,增加了资金往来成本。
三、北京农商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具体措施建议
北京农商银行作为“立足首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是践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担当,也是推动业务结构调整的有力抓手,更是稳定客户资源的重要保障。北京农商银行应在坚持自身经营特色的基础上,做强做优三农业务,大力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普惠金融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落实“六项机制”、“四单原则”,不断优化专业化工作流程
一是深化授信业务分层授权,对有条件的管辖支行给予授信业务审批授权,合理扩大管辖支行客户评级授权范围,进一步增强评级、授信、信贷业务“三位一体”的匹配度,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适应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小、频、急”的特点。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单列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信贷计划,对于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规模,不设置限制性指标,优先保障和满足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放。提高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考核权重,增加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考核要求。同时逐步建立小微企业贷款独立核算机制,实现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单独记账,单独列示成本,单独核算利润。
三是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小微企业尽职免责规定,延长小微企业尽职调查启动时间和小微企业新增不良授信业务考核宽限期,可在移交保全后,再进行尽职调查,简化各环节尽职调查要求。加强尽职免责的宣传引导,打消基层单位服务小微企业的顾虑。同时,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合理保持风险与收益的匹配。
(二)结合区域发展特征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三农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从2018年北京市农业生产数据来看,传统农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生产总值下降较多,林业却实现同比61.7%的增长,都市型农业中设施内种植品种发展较快的瓜果也实现了同比12.6%的增长。从2018年前三季度中小微企业经营情况来看,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这几个城市功能拓展区的中小微企业收入额占北京市总体的55%以上,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信息技术产业、租赁与商业服务这几个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占比也超过了80%。
应从这些正取得较快发展的板块和地区入手,结合北京市及各区规划以及当前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新版北京市禁限产业目录,重点围绕北京市“四个中心”定位,认真分析行业客户的交易、资产特征,分别从拓宽抵押物范围、降低资金定价、延长贷款期限等角度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加以重点支持。
(三)转变授信理念,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
目前,国家首次将供应链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方向,并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到了“供应链金融”的概念,特别强调了供应链金融对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在这一业务领域,一些金融机构已与众多优质企业实现了合作,在金融机构的电商供应链金融平台上,已经出现了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和信用融资等融资产品模块, 也有网银、现金管理、网关、银企直连等接入渠道, 还有电商系统、票据系统等交易产品支撑系统。应积极转变授信理念,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
一是认真梳理和拓展存量优质集团企业上下游、供应链客户资源,延伸服务链条,拓宽服务领域,形成“以强带优”、“以大带小”的链式营销格局,促进集团客户、三农客户与中小微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是积极与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如审计机构等)等开展合作,深入了解供应链上涉农及小微企业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
三是以交易额度代替授信额度,研发针对短期高频及交易本身而不是针对贷款主体的贷款产品,包括订单仓单融资、存货融资、应收预付账款融资等,最终达到按照客户需求把金融服务注入到实体经济运转中的效果。
(四)借助科技手段拓宽客户信息获取渠道,研究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批量化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场景化、低门槛等特性为传统银行业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我们要不断提升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能力。
一是通过线上化和自动化操作,将开户、申贷、审批、放款、签署合同、抵押登记、贷后管理等环节放入线上操作,积极研发涉农和小微贷款模型,研究对同一行业或类型的涉农、小微企业进行批量授信、批量开发,增加系统自动处理节点,提升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
二是利用大数据、AI技术、区块链等信息手段,通过多个独立的信息渠道,如企业的ERP、物流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机构信息系统等获得企业的经营信息,互相印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多渠道获取客户真实经营情况,高效识别风险。
三是对于使用北京农商银行银企直联产品的客户,也可以从获取企业自身ERP系统中有关合同、订单、应收预付、资金结算数据的角度,获取其交易信息,进而深入分析其现金管理需求和现金运行特点,将银企直联、集团账户管理、资金归集、综合收付款、委托贷款、票据池、法人账户透支等产品进行有机组合,为其提供全面的、综合化的现金管理服务。
(五)紧随国家政策扶持的引导,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银行类金融机构要更好的实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的目标,仅凭自身的能力是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要紧随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机制体系的建立,强化与政府、非银金融机构的协作,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和流程优化为社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一是在“三块地”改革过程中,紧盯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的进展情况,不断优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业务。
二是银行业应积极利用政府正在推行完善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扶贫再贷款、差异化监管机制等政策降低自身资金成本。
三是在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持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完善保险保费补贴机制的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与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的业务合作,降低风险敞口,形成政府、银行、保险、担保联合构成的多元化风险补偿机制。
四是深化“银税互动”和“银商合作”,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如人民银行、发改委正在推进建立多层级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农业农村部开发建设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也在逐步完善税务、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大数据服务平台,银行应主动寻求多方合作,共同优化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